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作發展

動作發展

由神經中樞、神經、肌肉協調控制的身體動作的發展。它是兒童心理學研究的重要課題。從心理的角度看,動作是活動的組成部分,動作的發展是兒童活動發展的直接前提。

正文

 
新生兒的身體活動 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就有兩種身體活動。一種是人類種系在長期進化過程中遺傳下來的一系列的反射動作,如吸吮反射覓食反射抓握反射等。這是一種固定的反應活動,是個體對環境中特定刺激物的特定反應。新生兒正是運用了這種反應能力才與陌生的世界取得了最初的平衡。另一種是身體一般性的反應活動,如轉頭、扭動身體、腿和臂的活動。這是兒童自發性的身體活動,既無目的,也無秩序,涉及到身體各個部位。正是這種自發性的身體練習活動,構成了日後動作發展的基礎。
動作發展的原則 兒童動作的發展遵循3條原則,即①頭-尾(從上到下的)原則:兒童最早發展的動作是頭部動作,其次是軀幹部動作,最後是腳的動作。任何一個兒童的動作總是沿著抬頭-翻身-坐-爬行-站立—行走的方向發展;②近-遠(由中心到邊緣的)原則:接近身體中心(軀幹)部分的肌肉和動作總是先發展,遠離身體中心的肢端部分的動作最後發展。以手臂為例,肩頭和上臂首先成熟,其次是肘、腕、手,手指動作發展得最遲。③整體-部分-整體原則:初生嬰兒的動作是混亂籠統的、未分化的大肌肉群動作。如4、5個月的嬰兒要取前面的奶瓶,往往不會用手,而是用手臂乃至整個身體,哭泣的時候也是全身舞動。隨著神經系統和肌肉的成熟以及嬰兒自身的反覆練習,動作不斷分化。嬰兒漸漸學會控制身體局部的小肌肉群動作。當身體某部位受到刺激時,能控制僅由有關部位作出反應,而抑制其餘部分的動作。在嬰兒獲得了對各部分的小肌肉群動作控制之後,又學會把這些小動作“歸併”到一起,整合成為更加複雜的整體動作。如:嬰兒在學會控制頭部、頸部、手臂的動作後,在這些已經分化了的動作的基礎上整合協調產生了坐的動作。這是更高一級的整體動作。H.沃納(1948)把這個過程稱為“分級整合”。動作發展就是從大肌肉群動作到小肌肉群動作,從未經分化的混沌的整體動作到分化了的整體動作的不斷分化、不斷整合的過程。
動作發展的階段 兒童動作發展基本上都經過同樣的程式或階段。美國心理學家M.雪莉在研究確定兒童姿勢控制、位置移動的發展方面作出了傑出的貢獻。兒童動作發展的基本程式或階段包括如下內容:
頭部 頭部動作包括眼肌控制、微笑和抬頭。眼肌控制發生於出生初期。生後12小時就出現眼睛注視移動中的成串東西的“眼球震動”運動;3、4周有眼睛逐物運動;2、3個月有水平方向的眼睛運動;3、4個月有垂直方向的眼睛運動;圓周式的眼睛運動出現在幾個月後。生後1個月可見由觸覺刺激引起的反射性微笑;那種由他人的微笑所引出的社會微笑須在第3、4個月開始。嬰兒第1個月便能在俯臥時抬頭,到5個月才能在仰臥時抬頭;當抱成坐的位置時,4~6個月間會頭部直立。
軀幹部 兒童軀幹部動作主要有翻身、坐、大小便控制等。生後2個月能左右轉動身體,由側臥轉為仰臥,滿4個月時能由仰臥轉為側臥,到6個月時可完全翻轉。4個月時能抱著坐下;5個月時若有靠背就能直立背部;7個月時沒有靠背可自己坐一會兒;9個月時能單獨坐直10分鐘或更長一些時間。嬰兒需到神經系統分化到相當程度才能實現大小便控制。通常須滿6個月後才能學習控制大便,到15~16個月後能控制小便,而真正能控制大便是在2歲,控制小便是在4~5歲。
臂和手 6~7個月時能伸臂拿取東西;到1歲時,沒有臂的胡亂動作而能拾起小的東西。用拇指和另外 4指對立的動作抓握物體已在3~4個月後出現;用同樣的動作拾取物體約在 8~10個月出現。H.M.霍爾沃森(1931)曾對抓握動作的發展過程作過詳細的描述:抓握反射-不會抓-握不緊-不用拇指抓-抓握時用拇指-拇指與4指協調抓握。最初手和手臂的活動都是不隨意的,只有到6~7個月後建立了手-眼動作協調的聯繫,才能成為有目的的、隨意的動作。
腿部 約在出生2周末,嬰兒用踢的方式使自己身體轉動,以後雙腳可以不和身體一起運動。在學會翻身和坐起後,嬰兒開始學習爬行。
中國學者李惠桐、李世棣曾於1961、1962年對天津市各種類型的託兒所、保育院中3歲前健康兒童的全身動作和手的動作(表1 、表2)發展作了調查,概括結果如下:
動作發展動作發展
動作發展動作發展
以上關於兒童動作發展的年齡常模,只是某個時期內某些心理學家研究所得的平均數,它對人們認識和衡量兒童動作發展是否正常,有一定的價值。但兒童動作發展的年齡常模標準不是絕對的,可因國家、民族、地區等的不同而有差別。兒童之間在動作發展的速度上也存在很大的個別差異。
