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辦理有關行政案件。(二)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制定質量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畫》,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三)管理質量監督和認證評審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負責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組織查處產品質量和強制性食品認證違法行為;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發放,並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對市場上認證商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監督和管理認證市場。
(四)負責食品生產領域食品質量安全監督與管理工作。推行食品生產市場準入制度,對食品生產加工全過程實施監管,對食品實施QS標專管理。
(五)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定、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六)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實施量值傳遞;依法查下計量違法行為;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七)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八)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宣傳、科技、教育、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縣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行政監察等工作。
(九)承辦市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調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衛、信息、宣傳、目標管理等;制定並組織實施內部規章制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質量股
落實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畫》,指導質量管理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組織查處強制性產品認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和管理認證、諮詢市場;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辦轄區內對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的有關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標準計量股
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標準監督;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實施量值傳遞;負責計量檢定人員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計量管理、檢測體系;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遊樂設施、客運索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對上述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參與對有關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小型鍋爐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執法監督股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承擔行政執法案件審理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培訓;負責新聞發布;組織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抽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制度;組織查處質量、計量、標準化等違法行為,受理有關的投訴、舉報;負責對市場上認證商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組織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並依法對其進行監督管理;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國家免檢產品、地理標誌產品組織申報、培育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人事教育股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管理、表彰獎勵、教育培訓、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行政監察、行風建設、廉政建設、機關黨務、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食品安全監管辦公室
組織開展本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定監管工作的具體計畫、方案、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負責組織本地區食品生產企業的調查、摸底、建檔工作;負責本地區食品生產企業信用評價相關工作,組織食品生產企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發布預警信息;負責本地區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指導工作;根據市局委託,負責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年審組織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會計結算中心
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裝備和信息統計工作;研究指導有關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的改革和發展;組織科研開發、推廣科研成果;負責全縣系統財務、審計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稽查隊(下屬事業機構)
負責機關的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有關投訴、舉報工作。
十、質量監督技術技術所(下屬事業機構)
負責產品質量檢驗和計量器具檢定工作。
單位地址:和縣歷陽鎮和州路10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