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新增負責全區各街辦(管理處)便民惠民服務中心的對口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工作的職責。
(二)新增負責全區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的職責。
(三)新增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指導和規範全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二)協調、落實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
(三)協助、執行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為區重大及重點投資項目提供“一站式”無償代辦服務工作。
(五)負責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單位及工作人員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網上行政服務中心執行和套用,負責區行政服務中心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套用工作。
(七)負責進駐區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事項統一登記工作。
(八)負責對各街辦(管理處)便民惠民中心建設的對口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行政服務中心內設3個職能科(室)。
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秘、機要、宣傳、信息、檔案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中心人事、財務、後勤、車輛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等物資與設備的採購、保管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場所維護工作。中心黨支部負責中心機關黨群工作。
負責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調研、部署和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測評與考核工作;負責協調投資者訴求,受理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的投訴;負責對全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行政審批政策、制度和規定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機關和各視窗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情況;負責對機關和視窗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正確履行職責和勤政廉政的宣傳和教育。
審批管理科
指導、管理、協調全區行政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及日常業務工作。協調執行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研究、制定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和流程;負責管理、協調、規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統一登記、集中受理和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涉及2個以上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並聯審批工作;負責重大投資項目審批辦證代辦服務工作;負責組織行政服務中心繫統工作人員學習、培訓、例會工作;負責對區行政服務中心單位及工作人員考核、考評。
負責網上行政服務中心的規劃和管理,負責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和運行;負責全區行政服務中心繫統網路建設的規劃、管理。負責電子政務、網上審批、電子監察、網上信息公開及中心網站等電子套用管理;負責審批辦證的統計工作;負責網上諮詢、網上評議、網上投訴受理與轉辦工作;負責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中心監控機房的管理和維護;負責與市有關部門以及區直部門、各監管大廳的聯網對接工作;負責監控系統、顯示系統、辦公電腦等相關設備的管理、運行、維護和升級工作。
負責對各街辦(管理處)便民惠民中心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的協調和指導,不斷推進各街辦(管理處)便民惠民中心規範化建設和運行。
公共資源交易科
負責為公共資源交易提供場地、信息、政策、諮詢等項服務,依法必須招標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建築物、構築物建設項目的分包活動;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監理、勘察、設計以及招標代理、重要材料和機電設備項目;政府採購、藥品集中採購、小額資產交易、國有、集體企業產權交易、經營性房產招租等項具體交易;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協調與監管;負責交易現場的執法監督及綜合受理交易投訴等工作。其他規定的的社會公共資源交易事項。
人員編制
東湖區行政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東湖區行政服務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