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臘,嫖妓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在主要的希臘城邦尤其是港口地區,賣淫是一項重要的經濟活動,相關行業者眾。在古希臘、城邦,賣淫屬於合法,雅典的國立廉價妓院,甚至傳說是由古希臘七賢之一的立法者梭倫建立的。在嫖妓方面男女則是不平等:嫖客絕大多數是男人,娼妓者則是女人和少男。
女娼
在一篇嫁名狄摩西尼的演說中,說話者在城邦大會的法庭上說:“如願償欲,吾輩有妓;噓寒問暖,吾輩有妾;延子嗣、守家業,則吾輩有妻。”(《訴涅艾拉斯》(ΚατὰΝεαίρας),122)雖然真情實況未必這樣如意,但由此可知古希臘人並不像現代人一樣,在嫖妓這事上背有沉重的道德包袱。
另外,古希臘法律嚴禁男人與身為自由人的女子發生婚外關係,罪名無異強姦,假如對方是有夫之婦,若又捉姦在床,其夫有權殺死姦夫,而古希臘男人一般在30歲左右才成婚,因此年輕男子想跟女子發生肉體關係,只得找奴隸或妓女。
專為女人服務的女娼,在歷史文獻中鮮有記載。在柏拉圖著名的《饗宴篇》 (συμπόσιον)中,喜劇作家阿里斯托芬說了一個著名的有關“愛”的寓言:當初世上除了男人和女人,還有一種男女連體的人,這種人身軀壯、力量大,逐漸控制了世界,威脅到諸神,宙斯因此用雷電將這種連體人劈成兩半,從此這些人注定要找回自己的另一半,阿里斯托芬又說:“那些不是來自連體人的女人,對男人的興趣不大,她們更愛女人,這就是ἑταιρίστριαι的由來。”(191e2-5)他說的ἑταιρίστριαι,可能就是專為女同性戀者服務的女娼。琉善在其《妓女的對話》 (Ἑταιρικοὶδιάλογοι)第5章提到這種女娼,但也可能只是影射柏拉圖該段說話。“賣春婦”
古希臘的妓女分作數級。最低級的稱為πόρναι[1],這個字來自πέρνημι,即“販賣”,這些“賣春婦”一般為奴隸,從屬於叫做πορνοϐοσκός的人,直譯就是“牧妓人”。這些牧妓人或為外邦人,或為城邦公民,他們從中賺到的佣金屬於正當收入,西元前4世紀一名演說家的財務清單中,就列有兩項這類收入,泰奧弗拉斯托斯在《人物誌》 (VI,5)論各種尋常職業,也將牧妓人與客棧老闆、收稅員相提並論。
在古典時期(前5-4世紀),賣春婦都是外邦人出身的奴隸,到了希臘化時期(前4-1世紀),城邦的男人把孫女賣作妓女。這些女子在妓院工作,妓院通常位於特定的風月區,如雅典的港口比雷埃夫斯和凱拉米克斯,顧客多為水手和貧民。雅典的國立妓院中的妓女正屬“賣春婦”。雅典奈俄斯在《歡宴的智者》中,引用古希臘喜劇作家和史家的話,說梭倫“一心為了平息年輕人的慾火……在城邦內首設妓院,買入年輕女子置於其中”。在相關的喜劇內,一名角色讚揚梭倫道:
是你,梭倫,是你立此善法,造福公眾,因為大家都說,是你首先明白這個既民主又有益的場所之必需,宙斯為證!我一定要這樣說。我們的城邦里無數可憐的少年為本能所煎熬,以致誤入歧途:為了他們,你買入女人,置於不同場所,讓這些少年隨時有地方宣洩本能……價錢:一個奧波勒斯;乾吧!不要扭扭捏捏!一切如你所欲,是劃得來……
