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有黃褐色結晶。扁短圓柱體,上下粗細一致,中部貫孔較大,上端帶蓋,與柱體玉璺玉色相同,蓋頂弧凸,底部平整,有線割痕,底中有斜向對鑽成的小隧孔。蓋面光素。柱體上以剔地法凸出三塊大小機同的弧面,每塊凸面上雕琢形象繁複的獸面紋,雙眼為淺管鑽而成的重圈,外眶有橢圓形的眼瞼,以橋形凸面相連,額部刻有羽狀紋;寬鼻,以弧曲線勾勒鼻翼;大闊嘴,兩側有一對伸出嘴外的獠牙。眼、鼻部位為淺浮雕;眼瞼、眉心和面部均以陰紋線刻的捲雲紋、弧曲線、短線刻飾成繁縟的圖案。整器製作極為規整,構圖布局對稱和諧,刻紋精緻,為同類器中的佼佼者。
柱形器在良渚文化出土文物中也多見,往往三件一組分別發現在墓室前、中、後三段,可能是原擱置在棺槨頂部的一種組裝件。有些分散在墓底各處,其用途待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