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概況
卜戶村隸屬於山東省東營市墾利縣墾利鎮,位於墾利縣城東北3.5公里處。東臨西宋鄉即宋村,西臨聯合村,北臨黃河大壩。資料顯示,該村有45戶。121口人。現有耕地面積73畝,主要以種植小麥、棉花為主。2006年人均純收入5044元。但實際上在該村居住不足20戶,大部分村民在外經商居住。
村名由來
1938年在西宋地帶上居住,1972年引黃閘放水,搬遷到現住地,是左字莊的散屋子,以後補的村而得名卜戶村。
村幹部行為準則
發布時間:2008年6月21日
村幹部是全村村民的公僕,發布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村民服務的思想,立足本職為民造福,做到: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認真學習政策,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堅持實事求是,講究工作方法,發揚民主作風,尊重村民意見,善於做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改造職責,勤奮工作,帶領村民勤勞致富。
五、不請吃,不受禮,清正廉潔,不以權謀私,敢於同不良傾向作鬥爭。
六、以身作則,各項工作中起帶頭模範作用。
七、堅持原則,主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八、維護集體團結,執行會議決議,齊心協力,共同開展好工作。
村務公開制度
發布時間:2007年10月2日
1、村委會幹部處理村務,要公道正派,及時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2、做到每年召開一至二次村民會議,向村民會議報告工作,接受村民會議的監督。
3、凡是村裡的重大事項都要及時向村民公開。
4、財務至少三個月公布一次,遇有急需公開的事項隨時公開。
5、村黨支部及時收集村民民眾對村務公開的反映,聽取村民的意見,大多數村民不贊成的事情應予解釋引導,錯誤的及時糾正。
6、村黨支部配合鄉黨委每年組織黨員、村民對村幹部的工作進行一次民主評議,不斷提高村幹部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