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余話
明李昌祺著。文言短篇小說。
李昌祺(1376——1451)名禎,以字行,另有僑庵、運甓居士等別號,江西廬陵(今吉安)人。其父李伯葵,有詩名。昌祺二十歲文譽蔚起。永樂二年(1402)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因預修《永樂大典》擢禮部郎中,遷廣西左布政使。永樂十七年因過失被撤職,罰役房山。一年後,赦免回京。仁宗洪熙元年(1425)重新起用為河南左布政使,正統四年告病致仕,家居二十餘年,“屏跡不入公府。故廬裁敝風雨,伏臘不充。”
於景泰二年(1451)病逝,終年七十六歲。昌祺為官清厲剛正,救災恤貧,官聲甚好。且才華富贍,學識淵博,著作有詩文集《運甓漫稿》、《客膝軒草》、《僑庵詩餘》等。永樂十七年,謫役房山期間,昌祺仿擬瞿佑《剪燈新話》創作了《剪燈余話》。該書於永樂十八年由翰林侍讀學士曾■、翰林侍講王英、翰林修撰羅汝敬等為之作序,昌祺本人也寫了序言,敘述了《剪燈余話》成書的原委。《余話》序云:“矧余兩涉憂患,飽食之日少,且性不好博奕,非籍楮墨吟弄,則何以豁懷抱,宣鬱悶乎?”又雲“若余者,則負譴無聊,姑假此以自遣,初非平居有意為之,以取譏之大雅。”由於文藝在當時是文人雅士不屑為的,昌祺亦因此頗受譏議。他死後“議祭於社,鄉人以此短之。”都穆《都公談纂》也說:“景泰間,韓都憲雍巡撫江西,以廬陵鄉賢祀學宮,昌祺獨以作《余話》不得入,著述可不慎歟!”
《余話》當時以抄本流行,宣德八年有了第一個刻本。據《千頃堂書目》子部小說類載,該書成化丁亥(1467)有刊本。清乾隆五十六年刊本、同治十年刊本均三卷,誦芬室叢刊本五卷。1959年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剪燈新話》周夷校注本及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再版該書均附《剪燈余話》五卷(22篇)校注。
李昌祺曾讓人相信他是“以文為戲”,實則不然。由於作者曾兩度奉朝廷之命撫恤災民,“兩涉憂患,飽食之日少,”使他對黎民百姓的苦難和悲哀有較深的體會,故而在作品中無法迴避現實的黑暗和人民的苦難。書中寫靈怪、幽冥各篇,借古人之口而議論古今政事,曲折反映社會現狀。《長安夜行錄》通過明時人期仁的奇遇,描寫了一個唐代賣餅者之妻當年如何被寧王所奪又放歸的經過,藉此女子所蒙受的冤屈,揭露了上層統治者奪人妻女的罪行。文中特別借賣餅者妻之口,對一些舞文弄墨者的無恥行徑表示憤慨。這些文人用輕描淡寫的韻事來文飾寧王奪人之妻的罪行,以謊言掩蓋事實,開脫美化罪惡。明明是唐寧王以勢壓奪人妻,而《本事集》卻記載為:“當時夫婿輕一諾,金屋茆檐兩迢遞”。
賣餅者妻抗議道:“厚誣如此,何以堪之!”“嗚呼!回思當時,事出迫奪,薰天之勢,妾夫尚敢喘息耶?今以輕一諾為妾夫罪,豈不冤哉!……”《月夜彈琴記》中,宋代譚節婦趙氏因為不甘受辱於元兵,視死如歸,結果影留人世,魂上仙界。《瓊奴傳》寫瓊奴被吳指揮所悅,欲娶為妾,瓊奴不從,則遭受百般折磨,先是“壓以官府”,瓊奴被逼自縊未遂,然後被“逐去他居,欲折困之”。在驛站,瓊奴與未婚夫相遇成婚,吳指揮竟以逃軍罪名將其夫杖斃埋在炭窯內,揚言:“若又不從,定加毒手。”統治者的驕橫可見一斑。《何思明游■都錄》說的是“人間清要之官”因招權納賄,恃勢營私而在地獄受罰;《秋夕琵琶亭記》論陳友諒殺功臣,親小人,武臣縱情酒色,文吏惟事空言,終於未成帝業。特別是《青城舞劍錄》議論元代當太平之日,以高枕肆志,縱情於聲色犬馬,終至亡國的教訓,明顯譏刺時政,褒揚張良能功成身退,明哲保身,為傑中之傑,反喻朱元璋的誅殺功臣。
