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惡[漢語詞語]

厭惡[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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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惡是一種反感的情緒。不僅味覺、嗅覺、觸覺或者想像、耳聞、目睹會導致厭惡感,人的外表、行為甚至思想都會導致同樣的結果。

基本信息

基本資料

【詞目】厭惡

【拼音】yàn wù

【英譯】[detest;abhor;abominate;be disgusted]

【基本解釋】

討厭,憎惡。 例:看到這樣的連家樹不可能不厭惡。

引證解釋

討厭,憎惡。

宋 梅堯臣《和王仲儀詠癭》詩:“厭惡雖自知,部割且誰肯。” 宋 王明清《春娘傳》:“司戶知其厭惡風塵,出於誠心,乃發書告其父。”《古今小說·張道陵七試趙升》:“眾人見 趙升 連住數日,並不轉身,愈加厭惡,漸漸出言侮慢。”《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九回:“從此那位老太太,因為和媳婦不對,便連兒子也厭惡起來了。” 老舍《駱駝祥子》十六:“他不但是厭惡這種生活,而且為自己擔心。”   雨果《紀念伏爾泰逝世一百周年的演說》:“於是,伏爾泰啊,你發出 厭惡的吶喊!”

心理學名詞

口腔綜合反應

厭惡[漢語詞語] 厭惡[漢語詞語]

心理學家保羅.羅金是一位美食家,他認為,厭惡歸根到底是骯髒或者噁心的東西給人造成的一種口腔感覺。由我的話來說,就是厭惡主題。

口腔綜合反應羅金髮現所有人都厭惡的東西主要是人自身產生的一些東西:嘔吐物、糞便、尿、黏液還有血。1955年,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戈登.奧爾波特提出了厭惡“想像實驗”,通過實驗對象在腦海里的想像來證明自己的觀點。“首先想像咽下自己的唾液,或者真的咽下一口唾液。然後想像將這些唾液吐到杯里,再將它喝下!這些天然而且屬於‘我的’唾液馬上就變成了陌生而噁心的東西。”羅金確實進行了這個實驗,他讓受試者往杯里吐出唾液之後再喝下去,他發現奧爾波特的結論是對的。即便唾液1秒鐘之前還在他們的嘴裡,他們都不願意再把它喝下。羅金說,一旦這些由我們自身產生出來的東西離開了我們的身體,我們就會覺得它們很噁心。

厭惡情緒形成

厭惡的形成4--8歲之間,厭惡才獨立出來成為人的一種情緒。孩子會因為覺得食物不好吃而不吃,但是還不懂得厭惡。羅金同時讓孩子和成人去觸摸和品嘗小狗糞便狀的朱古力。4-7歲這個年齡段以下的孩子沒有意識到這有多么噁心,而大部分成年人都拒絕這樣做。同樣,如果你將一隻已經消過毒的蚱蜢放到牛奶或果汁里,4歲以下的孩子是不會拒絕把它喝下去的。

兒童和青少年對噁心的東西有偏愛。羅金提醒我們,一些新奇的商店確實出售嘔吐物、黏液及排泄物的仿真品,而購買這些東西的絕大多數是小男孩。

法律專家威廉.米勒在一書中寫道,並不是只有孩子會對噁心的東西著迷。“(噁心的東西)...有一種吸引力,一種魅力,所以我們總是願意看到血淋淋的事故現場,不捨得把視線移開...恐怖片也強烈地吸引著我們...我們自己的鼻涕、排泄物都是骯髒而噁心的東西,(但是我們)...仍然對它們好奇、著迷...其實我們經常會留意自己的分泌物,只是我們不願意承認這一點罷了...想想我們是多么自然而然地會在擦完鼻涕後看看那張紙巾或手帕吧。”像這樣的粗俗電影能獲得成功的票房,可不能完全歸功於青少年。

道德準則

厭惡的另一個重要功能,就是能讓我們遠離噁心的東西。顯然,不吃腐爛的食物對我們有好處,而社會厭惡也讓我們遠離討厭的事情。米勒說厭惡是一種道德準則,它使我們不會對討厭的人或事作出妥協。法律專家瑪東莎.娜莎波姆認為:“大多數社會都教育人們避免同那些生理上有嚴重缺陷,看起來很噁心的人接觸。”不幸的是,這種感情可能是很危險的,因為醜化了那些看來不受歡迎的人,人們不把他們當人看,使他們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娜莎波姆認為,法律的基礎不應該是所有人都厭惡的東西,而是人們所憎恨的東西。“(憎恨)...這種道德情緒遠比法律的判決要有力,也比厭惡可靠得多。憎恨包含了一個公共的評判準則,它並非把罪犯當做我們道德標準之外的寄生蟲或者非人的生物,這樣做未免會引起爭議,而是堅決地把他們也歸入我們的道德標準,在這個範圍內裁決他們。”

人在犯罪時的情緒狀態有可能成為減輕其犯罪情節的參考依據之一。不應該把厭惡這種情緒列入考慮範圍之內。...看不慣對方或是討厭他,絕對不足以成為對他採取暴力行為的理由。

虐待他人的人通常都會辯解說對方是畜生(可不是可愛的寵物),有時則把對方說成是令人厭惡的沒有生命的東西,比如垃圾和渣滓。我知道,憤怒和憎恨能夠成為屠殺甚至是折磨他人的藉口,但是不會在自己與他人之間設立厭惡的障礙。人們一般認為,能夠阻止暴力行為發生的是受害者的形象或者聲音,是他們的尖叫聲和流血。但是情況並非總是如此,也許是因為他們痛苦的樣子讓人覺得噁心。即使我們一開始並不認為對方噁心,一旦看到他的血,看到他因為受傷或受折磨而扭曲的膨體,隨之而來的往往是厭惡,而非關切。

