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衛生局

4、負責全市中醫工作及科研的管理。 5、負責全市血液管理工作。 2、負責全市衛生工作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機構簡介

南康市衛生局設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幹部人事科、醫政科、防保衛生法制監督科、規劃財務審計科、宣教信息科、紀檢監察室、行政許可服務科。局機關幹部職工37人。全市有市(縣)級醫院4所、中心衛生院6所,一般衛生院14所,防保站12所,疾控中心、婦保院、皮防所、結防所、衛生監督所、愛衛辦、紅會辦、衛生幹部培訓學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各1所,民營醫院9所,村衛生所、個體診所844所。衛生系統人員1517人,編制病床998張。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綜合協調,信息調研和衛生改革工作。
2、負責機關文秘工作、信訪件處理、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機關後勤管理、日常事務處理工作和機關工作秩序的維護工作。
4、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
5、市委、市政府及系統內中心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6、建立衛生系統大事記、外來考察學習人員登記
7、局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1、負責籌備、落實黨委召開各種會議,做好黨委會記錄。
2、負責完成黨委工作計畫、總結、報告、決定的草擬、審核、校對、上報及下發工作。
3、督促和檢查各支部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指示和局黨委決議,掌握情況,及時向黨委匯報,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4、結合黨委的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對帶政策性和傾向性的問題向黨委提供意見和建議。
5、負責支部建設、組織發展、黨員管理和組織信訪工作。
6、完成做好上級組織和黨委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紀檢監察室
1、負責調查處理衛生系統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
2、監督檢查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情況;
3、受理對衛生系統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申訴;
4、開展調查研究,協助制定加強廉潔行醫的有關規定;
5、協助開展思想教育,促進衛生系統黨風廉政、醫德醫風建設。
(四)幹部人事科
1、負責機關及下層單位的人事管理、人才交流、勞動工資、檔案管理、機構編制工作。
2、負責幹部及後備幹部的考察和管理。
3、負責院長競選的組織工作。
4、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醫政科
1、負責擬定全市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並負責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批、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
2、依照《執業醫師法》和《護士管理辦法》,負責全市醫、護人員執業資格的報考及註冊工作。
3、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糾紛的受理和醫療事故移交醫學會組織鑑定。
4、負責全市中醫工作及科研的管理。
5、負責全市血液管理工作。
6、負責醫療廣告的初審工作。
7、協助衛生幹部培訓學校做好醫學教育工作的規劃和管理,負責鄉醫、個醫的職稱評審工作。
8、負責醫學院校學生畢業實習的安排,高考、徵兵體檢的組織工作。
9、宣傳、貫徹《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條例。
10、負責對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藥品準入管理,嚴格執行藥品採購、驗收制度,對醫療衛生單位特殊藥品管理進行督查。
11、負責制定醫療衛生單位藥劑科工作責任、目標考評。
12、制訂全市大型醫用設備購量計畫及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對醫療衛生單位購入大型醫療設備進行可行性調查分析,提出配置意見,實行集中招標採購,並對醫療衛生單位現有的大型設備建檔。
13、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藥品採購渠道的管理,對進入系統內推銷各類藥品、器械人員的登記備案。
14、按時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防保科
1、負責擬訂全市傳染病規劃、婦幼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宣傳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母嬰保健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
2、制訂計畫免疫策略、規劃,加強預防接種技術指導,組織查處非正規渠道購入生物製品行為,保證生物製品質量,提高預防接種保護率。
3、依法對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及人員資格審查、審批、頒發許可證。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實施。
4、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及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活動的監督管理,協調抓好地方病防治,做好結核病的防治工作。
5、依法對公共衛生、母嬰保健監督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6、組織開展救災防病與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工作以及慢性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7、組織對全市防保工作人員進行工作考核。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規劃財務審計科
1、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規範管理收費行為和修訂、制訂有關收費標準,編制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做好收費票據的領購使用,核銷工作。
2、負責全市衛生事業費的預算、下撥、審核、結算。
3、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編制局機關經濟管理方案及全年收支預算,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工作,合理調度資金,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行。
5、負責財務及會計制度的監督與檢查,監督檢查各醫療衛生單位的經濟運行情況。
6、負責全市衛生財務報表等衛生系統信息統計工作並作出分析。
7、負責全系統財務會計人員培訓工作,促進全系統財會隊伍整體素質提高。
8、負責全系統基本建設投資可行性調查及管理工作。
9、負責基層衛生院院長離任審計工作。
10、負責所屬單位收、支情況的內部審計工作。
(八)宣教信息科
1、負責信息調研工作。
2、負責抓好衛生宣傳教育,促進全民健康意識。
3、定期出版《南康衛生》。
4、督促宣傳及信息工作信息員按時上報信息;督促各單位及時完成宣傳及調研文章任務。
5、督促各科室上報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
6、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許可服務科
1、受理、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請。
2、辦理醫師執業註冊及變更註冊。
3、辦理護士首次執業註冊及變更註冊。
4、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進行驗審、換證。
5、受理、審批食品及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許可。
6、受理、審批公共場所的衛生許可。
7、受理、審批供水單位的衛生許可。
8、受理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
9、受理醫療、衛生消毒監測。
10、受理職業危害因素檢測。
11、受理食品衛生檢驗、微生物檢驗、化妝品檢驗、水質衛生防疫檢驗、公共場所衛生防疫檢驗、放射衛生防疫檢驗。
12、承辦市衛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衛生幹部培訓學校
1、在市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全面提高衛生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等各方面的素質。
2、負責全市衛生工作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3、負責全市衛生工作人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規範繼續教育學分的審核、驗證工作。
4、根據市局會議精神,結合職能科室工作要求,承辦相關的培訓任務。
5、努力拓寬渠道收集反饋意見,努力擴大視野學習先進經驗,不斷最佳化學校管理,不斷塑造學校形象。
6、及時做好生源師資,辦班講座,教育學分等各項工作的管理統計,及時向衛生局報告學校工作情況。
(十一)愛衛辦
1、宣傳貫徹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制定本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標準、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
3、組織動員全社會和督促各鄉(鎮)愛衛會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對社會衛生狀況進行監督、評價。
4、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鄉(鎮)、衛生單位活動,組織對全市各單位進行愛國衛生檢查評比。
5、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社會性重大疫情、災害、中毒事故等突發性事件的防治措施和應急對策。
6、組織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和業務工作調查,抓好全國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
7、組織開展除“四害”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對鼠藥市場進行監管。
8、組織農村開展改善飲用水衛生條件、改造廁所和糞便無害化處理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衛生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紅會辦
1、宣傳、貫徹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發展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和會員。
2、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援助。
3、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4、參與輸血與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
5、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6、做好港澳、台胞尋人轉信工作;完成人民政府委託事宜。