《剪燈余話》中有些作品是表現婚姻愛情的,既有人與人的世俗婚戀,也有人與鬼的戀愛故事。值得注意的是,在《余話》的人間愛情系列中,大部分篇章是悲劇結局。《連理樹記》中,當粹奴和蓬萊的愛情經過千辛萬苦成為現實之後,為了保全愛情,粹奴寧肯不赴功名。但他們終究未能逃脫兵災盜亂,一家將獨留蓬萊,迫其相從,蓬萊葬夫後自刎,幸福家庭最終不復存在了。現實的愛情悲劇使他們墓上各生一樹相向”,雖然相隔二十步,但枝連柯抱,糾結不可解。這叢密的連理樹以無聲的力量控訴人間的苦難。《鸞鸞傳》寫東平趙舉之女鸞鸞與鄰家子柳穎經過曲折磨難終成佳偶之事。元末戰亂,鸞鸞被田萬戶擄去,柳穎艱苦跋涉找到鸞鸞,以重金贖回。兩人為保全愛情,也由於對喧囂生活失去信心,隱居徂徠山麓“少避氛埃”。一日柳穎出城負米,被反賊殺死道中,趙鸞鸞痛失愛侶,火葬其夫後自己也投火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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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鳳尾草記》、《瓊奴傳》和《賈雲華還魂記》同樣也敘述了一場場的人間愛情悲劇。這些悲劇一方面反映了在殘酷現實面前人們的無奈,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主人公們用自我犧牲所表現出來的對人世間罪惡的強烈憤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激進意識。與人世間苦難的戀愛故事相比,人鬼戀情作品中的主人公要幸福得多,他們實現了人世間男女主人公苦苦尋求、希翼的幸福生活,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旖旎、美麗和溫馨的愛情生活。但“粉飾閨情,拈綴艷語”在書中占了較大比重。
《剪燈余話》是仿瞿佑《剪燈新話》而作,共四卷二十一篇,別附一篇。雖仿效而作,作者的心境卻是不一樣的。作品體現的精神層面也不一樣。瞿佑對元末明初知識分子的不同境遇有切身體驗,故作品中懷有強烈的今昔之感,對現實持否定態度,往往展現出一種在現實中找不到歸宿的清高。如《水宮慶會錄》里的余善文因善文而得海神巨贈,致富後“亦不以功名為意,棄家修道,遍游名山,不知所終。”而在李昌祺的《余話》里仿效之作《洞天花燭記》,寫文信美亦因善作文而為仙所重,此後“遂成富室,子孫甚盛,號遇仙文氏,於潛人至今稱之不絕”。一個“稱之不絕”表露了一派艷羨的俗氣。由此也可見《新話》的意境要高出《余話》。
另外,瞿佑對封建禮教和封建制度是蔑視和抗爭的,而李昌祺作《余話》的原意卻是體現嚴格倫理思想,維護理學教條,故在《余話》里難免有惡俗之作,其文章中特彆強調婦女的貞操節義。如《賈雲華還魂記》里賈雲華生前曾與魏鵬多次相互試探,得以共享房闈之樂而寫雲華死後,魂魂附體,嫁入賈家,文中強調“花燭之夕,真處子也”;《長安夜行錄》里稱賣餅者妻“以禮自持”,“紅蓮到處潔難污,白璧歸來完不缺”;《鸞鸞傳》寫鸞鸞被周萬戶擄去,“幸茲陋軀兮免污辱”以及遇難之婦都“節義”而未失過身等,其思想不脫傳統的封建禮教。另外,由於李昌祺喜歡炫耀自己的才學,故而《余話》比《新話》更追求詞采華麗,正文中夾雜大量詩詞,使作品本身顯得冗長、鬆散。
《剪燈余話》給後世文學帶來不少影響,如《連理樹記》被《情史類略》收錄;《田洙與薛濤聯句記》被收入《艷異編》卷之四十鬼部五,還被采作《二刻拍案驚奇》第十七卷《同窗友認假作真,女秀才移花接木》的入話。《芙蓉屏記》、《鞦韆會記》被凌初改寫成白話小說;《賈雲華還魂記》被周清原改成話本;多篇故事被改成戲曲;而人鬼戀愛、狐婦描寫開了《聊齋》的先河。
正統七年(1442),國子監祭酒李時勉奏請禁毀《剪燈新話》之類小說,《剪燈余話》就被包括在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