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
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正式發布。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都將取消掛號費、診療費,取消藥品加成,設立醫事服務費。同時,435項醫療服務價格將規範調整。此次醫改核心內容共有3項,分別是:取消藥品加成和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實施藥品陽光採購,降低藥品採購價格;規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實施有升有降的調整。
此次醫改,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和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
北京市醫保基金將醫事服務費整體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範圍內。門診醫事服務費實行定額報銷,參保人員發生的醫事服務費按規定報銷。
不同級別的醫院、醫生,醫事服務費及報銷金額均有不同,具體標準如下:
本次改革,對435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規範調整。
這些項目具體包括:
綜合醫療服務類(床位、護理等)125項,占28.7%;
影像學診斷類(CT、核磁等)185項,占42.5%;
中醫醫療服務類(針灸、推拿等)96項,占22.1%;
臨床手術治療類(闌尾切除術等)26項+臨床物理治療類(放療等)3項,占6.7%。
上調項目:
床位、護理、一般治療、手術、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項目價格。
如普通床位費從現行28元調整為50元,二級護理從7元調整為26元,闌尾切除術從234元調整為560元,針灸從4元調整為26元等。
降低:
CT、核磁等大型設備檢查項目價格。
如頭部CT從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從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從10000元降低到7000元。並通過配套取消藥品加成和藥品陽光採購降低了藥品價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此次所公布的項目價格為最高指導價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除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報銷的個別項目外,全部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其中,新增的55項專項護理和新生兒診療項目全部納入報銷範圍,特別是此次調整後的96項中醫類項目,也全部納入報銷範圍。
測算
通過衛生部門對405個病種的靜態測算顯示,改革後,門診患者次均費用平均降幅為5.11%,住院患者例均費用平均漲幅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費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從長期看,通過醫療服務的調整和規範,最終是讓百姓受益。
常見病、慢性病患者費用變化方面,門診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壓等),改革後門診次均醫療費用從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高於門診患者次均費用降幅;住院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如老年性白內障、心絞痛、腦梗死、類風濕等),改革後住院例均醫療費用由24296.24元上漲到24432.98元,例均上漲138.75元,增幅0.56%,低於住院患者例均費用漲幅。
模式
北京市公立醫院改革2012年5月18日正式啟動,選取北京友誼醫院、朝陽醫院、同仁醫院、積水潭醫院、兒童醫院5家大醫院分別進行法人治理運行機制試點、醫保總額預付試點、醫藥分開改革試點等,改變“以藥養醫”的現狀。
根據試點方案,北京將首次試水“醫藥分開”,建立“醫事服務費”制度,將醫院收入依靠藥費、醫療收費和財政投入3個渠道,變成依靠醫療服務費用和財政投入兩部分,藥費收入即藥品的15%加成,取消的這部分財政缺口,根據測算,將通過增設的醫事服務費來“彌補”。
該項費用納入醫保,個人按醫師職級支付2元到60元不等。非醫保患者支付42到100元不等。醫院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全部取消。
試點
自2012年7月1日啟,北京友誼醫院、朝陽醫院、兒童醫院、積水潭醫院、同仁醫院在內的5家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醫院下月起將正式落實公立醫院改革醫藥措施,開始收取醫事服務費。
試點改革期間,醫事服務費醫保報銷額度最高為60元。
目的
建立醫事服務費制度,是為了醫院收益體現在醫療服務的技術、水平、能力等方面,激勵醫院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保障公立醫院規範、科學發展。同時也是為了切斷醫院收入與藥品銷售之間的利益關係,從利益機制上規範診療行為,杜絕無序用藥、過度用藥、濫用藥等現象,確保人民民眾用藥安全,控制醫藥費用增長,進一步減輕民眾就醫負擔。
收費標準
北京市按照保基本、讓絕大多數患者得實惠的原則,醫事服務費按醫師職級確定,納入醫保報銷範圍。醫保定額支付每人次40元,醫保患者每人次個人支付標準:普通門診2元(主治醫師、部分專家也出普通門診),副主任醫師20元,主任醫師40元,知名專家門診60元。除以上4類級別外,特需門診的專家費用不在此次改革試點中,依舊是100元、200元、300元等。同時,新農合、公費醫療人群和外地到京就診患者需按原價繳費,即42元、60元、80元和100元。
除門診醫師享受醫事服務費外,急診醫師同樣享受,試點醫院調整後的急診科醫師的醫事服務費也將按照醫生職級確定,同級醫生的收費標準比門診略高,但同樣享受一定比例的醫保定額支付,該定額支付金額或將同樣定為40元每人次。
作用
醫事服務費的建立一方面是保持了醫院收入上的平衡,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患者的合理就診,避免患者過多的湧向專家門診,讓專家可以為更多疑難雜症的患者來服務。
醫事服務費從根本上切斷醫院收入與藥品銷售之間的利益關係,不論是北京市患者還是外地患者,負擔均減輕,費用減少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個人負擔減輕。對於新設立的醫事服務費,醫保定額報銷40元,以本市80%以上的普通門診醫保患者為例,醫藥分開改革前後,每人次個人支出由3元減為2元;二是取消掛號費、診療費和15%藥品加成後帶來的直接費用減少;三是杜絕過度用藥、濫用藥等現象帶來的間接費用減少;隨著醫改的推進,醫療保障的水平的不斷提高,民眾看病負擔將進一步得到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