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點和平綱領

十四點和平綱領

1917年11月,蘇俄政府針對第一次世界大戰宣布了不割地、不賠款的和平綱領。為了削弱蘇俄政府的和平呼籲,美國總統威爾遜於1918年1月8日發表了他稱之為"世界和平綱領"的"十四點"方案。

其內容大致如下:1、以公開方式訂立公開契約。2、無論平時和戰時有公海上航行的自由。3、撤銷各種經濟障礙,貿易平等。4、實行裁軍。5、對於殖民地的要求,也坦率公正地予以調整;有關居民的利益,必須予以同等重視。5、從俄國領土撤軍,允許俄國自願選擇自己的政治制度。7、從比利時撤軍,對其所享有的主權不能給予任何限制。8、解放全部法國領土,把阿爾薩斯-洛林歸還法國。9、按民族分布重訂義大利的邊界。10、給予奧匈帝國各民族發展自治的機會。11、撤離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及黑海,並給予塞爾維亞出海口。12、奧斯曼帝國的土耳其部分仍享有主權,但屬於土耳其統治的其他民族有發展自治的機會,但達達尼爾海峽向一切國家船隻開放。13、建立獨立的波蘭,並使其享有安全自由的出海口。14、成立國際組織,以保證所有國家的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在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協約國最終還是以威爾遜提出的"十四點綱領"作為對德和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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