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幼年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後自己方才食用,出門前一定稟告,回家後一定面見,從不懈怠。久之,其妻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針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蘭回家見木像眼中垂淚,問知實情,遂將妻子休棄。刻木為父母,形容在日時。寄言諸子侄,各要孝親闈。
評說
丁蘭,或說是東漢河內人。丁蘭年幼即父母喪亡,想到未能奉養父母,又思念父母養育自己的辛勞,因此雕刻木頭製成肖像,侍奉他們,就如活著一樣。文中劬勞 ,就是辛苦勞累的意思。
丁蘭的妻子時間一長就開始不敬重了,用針戲謔地刺木像的手指,竟然流出血來。木像見到丁蘭來了,眼中還居然掉下了眼淚。丁蘭詢問得到真相,於是把妻子休了。
這個故事雖然不符合事實邏輯,但是符合《孝經》的感應說,也合乎浪漫主義的創作理路。正因為孝子深情,木像才能感應 。不僅成為血肉之軀,且有細膩之情感,因此木像既會流血,也會流淚。
丁蘭這樣對木像尊敬,如同父母在世時一樣,足以證明他的孝心。而現在的我們,同樣也應該孝順父母,把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傳承下去。做一個有孝心的子女,學習丁蘭的孝。
至今浙江還有丁蘭的文化遺存的蹤跡距杭州市中心約十多公里處,有個丁橋鎮,據說此地乃漢朝孝子丁蘭的故里。後人在此建丁橋、蘭橋,遂以此為地名。又因鎮旁有丁、蘭二橋,所以此鎮也以橋命名。《杭州市地名志·丁橋鄉》: 丁橋(自然鎮),丁橋鄉和丁橋居委會駐地。西南距杭州市中心約12公里。此地乃漢朝孝子丁蘭的故里。丁蘭,事母至孝,母死,刻木為像,事之如生。鎮旁有丁、蘭二橋,鎮以橋名。
早在南宋吳自牧《夢梁錄·歷代古墓》有載: 丁蘭母冢,故居在艮山門外三十六里丁橋之右。母死,刻木事之如生,冢在姥山之東。 南宋《鹹淳臨安志》卷八七: 丁蘭故居,在今艮山門外三十六里丁橋。 民國年間在此建鄉,屬杭縣。1953年從杭縣劃入杭州市,仍稱丁蘭鄉,1956年改稱丁橋鄉至今。
相關記載
不過關於丁蘭的故事也有不同的傳說記載,如《孝子傳》記錄:
丁蘭,河內野王人也。年十五喪母,刻木做母,事之供養如生。蘭妻夜火灼母面,母面發瘡。經二日,妻頭髮自落,如刀鋸截,然後謝過。蘭移母大道,使妻從服,三年拜伏。一夜忽如風雨,而母自還。鄰人所假借,母顏和即與,不和即不與。鄰人曰: 枯木何知? 遂用刀斫木,母流血。蘭還悲號,造服行喪。廷尉以木感死。宣帝嘉之,拜太中大夫者也。
這就有點恐怖並且更含怪誕的感覺了。《初學記》也有記載:
丁蘭者,河內人也。少喪考妣,不及供養,乃刻木為人,仿佛親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後鄰人張叔妻,從蘭妻借。看蘭妻跪投木人,木人不悅,不以借之。叔醉疾來,酣罵木人,杖擊其頭。蘭還,見木人色不懌,乃問其妻,具以告之,即奮劍殺張叔。吏捕蘭,蘭辭木人去。木人見之,為之垂淚。郡縣嘉其至孝通於神明,圖其形象於雲台也。
這些版本與《二十四孝》的比較,可以看到孝子的孝行被不斷地加工,雖然諸版本都一個樣地有不可相信的荒誕內容,但《二十四孝》的內容更顯得簡潔些、明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