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新話

剪燈新話

《剪燈新話》是明代瞿佑撰寫的文言短篇小說,中國十大禁書之一。最早在洪武十一年編訂成帙,以抄本流行。元末明初的社會大動盪,摧殘、扭曲著社會中、下層男女的情慾生活。此書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禁毀小說,除摹書普羅男女的畸變離奇隱秘外,其人鬼相戀,“交合之事,一如人間”,亦成為遭禁主要原因之一。作者自己都坦陳此書“近於誨淫,藏之書笥,不欲傅出”。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剪燈新話剪燈新話
《剪燈新話》中有相當一部分作品是描寫婚姻愛情的。或是人與人的婚姻,或寫人與鬼的愛情,都突出強調一個“情”字。對愛情和美好婚姻的渴望,是廣大婦女的共同要求,但她們的要求被扼殺了。《綠衣人傳》中書生趙源和女鬼綠衣人前世為南宋權臣賈似道家的奴僕,同樣的地位、同樣的命運促成了他們的愛情。但是,這種純真的愛情在封建官僚家庭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的,於是他們雙雙被賈似道“賜死於西湖斷橋之下”。綠衣人活著沒有愛的權力,死後化鬼也要與所愛之人相會。此時已經托生的趙源不了解她的來歷,以為是“巨室妾媵,夜出私奔”不予深究,一日酒醉戲稱她“綠衣黃裳”是地地道道的婢女,傷了綠衣人的心,幾日不與他相會。再來之時,她把前世姻緣合盤道出,趙源方了解她就是自己前世所愛並和自己同遭不幸之人,激動地說:“吾與汝乃再世姻緣也,當更加親愛,以償疇昔之願。”三年之後,綠衣人魂飛魄散,“源大傷慟,為治棺梓斂之”。自投靈隱寺為僧,以表示對愛情的忠貞。

《金鳳釵記》描寫了吳興娘的鬼魂對愛情的熱烈追求。吳興娘和崔興哥自小訂婚,由於興哥隨父宦遊遠方,十五年不通音信,興娘絕望了,因為像她這樣的大家閨秀、官宦之女再嫁被認為是不貞的,於是她鬱郁成疾,半載而終。但死後的興娘並不甘心,她的鬼魂與興哥相會,並與興哥私奔他鄉,相親相愛的過了一年夫妻生活。最後當她身份揭穿,不得不離去的時候,還用鬼魂附體的辦法,要求父母將妹妹慶娘嫁給興哥,續了前緣。

作品目錄

卷一

水宮慶會錄三山福地誌

華亭逢故人記金鳳釵記

聯芳樓記

卷二

令狐生冥夢錄天台訪隱錄

滕穆醉游聚景園記牡丹燈記

渭塘奇遇記

卷三

富貴發跡司志永州野廟記

申陽洞記愛卿傳

翠翠傳

卷四

龍堂靈會錄太虛司法傳

修文舍人傳鑑湖夜泛記

綠衣人傳

附錄

秋香亭記寄梅記

作者簡介

瞿佑(1347——1433年)字宗吉,號存齋,一說錢塘(今浙江杭州)人,一說山陽(今江蘇淮安)人,少有詩名,曾被當時詩壇領袖楊維楨,稱賞為瞿家的“千里駒”。明太祖洪武年間出仕,歷任仁和、臨安、宜陽等縣訓導,後升任國王府右長史。明成祖永樂六年(1408),因詩獲罪下獄。永樂十三年(1415)被遣送謫戍保全(今河北懷柔一帶)。仁宗洪熙元年(1425),經英國公張輔奏請赦還,在英國公家主理家塾,三年後放歸。宣德八年(1433)卒,享年八十七歲。瞿佑一生著述很多,只有《剪燈新話》、《歸田詩話》、《詠物詩》等幾種保留下來。

出版信息

《剪燈新話》在洪武十一年就已編訂成帙,以抄本流行。永樂十五年,瞿佑以七十五歲高齡在流放地保全重新校訂《剪燈新話》。據明高儒《百川書志》卷六記載,《剪燈新話》共四卷二十一段(即21篇),與今天我們所見的《剪燈新話》卷數篇數相同。本書有成化丁亥(1467)刻本,明末刻本,清乾隆辛亥(1791)刻本,同治辛未(1871)本,均二卷。1917年董康據日本藏本翻刻,《剪燈新話》足本始重歸我國。並成為以後《三言》、《二拍》創作的重要參考題材。

