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體育局

十堰市文化體育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3號)和《中共十堰市委辦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十辦文[2010]11號)精神,設立十堰市文化體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十堰市新聞出版局、十堰市著作權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動漫、網路遊戲(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文化管理的職責和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新聞出版監管職責劃給市文化體育局。

(二)將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職責劃給市廣播電影電視局。

(三)加強和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的公共服務。

(四)增加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管職責。

(五)加強著作權保護工作。

(六)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加強和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和機制改革。

(三)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市文化、體育公共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進行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組織實施“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五)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指導、管理全市民眾體育事業的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市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

(八)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的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全市運動隊伍的建設。

(九)負責全市新聞出版業務的監管;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

(十)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全市性大型文化藝術和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及文化藝術活動的組織管理和統籌安排。指導、管理全市對外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交流和對外宣傳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文體系統文化藝術教育事業發展,管理市藝術學校。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研究、指導武當武術的挖掘、整理、普及、推廣與提高。

(十二)指導全市文物事業發展,管理市文物局及直屬文博單位。

(十三)負責體育總會工作,管理市體育總會秘書處。

(十四)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體育局設1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調督促局重要部署和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全局工作計畫、總結等材料;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綜合性的重大活動及其他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會務、文印、信息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管理機關行政事務,搞好機關職工福利、後勤保障及物業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的辦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對外交流及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局系統計畫生育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管理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行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預算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的統計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出國(境)的人員政審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育行業人才建設規劃;協調、指導文化、體育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工作,推進文化、體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政策法規科

組織研究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草案,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規範性政策檔案審核修訂;組織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宣傳、普及、學習、教育;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工作;指導行政執法工作,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處理機關、行政訴訟、勞動複議等對外法律事務;負責做好行政複議、行政聽證等涉法工作;做好有關事務的法律諮詢、法律服務工作;實施行政執法監督,開展行政執法檢查。

市場管理科

(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擬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市場發展政策和發展戰略目標;負責起草地方性市場發展指導性意見、管理辦法;管理、指導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負責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活動的監管;指導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檢查工作;積極配合、支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相關市場行業協會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在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掃黃打非”工作,承擔“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統一受理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等行政審批業務;負責組織、指導、監督、考核“文體局視窗”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協調、管理、督辦各業務科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

產業科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提出產業發展的政策性意見;扶持和促進文化、體育、出版產業的發展和建設;研究擬訂文化企業改革方案,指導企業發展和改革;組織全市體育彩票管理和發行工作;負責全市“農家書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產業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協調文化、體育、出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督促全市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指導文化產業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項目建設。

藝術科

負責全市文學藝術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文學藝術事業、藝術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藝術事業改革、文學藝術創作、藝術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對外交流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套用;指導、協調藝術教育、評論和研究工作;指導、協調專業藝術演出和市場開發工作;指導、協調局屬藝術及教育單位的業務、事業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藝術考級工作。

非遺保護科

負責全市社會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及提出相關建議;指導、協調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協調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指導、協調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和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指導、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擔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民眾體育科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和推進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組織指導行業體協、體育科研工作;推進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

競賽訓練科

擬訂全市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和體育後備人才發展規劃、擬訂全市體育競賽、青少年體育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體育運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舉辦、承辦的大型體育比賽的指導和組織協調,組團組隊參加省以上的綜合性運動會及體育競賽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開展青少年體育訓練及相關活動,負責後備人才的培養輸送工作,指導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工作的開展,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的科研工作。

武術科

負責全市武術工作,做好武當武術的挖掘、整理、普及和提高工作;指導和加強武術館校業務管理工作;組織、承辦各類武術競賽工作。負責境(內)外的武術交流活動。

新聞報刊科

對圖書、電子、音像、網路出版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製品的違規行為;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擬訂全市報紙、期刊、圖書發展規劃;研究報刊布局,負責對全市報紙、期刊、圖書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新辦報紙、期刊和報刊主要項目變更的審核申報工作;調控全市報紙、期刊品種及總量;負責全市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刊期等項目變更的申報;申報和管理內部資料(書報刊)出版物;負責報刊重大選題的審核上報備案工作;承擔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報社、期刊社、記者站年檢和報刊質量監督工作;查處或組織查處違禁書報刊和報社、期刊社、記者站的違規行為。

印刷業管理科

擬訂本市印刷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印刷及複製單位的年檢和印刷複製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全市印刷複製業的專業標準和國家標準;查處或組織查處印刷、複製單位的違法行為,指導印刷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工作。

著作權管理科

承擔著作權法律諮詢服務及宣傳工作;監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企業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的對外交流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文化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2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或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黨委辦公室主任、監察室主任、離退休幹部科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其他事項

(一)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局在著作權、著作權管理上,以市著作權局的名義行使職權。

(二)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監管。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協同市文化體育局對全市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進行管理。

(三)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負責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的審核申報。市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班子

各縣市區文體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根據工作需要,現將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情況通知如下;
黨委書記趙國平:主持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黨委全面工作。
局長牛孝文:主持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行政全面工作。
正縣級幹部湯守華:市人大專職常委。
黨委委員、副局長朱宏才:負責機關行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管人事、財務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人事科、產業科、政策法規科、離退休幹部科,聯繫市體彩中心,負責局機關支部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包海衛:負責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出版與新聞報刊科、印刷業管理科、著作權管理科、市場管理科(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市柳林影劇院,聯繫市新華書店。
黨委委員、副局長周高潮:負責體育工作,分管民眾體育科、競賽訓練科、武術科、市體育中心、市體總秘書處(市體科所)。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常明軍:主持局紀委全面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工作,協管幹部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監察室、機關支部。
黨委委員、副局長黎貴英:負責文化、藝術工作,分管社會文化與非遺保護科、藝術科、市藝術學校、市藝術劇院、市圖書館、市民眾藝術館、市藝術研究所、市美術館。
工會主席潘忠玉:主持局工會全面工作,協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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