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二)負責研究制定全縣合作經濟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社、合作經濟組織的改革和發展。
(三)按照政府授權和委託,對化肥、農藥、農膜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和棉花、防汛物資、再生資源、煙花爆竹等行業實行行業管理,對重要農產品的收購、調撥、儲備等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四)指導全縣供銷社和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活動,組織、指導員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綜合服務,興辦農村綜合服務站等服務組織,引導農民組建專業合作社,發展商品生產基地;組織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建立信息服務網路,及時反饋市場信息,引導農民按市場需求組織生產,根據各區域實際情況進行農產品流通,促進城鄉物資交流;組織興辦合作經濟龍頭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推動全縣供銷事業和合作經濟的發展。
(五)負責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能,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管理監督、保證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保護和扶持基層供銷社、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有關政策,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維護供銷合作社、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全縣供銷社發展對外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協同基層供銷社、各類合作經濟組織之間的經濟合作,促進合作經濟的繁榮。
(七)監督、檢查基層供銷合作社和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各級政府委託的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縣社綜合性檔案、材料的編寫和列印以及信息宣傳工作;負責全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和職工培訓工作;負責縣社印章管理、文電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縣社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供銷社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監察工作;負責全系統綜治、維穩和信訪工作;負責縣社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綜合業務股
負責對全系統業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負責供銷社系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其它業務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安全工作;負責社團管理工作;負責縣社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審計股
負責全系統會計和統計報表的編制、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全系統資產管理、費用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和審計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結果統計上報和考核工作;負責機關經費的日常管理和結算工作;負責縣社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和縣歷陽鎮陋室西街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