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江蘇省南通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12日,原名南通市地方稅務局,目前下轄啟東、海門、通州、如東、如皋、海安等6個縣(市、區)局和市區5個稅務分局、1個涉外分局、1個稽查局。主要負責南通地區地稅部門徵收的各種稅種、教育費附加及政府規定或者委託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1594人,平均年齡41.36歲,40歲以下占47.6%;在職幹部大專以上學歷1463人,其中:研究生學歷占比6.7%,本科以上學歷占比87.6%;擁有中級以上職稱者占比56.3%;擁有“三師”等執業資格者占比10%。
自組建以來,南通地稅系統連年超額完成各項收入任務,年收入總量從2000年的19.28億元上升到2010年的315.56億元。 “十一五”期間,全市地稅系統累計組織收入1005.5億元,年均增長27%以上,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8個百分點,列沿江八市之首;地稅收入占全市一般預算收入的比重從“十一五”期初的48%上升到期末的54.2%,為南通市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三)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規定或委託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
(六)負責管理、指導和協調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七)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八)管理本地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負責管理縣級地稅局領導班子和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全市地稅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
(九)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黃林華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黨組和行政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幹部管理、財務管理等重大事項的計畫統籌和審核審批工作。
楊幸福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計畫財務處、稅政二處、納稅服務中心工作。
佘元原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處、信息處、稽查局工作。
劉紅梅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工會等工作,分管監察室、基層處工作。
嵇海林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政策法規處、稅政一處工作。
周宏建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分管辦公室、徵收管理處工作。
張雲鵬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調研員
協助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處工作。
黃裕沖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調研員
協助分管基層處、監察室工作。
丁振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副調研員
協助分管信息處、征管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