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流教育

合流育之精神,在於所有學校同時容納不同教育對象,並施予同等的教育,因此,在合流教育體系之下,學校的設立要充分符合學生的最大需求可能,教育實施要以廣泛滿足不同學生能力、興趣為依歸。基本上,合流教育與分流教育是兩個相對的概念。

合流教育理念

植基於社會學的平等原則、以及心理學的發展原則,平等原則的教育理念,認為人人生而平等,因此,都應接受同等的教育,不僅如此,人人也應有選擇接受何種教育的自由意志及權利,任何危及平等原則以及剝奪個人選擇權利的措施,都是不當的。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每個人的能力發展速度不一,任何人無法預估一個的未來發展程度,也不知個人能力的極限,因此,教育體系應讓每一個人有充分自我探索的機會,不宜過早分化。

國小教育階段有「學校選擇權」(school choice)的計畫,以保障學童同等受教權益,以及融合課程的設計,使國小教育活動與學童能力、興趣密切結合。中學教育階段,除學校選擇權外,綜合中學的普及,可以容納各類不同條件及背景之學生、延緩分化教育之實施,並擴充及彈性化中學畢業生升學管道。高等教育階段,除擴增各類大學,增加學生入學機會外,特別注重大學通識教育課程之規劃、以及消除綜合大學與專門、專業大學(學院)之分際,以達整合的效果。而在特殊教育方面亦有廢除普通、特殊雙軌教育制度之呼聲出現。

我國政府有鑒於傳統分流教育制度已不符時代需求,刻正進行合流教育之規劃工作。舉凡增設公立幼稚園,擴大就學機會;支援「教育優先區」,均衡各地教育水準;不斷修訂中國小課程標準,符合學生身心發展;推動「零拒絕」的特殊教育,使人人均有就學機會;辦理「綜合高中」,充分試探學生性向、興趣;研究多元入學管道,建立學校、學生互選制度;調整技職教育體系,暢通學生進修管道;規劃彈性大學學程,建立開放、多元大學教育;以及規劃生涯學習體系、建立終生學習社會等,都是現階段政府努力以赴的方向。

政府政策

政府對於合流教育的推動,系基於現狀,採取漸進改進方式,期能逐步緩和行諸多年的分流教育事實,改正其流弊。但是合流教育重在教育實質面的平等,而非形式上的相等,因此,即使制度上是合流的,但在實質上是分流的,則合流、分流就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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