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台州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單位簡介
內設辦公室(掛政策法規處牌子)、人事處、監察室、計畫財務處、城鄉規劃編審處(掛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牌子)、城鄉規劃管理處(掛測繪與地理信息處牌子)、建築業處、住房保障與房地產業處、城鄉建設處、城鄉管理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等處室和直屬機關黨委,椒江、路橋2個分局和集聚區規劃管理處,21個直屬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掛政策法規處牌子)
綜合協調和督查局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並進行考評;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檔案、宣傳、安全保衛、電子政務、來信來訪和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的計算機網路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負責局黨組、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負責建設行政(行業)管理方面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和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負責行政複議工作,指導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主任:夏雲彬)
二、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出國(境)管理、年度考核和隊伍建設等工作;參與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作風建設、效能建設及維穩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建築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務評審和高級職務推薦工作。
(處長:應黨禾)
三、 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參與調查駐在部門的科級幹部及所屬單位負責人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和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任:傅定軍)
四、 計畫財務處
牽頭組織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參與產業政策的制定工作;參與組織重大建設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參與城市建設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並負責績效評估工作;負責城市(縣城)建設統計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歸口統計管理;參與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經濟形勢分析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和基建項目審核報批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監管工作;負責徵收局本級的預算外資金和收費票據管理。負責市本級相關企業改制工作。協助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財務經濟監督、檢查工作。
(處長:胡宗鶴)
五、 城鄉規劃編審處(掛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牌子)
指導全市城鄉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台州城市群(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負責市政府委託的縣(市)域總體規劃、縣級市城市總體規劃、市區鎮總體規劃的技術審查和監督實施;負責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報批;負責椒江、台州經濟開發區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負責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年度計畫,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技術審查、成果確認和報備以及其他詳細規劃的審核工作;負責縣(市)城區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備案;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的技術審查和監督管理。參與制定市區範圍內城鄉規劃管理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參與擬訂城鄉規劃的相關實施性技術規定;參與區域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技術審查。負責行政區劃調整的規劃方案審查。
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保護和監督管理,擬訂風景名勝區管理的行政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審查報批,負責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審查報批和市級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審批,指導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
(處長:顧群)
六、 城鄉規劃管理處(掛測繪與地理信息處牌子)
制定市區範圍內城鄉規劃管理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內部管理制度,擬訂城鄉規劃的相關實施性技術規定;負責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許可)、規劃批後管理和竣工規劃核實;負責國家、省、市重大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審查(審批),負責審查建築方案並提出技術審查意見;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參與台州城市群(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編制;負責椒江、台州經濟開發區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參與重要建設規劃項目論證;參與城市市政工程和各類建設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查;參與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的申報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承擔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業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資質資格、測繪與地理信息市場、測繪成果質量和地圖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台州市區基礎測繪和重大測繪與地理信息項目;負責組織開展地理信息數據變化監測工作;負責組織提供基礎測繪成果;承擔組織提供測繪與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應急測繪與地理信息保障;負責全市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工作,建設、管理“數字台州”地理空間框架、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平台;指導和組織協調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地理信息產業發展工作。
(處長:邱曉紅)
七、 建築業處
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研究制定建築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規範建設市場,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施工圖審查、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質量監督與檢測、施工安全、定額標準、工程造價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指導建築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推行工法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建設行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開拓國際建築市場,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建築業各類企業、中介機構資質審查報批、核准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處室做好建築業執業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和上報工作;負責建築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科研、推廣和鑑定上報工作;研究制定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的發展規劃,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勘察設計諮詢單位資質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行業的標準化和計量工作,並組織標準設計及技術規範、規程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會同有關處室做好勘察設計行業執業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和上報工作;牽頭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建築節能工作,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技術創新、引進和推廣工作;負責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民用建築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危房的鑑定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各行業職業教育、培訓工作。
(處長:邱泓量)
八、 住房保障與房地產業處
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組織指導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實施;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和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推進住宅產業化、住宅性能認定工作;指導房屋權屬、城市房屋徵收補償、房屋租賃、房產面積測繪、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物業管理、房屋白蟻防治等管理工作;組織建設並管理全市房屋權屬信息系統;審查報批、核准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估價與經紀機構和房屋拆遷單位的資質資格;負責房地產執業資格管理。
(處長:李德林)
九、 城鄉建設處
擬訂全市城建行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行政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氣、環衛、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城市建設項目計畫;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污染物減排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節水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市政公用、園林綠化企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審查報批、核准和監督管理。
