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指導全區理論學習、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工作,制定理論教學規劃,培訓基層理論骨幹;負責指導全區黨員輪訓和黨員經常性理論教育工作。
2、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區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工作,對區文化體育局(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區文聯和區廣播電視局的工作實施巨觀指導和協調。
3、負責指導精神文明產品的生產和文化體育市場的管理。
4、負責指導、規劃、部署全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領導區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負責全區黨員的理論教育、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形勢教育的計畫與安排;負責組織基層黨員幹部教育教材和黨員先進典型的宣傳。
5、負責指導、規劃、部署全區對外宣傳工作,對新聞報導的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把關。
6、受區委委託,會同區委組織部管理區直宣傳文化體育部門領導幹部,做好部機關副科級以下幹部、區直宣傳文化體育部門幹部的管理工作;會同人事部門指導、協調全區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專業人員職稱評審工作。
7、組織貫徹執行宣傳思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文化體育部門制定有關政策、法規;了解和收集全區各階層的思想動態。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