就像這個角色所說的,梭倫建立的這些妓院成為或富或貧的人滿足了本能需要。傳說梭倫也從中牟利不少,並用這些收入來興建了一所供奉“人間愛神”的廟宇(希臘神話中阿佛洛狄德的另一個化身,專管人間情慾,跟“天上愛神”相對)。雖然這些記載未必可信,但雅典人顯然視“人人可嫖”為民主的重要一環。收費方面,有不少記載都提到最便宜的僅“一個奧波勒斯”,但我們很難確定所謂“一個奧波勒斯”指的真的是一個小銀幣,還是像“一塊幾毛”那樣泛指價錢相宜
自由妓
高一級的是在街上自行兜攬生意的自由妓。除了直接跟路人擠眉弄眼,她們還會藉助別的宣傳伎倆:她們在鞋底做手腳,在地上印出“跟我來”(ΑΚΟΛΟΥΘΙ)的字樣。她們的化妝也特別誇張,一名喜劇作家因此嘲笑她們“用鉛白來畫面……將黑莓汁塗在面頰上。”自由妓的出身各有不同:有的是在城邦里找不到工作的外邦人,有的是貧窮的寡婦,有的本來是“賣春婦”,後來攢夠錢替自己贖了身。不論出身如何,她們常是欠了一身債,才當上自由妓。在雅典,自由妓須向城邦註冊,繳納稅項。有的自由妓收入豐厚。西元前1世紀,在當時上埃及的科普托斯,即現在的吉夫特(قفط),妓女的過路錢為120德拉克馬,而普通女人只需20德拉克馬。
自由妓的收費則很難推斷,似乎不同自由妓的收費各有不同,相差甚大。公元前4世紀,史家泰奧彭波斯(Θεόπομπος)表示,一個次等自由妓的收費為四個德拉克馬,公元前1世紀,一名伊壁鳩魯學派的哲學家提及一個自由妓的預訂計畫,光顧十二次,每次盛惠五個德拉克馬(見《希臘詩選》(AnthologiaGraeca),V,126)。公元2世紀,在琉善《妓女的對話》中,一名自由妓嫌每個客人只收五個德拉克馬太少(8,3),一名年輕的處女則可開價一個邁納,即十個德拉克馬(7,3)。假如客人特別難看,甚至可收兩個邁納。年輕貌美的自由妓當然收費較高,但古希臘陶器上的圖繪顯示,也有專駐老妓的市場。收費還要看客人是否想要包起他的妓女,另外一群朋友可以合包一個自由妓,每人均可在一段時間內獨享溫柔。
那些專在男人晚宴上奏樂、跳舞的女子,也可歸入自由妓的類別。阿里斯多德在《雅典憲法》 (Ἀθηναίωνπολιτεία,L,2)中提到一種名為ἀστυνόμοι、共十個(五個在城內、五個在港口)的官員,負責監管“那些奏琴吹笛的女子每晚不可向客人收取多於兩個德拉克馬”顯然這些歌舞女郎也提供性服務,雖有專人監管,但仍有漲價的情況發生。
交際花
在古希臘,交際花屬最高級的妓女。跟其他妓女不同,交際花不止為客人提供性服務,也並非逐次收費。在古希臘文中,“交際花”(ἑταίρα)一字本作“伴侶”解。這些交際花跟日本的藝妓相似,她們受過悉心的教育,能夠跟文人雅士暢談古今。所有古希臘交際花(斯巴達的除外),都有權自行管理其財產。古希臘交際花的佼佼者,首推伯里克利的情婦阿斯帕西婭(Ἀσπασία)。這個堪稱公元前5世紀最有名的女人,生於米利都,雖在雅典淪為外邦人,但拜倒在她裙下的包括悲劇大家索福克勒斯、雕刻聖手菲狄亞斯(Φειδίας),甚至還有哲學家蘇格拉底及其門徒。根據普魯塔克的記載(見《比較列傳》的〈伯里克利列傳〉),阿斯帕西婭“征服了全城最優秀的政治家,哲學家也對她發生了不能算小的興趣。”