看到他人的體內結構,尤其是帶血的時候,我們都會感到噁心,(80%的厭惡,20%覺得悲傷痛苦,仿佛對照片中人受的苦感同身受)這似乎是一種本能。但是,如果流血的還是陌生人,而是自己的親人或朋友,那我們的厭惡程度就會降低。我們會希望幫助對方減輕這種痛苦,而不是逃避。對疾病、生理痛苦的厭惡確實能讓我們避免被傳染,但同時也讓我們忽略了要同情和關愛他人,而同情和關愛恰恰是人類聚集在一起的力量。

同情和關愛(心理學上稱為移情)都不屬於情緒的範疇,它們是我們對他人情緒的反應。在認知移情中,我們意識到他人的情緒;在情緒移情中,我們切身體會到他人的情緒;同情移情則使我們希望幫助他人解決問題,包括他們的情緒問題。認知移情是其他兩種移情的先決條件,但是情緒移情卻不是同情移情的先決條件。

人際厭惡

分類情況

羅金區別了兩種厭惡,即人際厭惡和基本厭惡。他列出了4種會引起人際厭惡(這種厭惡是後天學來的)的情況:怪異、疾病、不幸的遭遇和精神變態。我們在研究中讓大學生把他們能想像到的,人類所能經歷的最噁心的事情寫下來。有人提到了羅金所謂的口腔厭惡情況(比如,你被迫吃下別人的嘔吐物),但是只占到總比例的11%。大部分人所提到的最讓人不寒而慄的情況(62%的人提到)是精神上的折磨。比如美國士兵看到納粹集中營的慘狀之後的感受。他們所提到的精神厭惡中,有半數涉及到性變態行為。比如看到有人與兒童發生性行為。最後還有18%的人提到與食物無關的生理反應,比如看到生蛆的屍體。我們的研究表明,成人最不能忍受的是人際厭惡,尤其是精神厭惡,而非基本的口腔綜合反應。

基本表現

人際厭惡的四種表現--怪異、疾病、不幸的遭遇、精神變態--同樣可以歸結為四主題,除了疾病外,在不同的文化和背景下,對另外三個主題都有不同的闡釋,但是對於疾病人們一般不會有異議。嚴重缺陷、生瘡流膿的傷口之類的疾病無論在哪種文化里都不會討人喜歡。

文化原因

米勒指出,人們所討厭的東西會越來越多,而不是減少,這在每種文化里都是一樣。人們的情緒警戒資料庫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即使在我們剛出生的時候,這些資料庫和那些引導我們對不同情緒作出反應的程式就已經不是空白的了;人類的進化歷史已經給我們指明了該如何作出反應以及反應到何種程度。正如米勒所說,這些先天的東西無法改變,但是正因為這些資料庫和程式是開放的,我們才會學到新的情緒和情緒誘因。

生活厭倦

除了羅金所描述的4種人際厭惡外,還有一種厭惡--我稱之為厭倦--這是針對社會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豐富的關係--夫妻關係--進行了情緒表達的精確計量研究而發現的。

一個令人驚訝的結果是,在試圖解決分歧的談話中妻子所表現出的對丈夫的厭惡,預示了未來4年中他們分開生活的時間。高特曼發現,通常當丈夫退縮,不願意理解妻子的情緒時,妻子就會表現出厭惡。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她受夠了,氣飽了。這個與吃有關的說法多么形象!

米勒的一個觀點很有趣,我們在親密關係中會降低厭惡的門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給孩子換尿布,擦乾淨孩子吐出的奶,還會照顧病人和體弱的孩子...身為父母,他們什麼都願意做。清理孩子的糞便,儘管有時孩子的糞便蹭到手和衣服上;有時還要被尿淋濕...不怕髒兮兮的東西,正是體現了無條件的,最高尚的父母之愛。”

在親密的愛情關係中也會出現同樣的現象。我們再來看看米勒的說法:“當別人的舌頭在你的口中纏綿的時候,這可以說是親密的表現,但同時也可以說是一種令人不悅的侵犯。...性愛其實就是跨越了彼此忍受厭惡的界限...性愛不過是越過了一種界限,裸露的界限。除了長時間的、親密的愛撫和接觸這些極度親密的方式之外,還有其他一些互相敞開心扉的親密方式。雙方可以分享彼此關心的話題,傾訴自己的疑慮和擔心,可以把自己的期望坦誠相告,承認自己的缺點和不足;可以清楚地讓對方了解自己並不完美,而是一個有弱點、需要關愛的人..我們可以將朋友或者密友定義為可以互相發牢騷的人,我們彼此都知道,這種牢騷是密友的特權。若不在密友面前,出於自尊是絕不會這樣做的,因為我們害怕別人的厭惡...互相友愛讓我們可以放心地將弱點暴露在朋友面前,如果沒有友愛,我們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也所為人所不齒。”

米勒與眾不同的見解向我們揭示了,厭惡還具有一個並不明顯的社會功能。淡化厭惡而建立起來的親密關係代表著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接受對方難以啟齒的事情,發生換了別人就會覺得噁心的身體接觸--不僅僅是性愛。構想一下你要給陌生人而不是愛人清理嘔吐物會怎樣--這不僅是愛的標誌,而且更能鞏固愛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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