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教育
正文
教育行政 南斯拉夫聯邦政府不直接管理教育工作,但國際的教育聯繫和軍事學校由聯邦負責。為了統一和協調全國的教育工作,由6個共和國的教育部門負責人和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組成全國教育委員會(不是行政機構),在各共和國輪流開會討論教育工作。各共和國、自治省的教育部門、按照聯邦頒布的教育法律、政策和計畫,結合地方特點直接領導並管理教育事業。他們的職能是制定教育法令,進行教育科研,指導教學工作,編寫教科書,製作和提供教學設備,通過協商安排教育自治共同體的工作等。1976年,聯邦頒布了《聯合勞動法》,決定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都須貫徹社會主義自治原則。從此,社會部門和生產部門就共同建立教育自治共同體,並管理教育事業。教育經費直接來自社會,不再由國家撥付。學校是獨立的自治組織,校務委員會是基層自治體,吸收大、中、小學生代表參加。學制
①幼稚園。接收3~6歲的兒童。從 6歲開始,實施一年國小預備教育。
② 8年制學校。接收7~15歲的少年兒童。實施8年的義務基礎教育。這種學校的任務是授予學生有關自然和社會的知識,使學生了解南斯拉夫人民過去和現在的科學、技術和文化,了解本國及世界各國人民的革命鬥爭史;進行德育、智育、美育、體育和勞動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課時分配如下:人文學科占35%,數理學科占27~32%,藝術學科占13%,體育占12%。每周上課時數:一至三年級為18~20課時,四至八年級為23~28課時。

④高等學校。1980—1981年度,全國有大學19所,共設209個系、124個 2年制學院和 4所高等學校。大學是不同學院的結合體,如貝爾格勒大學是由25個學院依照自治原則聯合組成的。每個共和國、自治省至少有一所大學,設在首府和重要的經濟文化中心;下屬各院系分布在全市各地,獨立地組織教學活動。高等學校為各經濟和社會部門培養高級專門人才,進行科學研究,組織大學本科後的學習。本科修業4~5年。本科畢業生學習 2年,通過論文答辯,可獲得碩士學位;再經過學習,通過博士論文答辯可獲得博士學位。專科學校培養較本科低一級的專門人才,修業2年。

教育改革 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第十次代表大會通過了《關於南共聯盟根據自治原則對教育進行社會主義改革的任務》的決議。決議指出,必須進一步改革教育制度,加強整個社會對教育的責任感。決議特別重視普通教育和定向教育的各個階段的有機的相互聯繫。定向教育新體系把中等教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修業2年,74%的課程講授統一的文化基礎知識,包括語言文字、馬克思主義基礎、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體育和全民防禦,26%進行生產技術訓練。第二階段修業也是 2年,按學生興趣和職業願望選定專業,課程包括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技術課,課程比例因專業不同而有所不同。學生畢業後,技術知識相當於生產部門的技術員,理論知識又可與高等學校相銜接。定向教育第一階段的教學計畫由共和國教育部門制定;第二階段的教學計畫由工廠企業代表、大中學校教師和家長代表共同討論制定,由共和國教育部門批准執行。高等教育的定向教育剛開始實施,基本精神和中等教育是一致的。在確定專業設定、培養目標、教學計畫時,理論課程要同科研機構的任務結合,考慮各學科的世界先進水平,實踐課程要同生產部門的需要結合,適應實際需要。南斯拉夫實施定向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教育與現代生產結合,理論與實踐結合,升學與就業結合,學校教育與終身教育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