(處長:吳小平)
十、 城鄉管理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
負責擬訂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戶外廣告和亮化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環境綜合整治和創建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負責城建監察、城建稽查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村鎮建設發展政策、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行政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牽頭組織實施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指導農村住房改造建設和權屬管理;指導小城鎮建設發展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參與村莊整治、農房防災減災、歷史文化名鎮(村)報批審核等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和推廣農房通用圖,負責全市村鎮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指導協調村鎮建設技術服務工作和實用新技術的研究推廣工作。牽頭組織中心鎮建設和“小城市”培育試點工作。
(處長:毛麗雲)
負責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負責行政審批審核事項的審批審核條件、申報資料、辦理程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等相關事項的公示及定期統計、通報。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和開發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工作。
(處長:戴鹹敏)
十一、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專職副書記:梁筱嫻)
十二、 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椒江分局(掛台州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椒江分局牌子)
椒江分局是在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台州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領導下,從事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及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以及省、市、區關於城鄉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檢查督促,組織實施。
2.負責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貫徹實施市、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貫徹實施市、區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管轄區域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
3. 負責推進管轄區域內住房制度改革。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協助市局編制市區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4.受市局委託,負責管轄區域內城鄉規劃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管轄區域內的測繪管理工作。
5.負責全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負責管理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檢測、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建築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6.負責管理管轄區域內城鄉供排水、節水、燃氣、園林綠化、城市道路、市容、環衛、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全區城市管理和城建稽查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轄區域內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7.負責管轄區域內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負責推進住宅產業化和住宅性能認定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管轄區域內房屋權屬、城市房屋徵收補償、房屋租賃、房產面積測繪、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物業管理、房屋白蟻防治等管理工作。
8.負責建築業、勘察設計及諮詢中介、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公用事業等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核上報工作。
9.負責管理全區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管理行政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牽頭中心鎮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村鎮規劃編制和實施,牽頭組織實施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參與農村環境整治、農房防災減災、歷史文化名鎮(村)審核等工作,負責村鎮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
10.負責制定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負責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
11.負責向區政府申報城區建設和維護項目計畫及資金使用情況計畫;統計匯總全區城建數據報表。
12.負責全區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建設系統科技人才隊伍和經營管理隊伍建設;承擔全區建築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的具體工作。
13.承辦市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委書記、局長:陳新明)
十三、 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路橋分局(掛台州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路橋分局牌子)
路橋分局是在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台州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領導下,並受其委託,從事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及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以及省、市、區關於城鄉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檢查督促,組織實施。
2.負責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貫徹實施市、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貫徹實施市、區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
3.負責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協助市局編制市區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4.負責全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負責管理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檢測、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建築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管理管轄區域內城鄉供排水、節水、燃氣、園林綠化、城市道路、市容、環衛、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管理全區風景名勝區工作。指導全區城市管理和城建稽查行業管理工作。
6.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負責推進住宅產業化和住宅性能認定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管轄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估價與經紀機構和房屋拆遷單位和資質資格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管轄區域內房屋權屬、城市房屋徵收補償、房屋租賃、房產面積測繪、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物業管理、房屋白蟻防治等管理工作。
7.負責建築業、勘察設計及諮詢中介、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公用事業等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核上報工作。
8.負責管理全區村鎮建設工作。參與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管理行政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牽頭中心鎮建設工作,參與指導村鎮規劃編制和實施,牽頭組織實施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參與農村環境整治、農房防災減災、歷史文化名鎮(村)審核等工作,負責村鎮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
9.負責制定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負責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
10.負責向區政府申報城區建設和維護項目計畫及資金使用情況計畫;統計匯總全區城建數據報表。
11.負責全區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建設系統科技人才隊伍和經營管理隊伍建設;承擔全區建築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的具體工作。
12.承辦市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委書記、局長:張輝)
十四、 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集聚區規劃管理處
集聚區規劃管理處為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的派出機構,負責集聚區東部新區、石化工業基地範圍內的規劃編制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參與管轄區內總體規劃的編制、修改和報批。
2.負責管轄區內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修改和報批。
3.負責管轄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規劃條件)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負責轄區內建築方案審查、建設項目規劃批後管理。
4.負責管轄區內地下空間的規劃編制,並指導開發、利用。
5.指導協調臨海、溫嶺東部組團編制總體規劃、專項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