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欣法則
著名的經濟學定律(也稱格雷欣法則),是英國的格雷欣於1559年提出的,指的是在雙本位貨幣制度下,如果稱幣值(重量或成色)高的貨幣為良幣,幣值低的貨幣為劣幣,則二者並行流通時,良幣功能將轉化為收藏而退出流通領域。久而久之,良幣將被驅逐,市場上流通的就只剩劣幣。
據李約瑟考證,在格雷欣之前,創立了日心說的哥白尼(公元1473-1543)曾經在所寫的重要論文《論鑄幣》中,論述了“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
上古時代的“奸錢”和“細物”
早在公元2世紀的西漢,思想家賈誼就指出了“奸錢日繁,正錢日亡”的事實。所指“奸錢”就是劣幣,正錢就是良幣,實際上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意思。南北朝時顏竣也經指出“細物”之類的不良鑄幣驅逐五銖錢、半兩錢等良幣的事實。
唐朝的“錢荒”與“乾元大錢”
唐朝的“錢荒”是貫穿王朝始終的財政困惑。安史之亂之後,唐朝出現嚴重的財政危機,為此採用了御史中丞第五琦(“第五”是姓氏)的建議發行虛價大錢,於乾元元年(公元758年)頒詔施行。
第五琦建議的理論依據是“貨幣名目主義”。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開運用貨幣名目主義使貨幣貶值來為政府服務的個案。
乾元大錢發行之後,很快導致通貨膨脹,斗米升至7000錢。於是人們競相盜鑄新錢,致使乾元大錢這種不足值的劣幣充斥市場,而足值的開元通寶等良幣被收藏,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不到半個世紀,大文學家韓愈又企圖發行虛價大錢來解決“錢荒”。韓愈的貨幣名目主義可謂登峰造極。他主張憑藉國家權力,改變貨幣的名義價值,“使一當五”,而不必增加鑄錢的銅含量。
威廉·配第的嘲笑
威廉·配第曾對那些主張任意由政府規定貨幣價值的人進行批評。他說:“如果一國的富,可由一張布告增加十倍,那就很奇怪,為什麼我們的政府,不早些出這樣的布告了。”
現代社會現象
現代社會主要自我推銷。素質較低的人往往重視自我推銷,素質良好的人卻容易自恃才幹,不屑於自我推銷。其結果是,高素質人才卻競爭不過低素質人才,類似於金融領域的“劣幣驅良幣”現象。
國企低素質員工的實際薪水(價格)高於他的市場價值,而國企高素質員工的實際薪水(價格)低於他的市場價值。高素質的人才拿了較低的收入,低素質人力資源獲得了較高收入,其後果是國企人才流失。過去國企流走的主要是技術人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優秀管理人才出現新的流失高潮。人才價格與價值的背離使國企出現“劣幣驅良幣”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