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
1、企業成立由工人代表參加的監事會,且監事會中工人代表的名額要與資方代表對等,監事會對有關爭議問題的決議必須以2/3通過方為有效。
2、在監事會外,還有工人代表參加的管理協商會議,可對有關爭議問題進行協商,形成強有力的決議和結論。通過這兩種組織,工人可以就與資方爭議的問題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3、對有關爭議問題的解決,與資方形成共同決定或決議。
重要意義
正是通過這種“夥伴式”的對話關係,勞資雙方可以解決彼此之間的利益對立,協調彼此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勞資共決制在其他西方已開發國家也很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