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如皋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主要負責如皋市範圍內11個地方稅種和6項市政府代征基金(費)的征管任務。全局下設6個征管分局、1個稽查局、9個職能科室。目前,全系統在職幹部職工200人,平均年齡39歲,黨員占70%,本科以上學歷幹部占71%,碩士研究生4名。
如皋市地方稅務局自成立以來, 全系統徵收各項稅費從1995年的5000萬元躍升到2008年的17億元,2008年的徵收實績是建成之初的34倍,2006-2008年連續三年總量增幅高於南通六縣(市)平均增幅,地稅收入占一般預算收入的比重達到50%以上,為如皋經濟社會的持續騰飛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支撐.全系統先後被評為“江蘇省文明行業”、“江蘇省科普宣傳先進集體”、“江蘇省希望工程先進集體”、“江蘇省五四紅旗團支部”、“南通市廉政文化示範點” 、“南通市體育工作先進集體”“南通地稅績效考核優良單位”,連年被如皋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文書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網站和信訪、提案辦理、保密、安全、衛生、稅收宣傳工作;負責行政崗責體系規範化操作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工作規則;負責物品(含制服)採購的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室相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錄用、調配、定崗定責、考核、任免、獎懲、工資、福利等工作及臨時用工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及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能級管理工作;負責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學歷教育核批和職稱審核評定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批報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及基層創建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學歷教育和各類培訓的計畫制訂和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工作綜合考核工作;負責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除辦稅服務廳規範化建設外)等工作;負責人事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請銷假審批工作;負責黨務團建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的預測與分析、編制、計畫任務的分配、下達和考核;負責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稅費基金的解(劃)繳入庫管理;負責計會統相關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工作;負責本系統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印製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經費(含工本費、代扣代繳手續費)、財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專項費用的核撥和監督;負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徵收管理科
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研究制定加強行業稅收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源監控、普通發票、稅控裝置、納稅評估、信譽等級和“三代”單位等管理工作;負責緩繳、欠繳、滯補罰稅款的管理;負責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負責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稽查選案工作;負責業務崗責規範化操作的管理工作;負責《征管信息系統》的套用管理與拓展工作;負責征管信息數據的日常採集、錄入、維護等管理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負責各項年檢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中心和各類涉稅服務的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稅政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政業務和稅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單項稅種的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涉外(國際)稅收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城鎮集體企業財務和私營企業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府規定和委託的社保費和各項基金的徵收(代征)管理工作;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負責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會辦、備查備案工作;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的管理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的管理工作;負責執法責任制的貫徹落實;負責執法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庫的統一管理、校對、加工、分析和發布;負責對規定需集中統一錄入的數據錄入、維護等管理工作;負責地稅系統套用軟體的開發工作,按業務需求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方案制定、發放、安裝、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科相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監察室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內紀律檢查、執法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黨風、政風、行風廉政建設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負責辦理舉報、投訴地稅機關和地稅人員的人民來信來訪工作;查處地稅機關和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部門相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工會
負責扶貧濟困幫扶工作。主要是百村萬戶幫扶、“地稅春蕾班”幫扶、系統內外各類送溫暖活動;負責雙擁工作。認真做好擁軍擁屬工作,與駐如空軍部隊開展共建活動;負責社區共建工作。配合社區做好各類創建、共建工作;認真落實“五必訪”制度,關心幹部職工生活;負責全系統幹部職工困難救助工作;負責系統內的計畫生育工作。主要是認真落實國家計畫生育政策,按規定報支計畫生育相關費用;負責全系統女同志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老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各類文體活動;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組和機關黨的機構。
基層行政機構
(一)直屬機構稽查局
負責擬定稅務稽查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全市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及制度情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地稅稽查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地稅系統涉及地方稅收的各種專項檢查工作;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舉報的稅務案件,查處重大稅務案件;負責本局機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第一稅務分局
負責如皋市如城鎮、磨頭鎮、丁堰鎮、東陳鎮、雪岸鎮、桃園鎮、開發區、科技創業園(高新技術園)、袁橋鎮、柴灣鎮管轄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負責本局機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納稅服務中心)
負責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具體操作流程及相關制度;負責納稅服務工作的調研策劃、組織實施、考核評價工作;負責辦稅服務廳規範化建設和辦稅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地稅網站、納稅人權益平台等納稅服務平台管理,組織實施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等工作;處理有關納稅服務的投訴、舉報,組織開展除稅務行政複議、應訴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濟服務,指導稅務爭議的調解,組織納稅人(社會)滿意度調查;負責註冊稅務師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具體負責城區綜合辦稅服務大廳納稅服務工作(原一分局、二分局和六分局辦稅服務大廳合併,設立一個綜合辦稅服務大廳,負責一、六分局管轄範圍內的辦稅業務);負責駐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其他相關的納稅服務工作。
3、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如皋市白蒲鎮、林梓鎮、下原鎮、九華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負責本局機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如皋市吳窯鎮、石莊鎮、長江鎮(含如皋港區)、江安鎮、郭園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負責本局機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如皋市搬經鎮、高明鎮、常青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負責本局機關信息套用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6、第六稅務分局(重點稅源分局)
直接負責全市範圍內重點稅源戶的監控管理,實行以管戶為主、管事為輔,管戶與管事相結合的管理方式。重點稅源管理局的征管範圍:
(1)除行政事業單位、委託代征單位以外,剔除一次性因素,2009年納稅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房地產開發企業;
(3)大型集團企業及其關聯企業;
(4)經市局確定的其它重點稅源企業;
(5)上述範圍內納稅人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管理和市級以上投資建設的重點工程項目管理;
(6)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