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1世紀初,中國國人出境游中的眾多不文明行為被廣泛關注,雖只是個別現象,一旦曝出卻迅速成為輿論焦點,如埃及有2000年歷史的神廟被刻“到此一游”、西班牙廣場撒尿、博物館內大聲喧譁等等事件,使得出境游成為部分中國人的出囧游。
現象
不文明行為頻現
在義大利羅馬做中國旅遊團地陪十餘年的劉小姐表示,自己帶過的團中經常有人在酒店吃早餐時偷拿麵包、為搶座位在大巴上打成一團,隨地吐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也時有發生。甚至還有60多歲的老人招妓被警察發現。可是旅行社和旅遊者是平等的市場主體,導遊沒有執法權,也怕得罪顧客。往往好言規勸不成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出境游群體增長
與不文明出遊現象相對的是中國出境游群體持續增長。根據世界旅遊組織的數據,2013年中國以近1億人次出境旅遊,成為世界第一大出境客源市場。同時,中國也以境外旅遊消費1020億美元,一舉超過美國和德國,成為世界第一。規範文明旅遊已不再是小群體的“小話題”。
原因
文面素質待提高
不文明旅遊是個寬泛概念,涉及個人素質和修養、是否尊重當地風俗、是否遵守法律法規等三個方面,需進行分類管理,但這方面我們做的還遠遠不夠。不得不承認,近年來中國經濟飛速發展,但國民整體素質的提高卻未取得長足進展。隨地吐痰、大聲喧譁、隨意插隊等現象在國內似乎習以為常、無傷大雅,但將這種習慣帶出國門就會備受指責。這體現出一些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能形成良好的文明習慣。旅遊時人們脫離了相對熟悉的生活群體,行為更容易失范。
行程安排不合理
不文明行為也不能全怪遊客,不合理的行程安排也有責任。”長期帶出境游團隊的寧夏銀川導遊孟虹坦言,旅行社為了經濟利益會儘量壓縮出遊周期,鮮少給遊客留出足夠的休息、飲食和方便時間,導致部分遊客“飢不擇食”、“慌不擇路”。“如果能科學安排行程,在細節處對遊客及時提醒,或可減少不文明行為的發生。”
培訓引導不足
還有一些出境游的不文明行為並非遊客有意為之,而是因為遊客對當地文化習俗不了解所致,例如使用不恰當手勢、用餐未留小費、觸犯宗教禁忌等等,這些“不文明”現象的出現,除了遊客自身沒提前做好“功課”外,參團旅行中的工作人員或因自身禮儀知識匱乏,或對參團遊客沒能盡到告知義務,也會導致遊客頻頻“踩線”。
資料顯示,2014年底,中國有旅行社2.6萬家,導遊72.3萬人,出境領隊8.5萬人,一些地方每年對導遊、領隊的培訓比例僅有10%。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服務運行商有告知遊客文化差異的義務,提請遊客充分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
規範
遊客出遊時的違法違規行為,受目的地和所在國法律雙重管束,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被稱為中國旅遊發展“里程碑”的旅遊法,已於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萬米空中“打鬥發飆”、千年神殿留刻“到此一游”等等這些行為已超過“不文明”範疇,涉嫌違法違規,應被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責任。
2014年12月17日國家旅遊局決定,將亞航兩名“泡麵潑空姐”涉事遊客的不文明行為信息納入《全國遊客旅遊不文明記錄》。
2015年開始,國家旅遊局將分級建立遊客旅遊不文明檔案,制定並實施《遊客旅遊不文明記錄管理辦法》,形成遊客旅遊不文明信息通報、追責機制。
截至2015年2月,旅遊法對不文明行為主要靠“教化”而非“嚴法”,並未對不文明旅遊行為的處罰作出規定,相關領域法規也未能根據旅遊發展及時更新。此外,《遊客旅遊不文明記錄管理辦法》《旅遊行政處罰辦法》等多為行政執法細則,不具備法律效力。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現狀使不文明出行難被有效遏制,難以震懾違法行為。
建議
專家指出,設立“黑名單”只是約束不文明旅遊的第一步,但中國尚未建立信用體系,“黑名單”難以真正起到約束作用,還需要後續制度配合。
專家建議,應進行專項旅遊立法或出台相關實施細則,並根據實際需要修改或對其進行進一步司法解釋,解決“有法可依”的可操作性問題。對於違法層面的不文明旅遊行為,應加大懲處力度。
促進文明旅遊,軟性引導與硬性約束同樣重要。出境游只是一個視窗,文明還要從日常生活抓起,文明旅遊是民眾文明素養的一部分,提升公民文明素養是一個長期過程。
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師劉曉程表示,文明教化需以法律為基礎,以教育為主要途徑,打通學校、家庭等各個環節,構建正向影響的輿論場,使不文明出行的行為迫於環境壓力有所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