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東[近代經濟學者]

劉振東[近代經濟學者]

劉振東(1897.5.15—1987.6.12),字鐸山,山東黃縣中村鎮(今龍口市新嘉街道)中村人,經濟學家,法學家。1916入北京大學法學院預科,1919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1920年秋考取山東省官費留學美國,入哥倫比亞大學本科主修歷史與經濟,1922年升入政治經濟學院繼續研究政治經濟、財政、歷史等科,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歸國後加入中國經濟學社、中國地政學會、學藝學社、中國社會科學社、政治評論社等學術團體。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1926年起遊歷歐洲一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及法國巴黎大學研究。1927年回國,任廣州國立中山大學教授。1928年赴北京任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兼系主任。1929年任中央政治學校教務副主任兼財政系主任。1935年任該校教務主任兼新聞系主任,同年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1941年任財政部國家專賣事業設計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1942年任煙類專賣局長。1945年後任財政部全國財務人員訓練所教育長。1946年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起草“國民經濟及社會安全”條文。1947年任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兼中央銀行處處長,獲少將軍銜。1949年後去台灣。

在求學時代,除潛心學術以外,尤好遊歷各地,研究實際問題考察社會實況計在美國留學八年,周曆十五州二十三市在歐洲遊歷一年,經十國六十一市。

主要著作

《中國之新幣制問題》,中央政治學校印,1930年。

《中國幣制改造問題與有限銀本位制》,商務印書館1934年11月版。主張實行有限銀本位制,方法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廢兩改元,改鑄新輔幣,以統一幣制。第二,統一造幣廠及廢止自由鑄造,以限制銀元數量,使銀幣價格和銀塊價格完全分開。第三,禁止生銀進口(如銀價上漲則禁止出口)及銀礦國營。第四,統一紙幣發行權,禁止外國紙幣在中國流通。

《新生活運動與國民經濟》

《中國所得稅問題》(合著)

《財政學》

《中國財政問題》

《貨幣學》

《新中國建設方案》

其他論文甚多,散見於國內外著名刊物。《抗戰建國的新經濟財政政策》《平抑物價問題之商榷》《國防經濟政策》1936年4月1日東方雜誌《經濟學季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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