不少古希臘交際花的名字流傳至今:在古典時期,有大將軍亞西比德(Ἀλκιϐιάδης)的情侶特奧多忒(Θεοδότη),蘇格拉底在色諾芬的《回憶蘇格拉底》 (III,11,4)中和她有針鋒相對的對話;還有涅艾拉斯,那篇嫁名狄摩西尼的有名演講,談的正是她;雕塑名家普拉克西特利斯(Πραξιτέλης)的傑作“克尼多斯的的阿芙羅狄忒”,正由其情婦芙里尼當模特兒,她也是演說家喜帕賴德斯(Ὑπερείδης)的伴侶,在一場指控她瀆神的審判中他助了她一臂之力;還有列昂婷(Λεόντιον),她是伊壁鳩魯的學生,本身也是個哲學家,有人指她為交際花,但可能只是敵人對一個特立獨行的女性的詆毀。在希臘化時期,有亞歷山大大帝的財政大臣哈爾帕洛斯(Ἅρπαλος)的情婦皮同尼珂(Πυθονίκη),還有大帝自己的情婦泰伊絲(Θαίς),她後來又成了托勒密一世的情人。
有些交際花十分富裕。色諾芬就說特奧多忒奴婢成群,穿的是華衣美服,住的是廣廈高樓。有的交際花揮金如土:傳說莎孚有兄,他解放了一個名為羅多皮斯(Ῥοδῶπις)的埃及交際花,這個交際花竟富得為自己建了一個金字塔。希羅多德對此不敢置信,但記載了羅多皮斯在德爾斐樹了個十分貴重的墓碑(見《歷史》,II,134-135)。交際花的收費不一,總的來說比普通妓女貴得多,據希臘新喜劇的描述,跟她們過若干個晚上要花上20至60個邁納,在《諂媚者》 (Κόλαξ)一劇里,米南德講到一個交際花日賺3個邁納,比十個“賣春婦”加起來還要多。假如羅馬時期的作家格利烏斯的話靠得住,在古典時期交際花一晚收費10,000個德拉克馬(見《阿提卡之夜》,I,8)。
斯巴達的情況
斯巴達是希臘唯一沒有“賣春婦”的城邦,但普魯塔克在《呂庫古列傳》 (Λυκοῦργος,IX,6)中解釋,那是因為斯巴達沒有貴金屬和真正的貨幣,斯巴達人用的鐵質錢幣,在別的地方一文不值,因此沒有皮條客會在那裡開業。古風時期和古典時期的斯巴達,確實沒有留下公共淫業的痕跡,僅有可疑的是一個公元前6世紀的陶罐,上面繪有一些在男人宴會上吹奏奧洛斯管(αὐλός)的女人[9]。然而,那可能只是個流行題材,未必代表當時斯巴達社會的真實場景。畫中的帶翼怪獸、水果、蔬菜及祭壇,也讓人相信描繪的可能是一場儀式性的歡宴,是向某象徵豐產的神祇獻祭,如“奧爾提亞的阿耳忒彌斯”(ἌρτεμιςὈρθία)或“阿波羅的雅辛托斯”。
然而古典時期的斯巴達卻不乏交際花,雅典奈俄斯曾提及亞西比德在斯巴達的流亡期間(前415-414年)跟一些高
級妓女花天酒地。色諾芬在他的《希臘史》 (Ἑλληνικῶν,III,8)里講到“鏗那頓秘謀”(ἐπιβουλήκιναδοῡ),此事發生於前4世紀初,當時在位的是阿格西萊二世,國王身邊的五長官得悉一名叫鏗那頓的男子密謀造反,但因種種考慮不想在城中逮捕他,於是借詞差他到奧羅那(Αυλώνα)辦公事,要他到那裡逮捕若干奧羅那人和妓女,包括一個“據說是全奧羅那最美麗的女人,都說她腐化了來往的斯巴達男人,不論老幼。”,鏗那頓從前也替五長官辦過事,不疑有詐,就這樣在城外中計被捕。所提到的“最美麗的女人”,很可能就是個交際花。至少從前3世紀起,大量外國貨幣流通於拉科尼亞,斯巴達終於跟其他希臘城邦看齊。在希臘化時期,伊利翁的玻勒蒙(Πολέμων)在《斯巴達的祭品》 (ΠερὶτῶνἐνΛακεδαίμονι᾿Αναθημάτων)中(轉引自《歡宴的智者》,XIII,34A)描繪了一個著名交際花科提娜(Κοττίνα)的肖像及她奉獻的一頭青銅母牛。他補充道,當時斯巴達人還滿足了他的好奇心,向他展示了位於狄俄尼索斯神廟附近、她接客時使用的房屋。
