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的核心內容包括,取消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加成和掛號費、診療費,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設立醫事服務費;對435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有升有降的調整並重新規範;在保證藥品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實施藥品陽光採購。方案解讀
關鍵字1
醫事服務費
醫事服務費是本次改革新設定的項目,其目的是補償醫療機構部分運行成本,體現的是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動價值,推動分級診療,其對應的原來收費項目是藥品加成、掛號費和診療費。
此次醫改,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和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
北京市醫保基金將醫事服務費整體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範圍內。門診醫事服務費實行定額報銷,參保人員發生的醫事服務費按規定報銷。
不同級別的醫院、醫生,醫事服務費及報銷金額均有不同。
關鍵字2
規範醫療服務價格
本次改革,對435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規範調整。
這些項目具體包括:
綜合醫療服務類(床位、護理等)125項,占28.7%;
影像學診斷類(CT、核磁等)185項,占42.5%;
中醫醫療服務類(針灸、推拿等)96項,占22.1%;
臨床手術治療類(闌尾切除術等)26項+臨床物理治療類(放療等)3項,占6.7%。
上調項目:
床位、護理、一般治療、手術、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項目價格。
如普通床位費從現行28元調整為50元,二級護理從7元調整為26元,闌尾切除術從234元調整為560元,針灸從4元調整為26元等。
降低:
CT、核磁等大型設備檢查項目價格。
如頭部CT從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從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從10000元降低到7000元。並通過配套取消藥品加成和藥品陽光採購降低了藥品價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此次所公布的項目價格為最高指導價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除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報銷的個別項目外,全部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其中,新增的55項專項護理和新生兒診療項目全部納入報銷範圍,特別是此次調整後的96項中醫類項目,也全部納入報銷範圍。
根據衛生部門測算,通過“一升兩降”的結構調整,全市醫療費用總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總體費用負擔沒有增加。
但就患者個體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診疾病、治療方案、治療周期等方面存在個性差異,會有不同影響。
比如,對於一次診療過程以藥物治療為主,或較多涉及CT、核磁檢查的患者,其就醫費用一般會有所下降;若診療過程中以技術勞務治療項目為主,則患者診療費用會有一定增加。
根據衛生部門的測算,門診患者醫療費用總體有所下降。
通過衛生部門對405個病種的靜態測算顯示,改革後,門診患者次均費用平均降幅為5.11%,住院患者例均費用平均漲幅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費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從長期看,通過醫療服務的調整和規範,最終是讓百姓受益。
常見病、慢性病患者費用變化方面,門診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壓等),改革後門診次均醫療費用從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高於門診患者次均費用降幅;住院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如老年性白內障、心絞痛、腦梗死、類風濕等),改革後住院例均醫療費用由24296.24元上漲到24432.98元,例均上漲138.75元,增幅0.56%,低於住院患者例均費用漲幅。
關鍵字3
藥品陽光採購
藥品陽光採購,是北京藥品採購的一種新機制。
這意味著醫療機構採購藥品,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平台上進行,其價格與全國省級集中採購的最低價動態聯動,且保持公開透明。
據北京市衛計委新聞發言人高小俊透露,該平台上已經有包括醫保藥品在內的4萬多種品規包裝的藥品。
對於低價短缺藥品則不再設定全國最低參考價,通過市場的價格作用保證臨床藥品供應。
其中還包括大家很關心的一個點,就是實現基層醫療機構與二三級醫院採購目錄統一。
此次醫藥分開改革,原基層醫療機構與二三級醫院的藥品採購平台合二為一,社區能夠採購到大醫院的所有藥品。
聯動以後,基層反映集中幾個藥品,如用於降低血糖的“格華止”(二甲雙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進入基層醫療機構銷售,陽光採購後就能在家門口的基層機構就醫取藥了。
與此同時還享有藥品降價帶來的實惠,如“格華止”的降價幅度達到了8.9%。
藥品的使用在滿足患者需求的基礎上,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開具藥品的醫師也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也必須符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功能定位,優先基本藥物、有限四類慢病(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藥物等。
此外,社區醫療機構的藥房倉儲面積有限,社區有可能不會將全部藥品配備齊全。
不過為了方便患者,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醫聯體範圍內的慢病藥品目錄儘可能統一。
貼士1:
醫保報銷流程不變
社區衛生機構上門醫療納入報銷
市人社局明確,改革實施後,參保人員就醫報銷流程保持不變。也就是說,本市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仍執行持卡就醫實時結算相關規定,就醫報銷流程不會發生變化。
同時,為了配合醫藥分開改革,進一步方便常見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區就近就醫用藥,免去為開藥到大醫院往返奔波排隊的麻煩,北京市人社局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其中包括增加社區定點醫療機構數量。目前,目前社區定點醫療機構有1400多家,未來,這個數字還將不斷增加。北京市還鼓勵社區衛生機構開展居家上門醫療服務和建立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均按規定予以報銷。
同時,北京市明確,統一社區和大醫院醫保藥品報銷範圍,凡在大醫院能報銷的藥品,在社區也都能報銷。而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4種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個月長處方報銷便利。
貼士2:
門診和住院救助比例均調至80%
重大疾病每年可救助12萬
在此次改革中,北京市民政局將調整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和低收入救助人員的救助標準。其中,門診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全年救助封頂線從4000元調整到6000元(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除外)。
住院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全年救助封頂線從4萬元調整到6萬元。承擔住院押金減免和出院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押金減免比例和減免額度參照調整後的住院救助標準執行。
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從75%調整到85%,全年救助封頂線從8萬元調整到12萬元。民政部門管理的享受原工資40%救濟的60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的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從75%調整到85%。特困供養人員、民政部門管理的因公(病)致殘返城知青的醫療救助按原有政策執行,由民政部門實報實銷。
同時,北京市民政局介紹,社會救助對象在享受醫療救助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臨時救助。對於政府救助之後或不符合社會救助政策但確因患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可以由鄉鎮(街道)協助向慈善組織申請慈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