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吉斯斯坦議會

根據1998年修改後的新憲法,2000年2月吉爾吉斯斯坦選舉產生第三屆議會,由立法會議和人民代表會議組成,任期5年。 2006年11月,吉爾吉斯斯坦議會通過的新憲法規定,議會由90名議員組成,50%席位按比例代表制產生,其餘席位按單一選區制產生。 選舉與產生根據2007年10月通過的新憲法規定,吉爾吉斯斯坦議會完全按政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新議會由90名議員組成。

簡史

第一屆吉爾吉斯斯坦議會於1990年2月25日通過選舉產生,1994年9月提前解散。1995年2月,吉爾吉斯斯坦選舉產生了由立法會議和人民代表會議組成的新議會。根據1998年修改後的新憲法,2000年2月吉爾吉斯斯坦選舉產生第三屆議會,由立法會議和人民代表會議組成,任期5年。立法會議由60名議員組成,由單一選區和政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人民代表會議由45名議員組成,實行區域代表制度。根據2003年2月全民公決通過的憲法,2005年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議員由105人減少到75人。取消政黨比例代表制,全部議員由單一選區選舉制選舉產生。2006年11月,吉爾吉斯斯坦議會通過的新憲法規定,議會由90名議員組成,50%席位按比例代表制產生,其餘席位按單一選區制產生。2007年9月14日,吉爾吉斯斯坦憲法法院宣布廢止2006年年底通過的憲法,9月19日,吉爾吉斯斯坦總統巴基耶夫宣布進行憲法全民公決,10月21日吉爾吉斯斯坦舉行全民公決通過新憲法。該憲法規定,議會完全按政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由90名議員組成;總統指定在議會選舉中獲得大多數席位的政黨組建政府。

地位

1993年5月5日,吉爾吉斯斯坦議會通過獨立後第一部憲法,規定吉爾吉斯斯坦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國家基礎上的主權、單一制民主共和國,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根據憲法,議會為履行立法職能的代表機構,並行使對司法和行政權力的監督職能。

選舉與產生

根據2007年10月通過的新憲法規定,吉爾吉斯斯坦議會完全按政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新議會由90名議員組成。親總統黨“光明道路”人民黨,社會民主黨(反對黨)和共產黨人党進入議會,分別占據71個、11個和8個席位

職權

吉爾吉斯斯坦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國家基礎上的主權、單一制民主共和國,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總統為國家元首,議會為履行立法職能的代表機構,並行使對司法和行政權力的監督職能。1996年2月初,吉舉行全民公決,對憲法進行修改,擴大總統許可權,規定總統任期5年,並對各權力部門的職權進行了更為明確地劃分。1998年10月,吉再次就修憲舉行全民公決,修憲內容包括調整議會兩院議席,限制議會及議員權利,實行土地私有制,嚴禁通過限制新聞自由的法律等。2003年2月2日,吉通過全民公決修改憲法。根據新憲法,吉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議員由105人減少到75人。取消政黨比例代表制,全部議員由單一選區選舉制選舉產生。總統將部分權力轉交給議會和政府,政府組成、總理和所有內閣成員的任免均須經過議會同意,地方行政長官的任免由政府提名,總統任命。2007年11月,吉爾吉斯斯坦議會通過的新憲法規定,總統權力被部分削減,議會由90名議員組成,在議會選舉中贏得50%以上政黨議席的政黨組建政府。

組織結構

根據2003年2月全民公決通過的憲法,吉爾吉斯斯坦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
經議會會議通過,吉爾吉斯斯坦本屆議會共設12個委員會,分別為:憲政立法與國家政體、法制與人權委員會;國防、安全、法制與司法改革委員會;經濟、預算與財政委員會;國際事務與議會間合作委員會;土地—農工問題、生態與緊急狀態委員會;燃料能源、水資源與地下資源利用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與信息政策委員會;勞動、社會政策與移民政策、衛生委員會;地區發展與地方自治委員會;道德與議程委員會;工業、中小企業、貿易與旅遊發展、交通、通訊、建築與建設委員會;體育、青年與性別政策委員會。

立法程式

根據吉爾吉斯斯坦憲法,吉爾吉斯斯坦議會為履行立法職能的代表機構,下設12個相關委員會,對其所屬領域立法實施監督和審議。具體立法程式為,由總統、政府、議員團或普通民眾團體(3萬名或以上合法公民聯名)提交立法意向,相關委員會進行監督和審議,並送交各議會黨團討論通過,最後提交議會由全體議員表決。

黨團

(一)“光明道路”人民黨。2007年10月15日成立。該黨成立之初,便獲得許多小黨的支持,許多前議員也紛紛加入其中。該黨的主要戰略目標是:保護和鞏固吉歷史文化傳統,促使吉爾吉斯斯坦迅速發展。該黨近15年的目標:保證正常的生活水平,形成有競爭力的經濟,融入世界體系。黨近5年的目標:鞏固國家,保存民族文化,形成民主和市場經濟,建立穩固的社會保障和高效的政權,恢復道德和愛國主義。該黨現在議會中有71席。
(二)吉爾吉斯斯坦社會民主黨。1994年12月重新註冊,現有黨員約5萬人。創建者多為知識分子,旨在吉建立真正的民主法制社會,主張三權文明分工、積極合作。行為準則是民主社會主義,全面深化政治、經濟、社會領域的民主進程,提倡人文、發展和自由。該黨現在議會有11席。
(三)吉爾吉斯斯坦共產黨人黨。在原吉共基礎上建立,於1992年9月17日註冊,現有黨員2.5萬。該黨主張創造性地遵循馬克思列寧主義,宗旨是保障勞動者的生存權利,在社會主義原則基礎上建立民主法制國家,實現社會公正、人道主義、自由平等,建立社會市場經濟,強調國家、集體經濟成分的主導地位,主張各民族平等,消除貧困。該黨現在議會有8席。

辦事機構

吉爾吉斯斯坦議會設議長1名,副議長3名,設有12個委員會,共有3個議會黨團。
議會下屬議會辦公廳和議會事務管理局,其下設有禮賓局、外事局、新聞局、人事局、財務預算局等辦事機構。

對外交往

吉爾吉斯斯坦議會積極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下設吉中、吉俄、吉哈、吉美、吉日、吉韓等多個議員友好小組,每年定期對各國進行友好訪問。據統計,2008年全年組團40餘次,對俄羅斯、哈薩克、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國進行友好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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