風塵生涯
古希臘妓女的工作環境如何,後世難以得知。古希臘沒有留下有關妓女生活的紀錄,或是妓院格局的描述。古希臘人對妓女的稱呼有很多,其中一個是“撲地人”(χαμαιτυπής),由此可以推斷,古希臘的妓女會跟嫖客就地提供服務。在若干古希臘作家的作品中,可找到妓女的自述,如琉善的《妓女的對話》和阿爾奇弗龍(Ἀλκίφρων)的一系列“代言尺牘”(古希臘一種流行體裁,有點像中國的八股文,但所代的可以是販夫酒卒)。當然,這些都是虛構作品,不能看作史實,而這些作品觸及的都是自由妓或交際花,鮮提那些被迫賣淫的女子,偶然提及,都只把她們當作生財工具,這反映了古希臘人對妓女的看法:賣淫無非為錢。對古希臘人來說,不論是男是女,賣淫或是生活所迫、或是利慾薰心,至於為好色而賣淫,古希臘人以乎不認為有那樣的事。妓女的貪得無厭,是古希臘喜劇里插科打諢的常見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在雅典,妓女是唯一使錢的女人,男人不免心存芥蒂。古希臘的妓女貪財當然也可能是事實,原因很簡單:年老色衰,收入大減,必須趁年輕時儘量多攢點錢,留待養老之用,這個古今皆然。
一戔基里克斯杯上所畫的交易場景,上方懸掛著錢包,前480-470年,慕尼克私人藏品。雖然流於片面、偏頗,古希臘的醫學文獻讓我們一窺當時妓女的日常生活。為了儘量多接客、多賺錢,“賣春婦”必須儘量避免懷孕。我們對古羅馬的避孕方法知道不少,對古希臘的卻所知不多。少數的記載包括歸在希波克拉底名下的一篇論文,文中他向一名“常跟男人混”的舞姬建議:完事後以腳跟抵屁股的姿態不斷跳動,可使精子掉下來,除去成孕的風險(《論精子》,13)。賣春婦也可能會不惜墮胎,甚至殺死初生兒。自由妓的情況則較難推測:假如生出來的是女兒,大可女承母業,讓她老有所養,因此沒有定要避免生育的理由。
陶器上的繪畫也是妓女日常生活的見證,這些常見場景可分為四類,注意這四類常常互相重疊:酒宴、性交、如廁、虐待。在如廁的場景中,妓女的身體通常極為不雅:下垂的乳房或一身贅肉,一盞基里克斯杯甚至展現了一名妓女向便盆小解的情景。在性交的描繪中,妓女的身份通常由一個錢包象徵,表示這種關係的金錢性質。最常見的性交體位是背入式或肛交,而這兩種體位往往難以區辨。女方通常折屈身體,兩臂平放在地,然而古希臘人認為肛交是對成年人的一種羞辱,他們也似乎認為背入式難以激起女性的快感(相對於傳教士體位);還有一些瓶罐表現了妓女人使用被棍棒或涼鞋威脅的場景,她們被迫接受希臘人認為可恥的性行為:口交、肛交甚至兩者同時進行。
最後,交際花毋疑是古希臘最自由的女性,但必須指出,她們大多都希望找到丈夫或固定伴侶,以贏回尊敬。我們從法律檔得知涅艾拉斯的生涯,她在被追究其交際花身份之前從了良,還育養了三個孩子。同樣,根據文獻,阿斯帕西婭被伯里克利挑中作為小妾甚或妻子。雅典奈俄斯(XIII,38)提到“……這些女子(妓女)從良後,常常比那些自誇身家清白的女子更為忠貞。”他還列舉了一些良民同交際花所生的大人物,如科農(Κόνων)的兒子、官至雅典將軍(στρατηγός)的提摩修斯(Τιμόθεος)。交際花都一心從良,卻未聽說有良民自願投身交際花這一行。
