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縣質監局

機構職能

和縣質監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負責本轄區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質量振興計畫,制定當地加強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的措施,組織開展質量興縣活動,落實質量獎勵制度和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推動實施名牌戰略,推動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負責生產許可證的日常監督管理。
3、負責本轄區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對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執行省、市局下達的統檢、定檢計畫,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工作。
4、組織協調依法查處本轄區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的質量標準違紀行為和流通領域中的計量違法行為,負責質量申訴工作,組織轄區內日常行政工作,承擔本轄區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
5、負責本轄區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採用國際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檢查標準的貫徹執行;統一管理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6、統一管理本轄區的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仲裁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的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
7、綜合管理本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測設備的質量監督安全檢察工作。
8、負責本轄區產品質量認證和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引導企業開展質量認證,對國家實行強制管理的安全認證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9、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10、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能:
1 、負責機關文秘、信息資料、督辦、財務、檔案、信訪、接待等工作;
2 、負責黨建及紀檢監察工作;
3 、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4 、負責行政案件的審理、報批、備案;
5 、擬定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標準計量股主要職能;
1 、組織宣傳貫徹並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
2 、擬訂全縣標準化工作計畫並負責落實,管理全縣產品“雙采”、采標標誌備案、農業標準化、企業標準化等工作,並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3 、承辦企業標準的審核、報批、發布,管理全縣生產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4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5 、制定年度強檢計畫,組織對全縣在用強檢計量器具進行檢定;
6 、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依法查處全縣生產和經銷單位的計量違法行為;
質量監督股主要職能:
1 、制定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計畫並組織落實;
2 、認真實施《產品質量法》、《國務院質量振興實施綱要》和省市縣質量振興實施規劃,推動“質量興縣、名牌興企”戰略的深入開展;
3、制定全縣名優產品(含農業)培育規劃,推薦申報省名牌產品、省優質產品、省質量效益型先進企業和市名牌產品;
4 、受理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舉報、投訴及後處理工作;
5 、管理專業市場和區域性產品治理整頓;
6 、承擔全縣打假工作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
特種設備股主要職能:
1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等特種設備實行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監察,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和整改。
2 、根據特種設備定檢計畫,協助市鍋檢所、市特檢站進行定期檢驗。
稽查股主要職能:
1、依法組織查處生產質量、計量、標準和鍋爐及特種設備等方面的違法行為;
2、負責上級交辦的、外市和工商等部門移送的案件以及民眾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
3、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打假”活動。
食品辦:
1、起草食品生產監管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研究有關食品技術標準;
2、編制全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特殊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的受理、審核發證;
3、指導和考核市食品生產監督所、區縣食品生產監管科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抽查;
4、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性的食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組織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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