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企業關務作業統籌

加工貿易企業關務作業統籌

《加工貿易企業關務作業統籌》本書從加工貿易企業實際要做的事情出發,在準確解讀海關對加工貿易保稅監管程式和特殊要求,及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和聯網監管辦法的基礎上對如何科學歸類歸併。

基本信息

目錄

前言

1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重要政策解讀

1.1《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改革指導方案》

1.2《海關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監管改革分步實施方案》

1.3海關對保稅加工企業的監管要求和規範管理指引

2加工貿易企業關務管理和風險控制

2.1加工貿易企業主體關係圖及管理特點

2.2重新詮釋加工貿易企業關務管理

2.3加工貿易企業關務風險控制

3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統籌

3.1一般貿易還是加工貿易

3.2來料加工還是進料加工

3.3有關出料加工

4加工貿易企業聯網監管模式選型統籌

4.1第一代聯網監管模式——電子賬冊

4.2第二代聯網監管模式——電子手冊

4.3第三代聯網監管模式——紙質手冊電子化

4.4企業選型小結

5加工貿易企業規範化作業統籌

5.1加工貿易企業規範化作業框架

5.2如何科學地進行商品歸類

5.3如何科學地進行商品歸併

5.4如何科學地備案

5.5加工貿易企業進出口通關作業管理

5.6保稅加工貨物外發加工作業指導

5.7保稅加工貨物深加工作業指導

5.8保稅生產製造過程管理作業指導

5.9加工貿易企業倉庫管理作業指導

5.10加工貿易企業保稅加工貨物核銷作業指導

6加工貿易企業賬務平衡策略和規範化作業

6.1加工貿易企業賬務難以平衡的根本原因分析

6.2還原海關賬本質

6.3加工貿易企業正向和自然建賬方法

6.4加工貿易企業賬務平衡與規範化作業範例

7附錄

7.1《海關對保稅加工企業規範管理指引》(試行)

7.2《海關總署關於H2000深加工結轉管理系統推廣套用暫行辦法》

7.3《H2000深加工結轉系統企業錄入相關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

文摘

5.特殊申報

保稅加工企業可以通過計算機網路向海關進行聯網實時申報,也可以採用集中申報方式向海關進行申報,集中申報企業應當向海關提供有效擔保。經電纜、管道、輸送帶或者其他特殊運輸方式輸送進出口的貨物,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向指定的海關申報和辦理海關手續。

6.單證驗核

現場交單審核時,保稅加工企業、受委託的報關企業應向海關遞交與電子數據報關單內容一致的紙質報關單及隨附單證。特殊情況下,個別內容不符的,經海關審核確認無違法情形的,保稅加工企業、受委託的報關企業可重新提供與報關單電子數據相符的隨附單證或提交有關說明的申請,電子數據報關單可不予刪除。其中,實際交驗的進出口許可證件與申報內容不一致的,經海關認定無違反國家進出口貿易管制政策和海關有關規定的,可以重新向海關提交。

7.撤單修改

海關已經布控、決定查驗進出口貨物的,保稅加工企業、受委託的報關企業不得修改報關單內容或撤銷報關單證;確有如下正當理由的,保稅加工企業、受委託的報關企業向海關遞交書面申請,經海關審核批准後,可以進行修改或撤銷:

(1)由於計算機、網路系統等方面的原因導致電子數據申報錯誤的;

(2)海關在辦理出口貨物的放行手續後,由於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原申報貨物部分或全部退關,需要修改或撤銷報關單證及其內容的;

(3)報關人員由於操作或書寫失誤造成申報差錯,但未對國家貿易管制政策的實施、稅費徵收及海關統計指標等造成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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