查禁事件

《剪燈新話》是明代文人創作小說遭到朝廷禁毀的第一部。據顧炎武《日知錄之餘》卷四“禁小說”記載:“《實錄》:正統七年二月辛未,國子監祭酒李時勉言:近有俗儒假託怪異之事,飾以無根之言,如《剪燈新話》之類。不惟市井輕浮之徒爭相誦習,至於經生儒士,多舍正學不講,日夜記憶,以資談論;若不嚴禁,恐邪說異端,日新月盛,惑亂人心。乞敕禮部行文內外衙門,及調提為校僉事御史,並按察司官,巡歷去處,凡遇此等書籍,即令焚毀,有印賣及藏習者,問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為邪妄所惑。從之。”此後《剪燈余話》也因同理被禁。

社會影響

《剪燈新話》的問世在當時沉悶的政治環境中引起了無數讀者的喜愛與共鳴,甚至連國子監里的經生儒士也閱讀它,而仿擬者紛起,永樂年間有廬陵李禎的《剪燈余話》,宣德年間有趙弼的《效顰集》,萬曆年間有邵景詹的《覓燈因話》相繼問世,這些作品共同構成了溝通唐傳奇和清代《聊齋志異》這兩個高峰之間的橋樑。除仿擬之作外,白話小說和戲曲也受到《剪燈新話》作品的影響。《金鳳釵記》、《翠翠傳》被元末明初的凌?初改寫成白話小說,這兩篇作品還和《渭塘奇遇記》、《綠衣人傳》等被一些戲曲家改寫成雜劇、傳奇和地方戲曲。

瞿佑創作於明初的《剪燈新話》,是中國歷史上在東亞最具有跨國界影響力的古典小說集之一。它從15世紀起就開始風行於朝鮮,後來也一直在日本、越南盛傳,唯獨在中國反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漸趨淹沒。《剪燈新話》多以元明之際的戰亂紀實、文人罹禍和兒女情戀(人鬼戀)為主題,這類主題使它在日本、朝鮮與越南得到令人驚異的接受:那裡的讀者普遍欣賞瞿佑的“故事”情節和“話語”方式,許多作家因此受到啟發而把《剪燈新話》視為小說創作的最高典範,它流行於這些國家正處於內戰或這樣的黑暗時代之後。

相關研究

從現有的資料看,明代的禁書僅十幾種,與後來清朝的一百多種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在為數不多的禁書中,傳奇小說集《剪燈新話》頗受後世的關注。該書作者瞿佑,字宗吉,號存齋,錢塘(今杭州)人。他生活在元末明初,一生著述頗豐,但大都散失,僅存《剪燈新話》、《歸田詩話》、《詠物詩》等幾種。在《剪燈新話》中,瞿佑仿照古人,用靈怪、艷情、神仙之類的故事宣揚個性解放,倡導人們追求自由生活,不要被世俗所束縛。其中比較著名的有《綠衣人傳》、《金鳳釵記》、《滕穆醉游聚景園記》等。

明正統七年(1442)三月辛未,國子監祭酒李時勉言五事:“……近年有俗儒假託怪異之事,飾以無根之言,如《剪燈新話》之類,不惟市井輕浮之徒爭相誦習,至於經生儒士多舍正學不講,日夜記意以資談論,若不嚴禁,恐邪說異端日新月盛,惑亂人心……”(《英宗實錄·卷九十》)英宗詔令禮部討論李時勉的建言,尚書胡濙等認為言之有理。於是禁令發布了,凡見到此書,即令焚毀,有印賣或收藏者,依律問罪。

《剪燈新話》被研究者認為是由唐宋傳奇到清代筆記小說之間的過渡作品,魯迅把它歸為“擬古派”:“先有錢唐瞿佑仿了唐人傳奇,作《剪燈新話》,文章雖沒有力,而用些艷語來描畫閨情,所以特為時流所喜,仿效者很多,直到被朝廷禁止,這風氣才漸漸的衰歇”。(《中國小說史略》)

明人王錡認為《剪燈新話》並不是瞿佑所作,而是他偶然獲得了這部書稿,經過篡改之後據為己有,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寓圃雜記·卷五》)。不過,王錡也是從別人的口中聽來的,他沒有親自做過考證,其可信度也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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