領導信息

局長、黨委書記劉平華:主持市衛生局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林慧瓊:協助書記分管黨務、精神文明、統戰、工會、老幹部、青年、婦女、信訪維穩、無償獻血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盧致頂: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組織幹部人事、規劃財務、審計、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管理中心、武裝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成斌:協助局長分管醫政、社區衛生、安全生產、行政服務視窗、防保(包括婦幼保健、疾病控制<含結核病、皮膚病防治>、衛生監督)、計畫生育、宣教信息、全省農村衛生工作先進縣(市)創建、醫院上等達標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林端瑞:負責紀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衛生行風建設、監察、系統重點建設項目督查工作。
副局長蘇紹紅: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招商引資、新農村建設等中心工作。
局長辦公會成員、系統工會主席張曉春:負責系統工會工作;協助書記分管局機關黨支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分管領導抓醫政、社區衛生、安全生產、行政服務視窗、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管理中心工作。
愛衛辦主任吳衛東:負責愛國衛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園林城市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協助分管領導抓防保、全省農村衛生工作先進縣(市)創建、計畫生育工作;具體抓飲食娛樂產業工作。
衛生幹部培訓學校校長陳兼平:負責培訓學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教育培訓、職稱改革、農村衛生協會工作。
紅會辦主任袁金山:負責紅十字會工作;協助分管領導抓招商引資、規劃財務、審計工作。
健康教育館館長曾慶文:負責健康教育工作;協助分管領導抓黨務、宣教信息、精神文明、新農村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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