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介
東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著研究制定東湖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綜合研究擬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調節經濟運行,推廣節能減排,執行價格監控管理,指導和服務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指導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和綜合協調部門,是政府巨觀經濟管理的綜合工作部門。
地 址
南昌市小金台8號
主要職能
1、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重大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區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的定位、目標任務以及生產力布局,編制全區實施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方案:歸口管理全區各專項(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擬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負責各領域年度計畫的銜接平衡工作。
2、負責協調管理全區各部門(單位)爭取國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與項目、資金支持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區屬各部門(單位)對接國家和省、市發改委投資領域,策劃包裝項目承接政策與資金。
3、負責監測全區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態勢,研究分析全區經濟總量平衡、產業競爭力提升與城市可持續和諧發展等重要問題;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社會事業與經濟發展的有效銜接,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4、負責組織,實施省、市關於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有關工作。協調區域經濟運行、社會發展基礎資料的收集報送工作,組織省、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申報工作。
5、負責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安排,提出政府投融資項目計畫,組織擬訂政府性投資的重大重點項目融資方案;按許可權審批和上報投融資項目,參與限額以上工業技改項目的審批和上報;負責政府投融資項目的統籌安排、監督管理、協調服務。
6、負責管理和協調政府投融資項目,開展政府投融資項目庫和評審專家網路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項目論證、評審和可行性研究分析工作,管理全區重大規劃經費和重大項目前期經費;負責指導和協調項目招標投標工作,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上報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組織政府投融資項目的調度推進,監督審查財政性項目工程概(預)算,監督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協調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工作。
7、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處理行業運行的有關問題,依法進行指導、協調、服務,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負責工業園區發展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8、負責貫徹執行《價格法》等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有關價格方針、政策;加強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9、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負責全區政府部門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區政府部門信息系統和機關辦公自動化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服務;負責協調指導全區無線電工作。
10、負責統籌協調節能減排、環境資源及生態建設工作,促進全區低碳經濟發展和低碳城市建設。
11、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