文學中的風塵女
在新喜劇時代,和奴隸一樣,風塵女成為喜劇的新寵兒。這有幾個原因:舊喜劇通常以政治為題材,新喜劇則由公入私,常以雅典人的日常生活為題材。其次,當時風俗禁止成年女性拋頭露面,而戲劇刻畫的是戶外場景,在街上跑的女子,自然非妓女莫屬。因此新喜劇大量地從妓女身上尋找噱頭。“一個狡黠的奴隸、一個嚴苛的父親、一個不本分的媒娘再搭一個嬌媚的妓女,可養活了米南德”,奧維德在他的《愛經》(Amores,I,15,17-18)中打趣道。妓女常是男主角的愛人,她必定是出身清白,自小遭父母遺棄或被海盜綁架(如米南德的《西錫安人》 (οἱΣικυώνιοι)),才淪落風塵,後來全賴一件小信物,終與親父母相認,從良嫁人;妓女也常是男配角的情人,構成劇中第二條愛情線。米南德在《公斷》(Ἐπιτρέποντες)一劇中,還一反凡妓必貪的戲劇定型,創造了一個心地善良的妓女,她也得以大團圓結局收場。
古希臘喜劇里碰頭碰臉都是妓女,在古希臘人的理想國中,卻往往沒有妓女的容身之所。在阿里斯多芬斯的《女人議會》 (Εκκλησιάζουσες)中,女主角禁止妓女進入她的理想國,還說“這些妓女,我可要廢了她們那一行,將年青男子的勃勃雄風留給我們受用。”[12]顯然,婦女將妓女當成不公平的競爭者。柏拉圖將阿提卡的美點跟科林斯的娼婦相提並論,指摘兩者會為他的理想國帶來奢侈與放縱(見 《理想國》 ,III,404d)。西西里的狄奧多羅斯(Διόδωρος)提到希臘化時期的犬儒學派哲人、底比斯的克拉特斯(Κρατης),說他那個理想國,跟柏拉圖的一樣,家庭由婦女和孩子組成,且也禁止嫖娼(見《史書館》 (Bibliothecahistoria),II,55-60)。
男妓
古希臘還有男妓(πόρνοι),部份專招待女賓,這類男妓打從古典時期起已有了,在阿里斯多芬斯 《財神》的一幕中,一個男子因為貧窮,被迫向一個老婦賣淫,換取真金白銀、小麥或衣服。然而,古希臘大多數男妓的服務對象都是男人。男妓與少男傾慕
跟中國古代相似,古希臘人視對少男的傾慕為一種高尚的情操,這種成年男人與少男的關係,往往近乎師生關係,而且不一定涉及性。
古希臘的妓女上至老下至小,男妓行業則基本上只接納青少年。在嫁名琉善的《愛情》 (Ἔρωτες,25-26)中,作者明確地說:
對男人來說,一個女人,在歲月於她臉上印上皺紋以前,由少女時代至中年總是可親可愛的,縱韶華已過,風韻猶在,她的魅力始終勝過那些青年人。然而那些跟二十歲男子胡混的男人,我以為是他們追求的是可恥的歡快、不三不四的愛情。那些雙十男子,四肢已長得跟成年人一樣壯碩,從前光滑的下巴如今遍布鬍子,又圓又粗的腿上也長滿了毛。
古希臘人認為,青少年自青春期至長出鬍子前的期間最有吸引力,男孩的體毛對希臘人來說是個討厭的事物。因而,即使在一些特例中男孩成年後被留作情人,他們普遍是被剃了毛的。
