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十種教體】 【出華嚴經疏】 教者。謂如來所說一大藏教也。體即體性。教之本也。然如來所說之教。詮顯權實義趣。淺深不同。故分十體。收攝一切教法。罄無不盡也。(權者。三乘權教。謂聲聞緣覺菩薩也。實者。一乘實教也。)一音聲語言體謂言音語業為教體也。故佛唱號言辭評量論說。是為教體。楞嚴經雲。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也。二名句文身體名者依事立名。句者眾語合成。文者聯合眾義。皆言身者。身即聚集之義。謂此三者長短高下。次第行布。而能詮顯教法之體也。三通取四法體謂通取聲名句文四法而為能詮教體也。淨名經雲。通用四法。為佛教體。是也。四通攝所詮體謂經文。
十種教體
(一)音聲言語體,以語業為教體,即以佛之言辭論說為教體。
(二)名句文身體,依事立名,名之眾合為句,合眾義成文,身是聚集之義,以此三種為詮顯教法之體。
(三)通取四法體,通取聲、名、文、句四法為教體。
(四)通攝所詮體,通攝所詮之義理為教體。
(五)諸法顯義體,世間一切諸法能顯義理者為教體。
(六)攝境為心體,總前之五種為唯心所現,故以一心為教體。
(七)會緣入實體,會前之六門同入一實,故以之為教體。
(八)理事無礙體,以真如為理,教法為事,二者無礙,故以之為教體。
(九) 事事無礙體,文圓義亦圓,並具十種玄門,以之為教體。
(十)海印炳現體,以如來之海印三昧為教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