影響動作發展的因素 成熟是影響兒童動作發展的重要因素。全世界各民族兒童,不論其經濟條件、文化水平、社會地位如何,動作發展基本上都按同樣的順序達到成熟。早在20世紀初一些心理學家如A.格塞爾、H.湯普森等就以雙生子為對象,研究動作發展與成熟的關係。他們對雙生子中的一個進行爬樓梯、攀登、滾輪滑冰等動作訓練,另一個暫不訓練。結果發現,在兒童生理上未達到準備狀態(即成熟)時,動作訓練幾乎不起作用,或者說效果甚微。即使起了一點作用也只是暫時的;而一旦在生理上有了完成這種動物的準備,訓練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70年代的一些研究有了新的進展,表明長期的動作訓練可以加速某些動作的發展。P.R.澤勒佐和S.科爾布於1972年將剛出生的嬰兒分成4個組。每組的兒童通過引出行走反射學習行走動作,但行走的時間各不相同。後來發現,訓練時間最長的一個組的兒童學會走路的年齡最早,而所有參加實驗的兒童行走時間都比常模提前幾個月。
不同的撫養方式可以影響動作發展的速度。跨文化研究說明,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兒童動作發展的差異,除了遺傳因素外,撫養方式也是一個因素。尚比亞嬰兒自出生起就由母親用吊帶背在身上到處跑,他們從小就接受了大量的視覺刺激、聽覺刺激、觸覺-動覺刺激。會坐以後就被單獨留下自由活動,因而動作發展較快。而墨西哥的嬰兒雖然也由母親背著跑。但他們一直緊緊地被襁褓包裹著,頭3個月臉部也被遮蓋著,因而動作發展就較慢。動作練習機會的時間選擇也很重要。尤卡特肯嬰兒早期也跟尚比亞兒童一樣活動,但是在學會坐以後就不像他們那樣有機會練習站、伸手取物等動作,因而原先動作發展上的優勢到第10個月時很快失去,到第12個月時,竟落後於常模。一些孤兒院的兒童因嚴重早期經驗剝奪,動作發展更為遲緩。
早期動作的發展與以後的動作技能、其他心理活動相比較,成熟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但是它的發展仍然離不開環境。環境不僅可以加速或延緩動作發展的速度,而且也只有人類的社會環境才能使嬰兒的動作沿著人類動作發展的軌道進行。由動物養大的野孩(見狼孩)不能像人一樣直立行走,就是個極端的例子。
動作技能的發展 L.J.克龍巴赫曾對動作技能下過這樣一個定義:動作技能是一種自動的、迅速的、正確的、柔和的動作,它不是一個單一的動作,而是一連串上百個肌肉與神經的協調動作。嬰兒在1周歲之前,已在肌肉協調初步成熟的基礎上開始發展動作技能。這是一種精細動作的協調,小肌肉群起著重要的作用。技能發展有 3個基本條件,即練習的機會、對學習動作的鼓勵、以及有一個可供模仿的正確的動作模式。
學前期是大量學習動作技能的時期。這個時期兒童身體柔軟,容易學習,加之他們喜歡模仿,喜歡不厭其煩地重複同一個動作,也不怕別人嘲笑和失敗,因而只要能積極予以創造條件,學前兒童可以獲得許多技能。
技能學習對學前兒童個性的形成有重要影響。兒童掌握了一定數量的技能就會產生一種獨立感,要求擺脫成人的幫助,自己獨立行動,這就有利於個性獨立的培養。另外,一些遊戲技能是兒童間相互交往的工具。動作笨拙、技能掌握遲緩的兒童往往因為不能與同伴一起遊玩而獨自游離在外,而遊戲技能發展好的兒童容易與同伴打成一片,並得到同伴的好評。
兒童進入學校後,不論是在技能的速度、強度、靈活性和平衡性方面,還是在技能的內容方面,都有很大的發展變化。同時,男女兒童在技能發展上的差異也更加清楚。男女動作上的差異,在學前期已初露端倪。男孩在長肌動作的協調方面,如拋球、從這裡跳到那裡、上下樓梯等比女孩強;而女孩在短肌動作協調方面如單足跳、跳躍、奔跑就比男孩略為優勝。跑、跳、投擲是兒童很多活動中共同的因素。因此A.埃斯佩斯查德(1960)就以這3種活動的測量作為年齡變化和性別差異的依據。她根據大量的文獻資料以及對男女兒童的賽跑、跳遠和彈跳能力所作測量,發現男女兒童在這3方面活動的能力都有隨年齡的增長而增長的趨勢。但是男孩從5歲一直到17歲活動都有增進,而女孩只從5歲到學齡初期出現明顯增進。大約到13歲時她們的活動已發展到了頂點,從那時起便保持原來水平或開始下降。照埃斯佩斯查德看來,青春期前的男孩在技能上雖比女孩優越些,但這種優勢很微弱,只是到了青春期,正當男孩的活動能力急劇上升時,女孩的技能則停滯或下降了,此時才形成鮮明的對比。
參考書目
 李惠桐、李世棣著:《三歲前集體兒童動作發展的調查》,《發展心理教育心理論文選》,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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