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狀的結構
(1)標題。寫訴狀的名稱,應標明“刑事起訴狀”。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應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3)請求事項。主要寫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權益的犯罪行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因請求事項相當於案由,所以寫時包括對被告人犯罪的罪名,應寫得具體、明確、簡短、符合法律規定。
(4)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是刑事訴狀的主體部分,亦可謂之訴狀正文,要充分地、詳細地擺事實、講道理,把關鍵性情況和有力的根據說明白。事實部分,主要應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具體事實、行為的時間、地點、動機、目的、方式、手段、情節和結果等。要列舉出能夠證實被告人犯罪的證人、證言、書證、物證以及所交驗的具體證物等,同時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址。理由部分,主要是根據事實和法律對被告人行為的性質和罪名加以分析認定。
(5)結尾。寫明刑事訴狀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具狀人簽名並蓋章,具狀的年月日。
(6)附項。應分別寫明本訴狀副本×份,物證×件,書證×件。
刑事起訴狀的格式
×××人民檢察院
刑事起訴狀
×檢刑訴字[ ]第×號
被告人: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程度、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的犯罪,應當寫明犯罪期間在何單位任何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現羈押處所等。
辯護人:姓名、單位、通信地址。
被告人×××………(案由)一案,由×××公安局偵查終結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本院認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條之規定,已構成×××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人民法院
檢察員:×××
××××年××月××日
(院印)
附項:
1.主要證據複印件×份;
2.證據目錄×份;
3.證人名單×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