與他們的女性同行一樣,男妓的存在在希臘並非醜聞。提供奴隸男孩的妓院存在,不僅僅是在比雷埃夫斯、凱拉米克斯或呂卡維多斯的“紅燈區”,而是遍布各地。年輕的男妓中最有名的要數斐多:家鄉被占,他淪為奴隸,不得不在妓院謀生,直到蘇格拉底發現了他,並讓他的學生將他買下。這個年輕人隨後成為老哲學家的弟子,也成了柏拉圖《斐多篇》的主角,轉述了哲人慷慨赴死之時的言行[15]。城邦也向男妓徵收稅款。演說家伊斯金尼斯(Αἰσχίνης)在他的著名演說《駁提馬克斯》(ΚατὰΤιμάρχου)中若無其事,描繪了男性妓院的情景。
賣淫與公民身份
男妓院的普及,表明龍陽癖並非有閒階級的專利。對那些須為口賓士的人來說,貴族那一套求偶儀式(到天體場觀望、正式追求、送禮討好)不切實際[16],但因為有男妓,他們對少男的傾慕也得以滿足,另外男妓的普及,也因為古希臘的法律保護少男,不容他們受性侵犯,而在色諾芬的記載以前,也未有聽聞有主人與少男奴隸搭上。[17]再有一層,就是成年男人與少男的關係有不少禁忌,例如古希臘人認為口交是可恥的事,因此成年那一方,不能要求將成為公民的少年那一方幹這回事,真想行這個,就只好找男妓。
雖然法律許可男妓業,但當男妓終究是不光彩的事。從事者通常是奴隸,概括來說就是非公民。在雅典,生為公民的男子當妓,政治後果可嚴重,或會因此喪失公民權。在《駁提馬克斯》中,伊斯金尼斯本來被提馬克斯控告,但他反指提馬克斯年青時曾當妓,使提馬克斯喪失公民權,而公民權之一,就是向別人提出起訴。因此,雅典嚴禁成年男人以金錢向生為公民的少男換取性服務,因為這可能令少男在將來失去公民權。
在上述的訴訟中,伊斯金尼斯引用雅典法令中的“成份檢查”(δοκιμασία)條例[18]:一個“出賣自己身體”(πεπορνευμένος)或“任由自己的身體被出賣”(ἡταιρηκώς)的公民,將被褫奪在公眾地方發言的權利,因為“一個為了‘他人的愉悅’(ἐφ’ὕϐρει)而出賣自己身體的人,隨時可以出賣整個城邦的利益”(見該演說第29節)。根據波利比奧斯的記載(XII,15,1),史家提麥奧斯(Τίμαιος)控告阿加托克利斯,正是基於這一點:娼妓正是一個為了滿足他人的欲望而放棄自身尊嚴的人,一個“任由登徒子受用的‘尋常娼妓’(κοινὸνπόρνον),一隻寒鴉[19],一隻鵟[20],人家想要,就將自己的身體獻出。”
收費
跟女娼一樣,男妓的收費不一。雅典奈俄斯(VI,241)提到一名少男只收1個奧勒波斯,但這個價錢似乎低得令人懷疑。2世紀的諷刺短詩名家、薩迪斯(呂底亞的首都)的斯特剌同(Στράτων)則說一次收費要5個德拉克馬(《希臘詩選》,XII,239)。一封嫁名伊斯金尼斯的信(VII,3),則說某某男妓共賺了3,000個德拉克馬,大概是說他職業生涯所賺的。
另外,似乎男妓可分為兩類,在《訴提馬克斯》中,伊斯金尼斯將男妓區分為“男妓”與“養男”(見第29節)。伊斯金尼斯表示,假如提馬克斯甘心跟著他第一個男人,他的罪名或可從輕發落,然而,當他第一個男人錢財散盡時,他又跟了另一個,之後陸續有來,這證明了他是“男妓”(πεπορνευμένος),不是“養男”(ἡταιρηκώς)(見第51、5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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