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
在進行出口民調時,調查機構會提前派遣調查人員到預先選定的全國各個選區,向剛剛走出投票站的每位選民分發問卷調查(n由電腦隨機確定)。每天,調查人員都會多次向總部反饋調查結果。與此同時,再派人收集全國各地選民的實際投票底單(votereturns)。而考慮到部分選民提前投票或缺席投票,調查機構也會在選舉日之前對此情況展開調查。
選舉參照
由於計票工作通常要持續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天時間,負責出口民調的調查機構通常受僱於媒體,根據收集的信息進行分析,綜合這些數據,向上述媒體提供選情預測報告。然後這些媒體的分析人員對這些數據進行分析,以確定哪位候選人勝出。
弊端
儘管出口民調準確率高,但也存在著誤差。
有很多原因,例如:缺席投票數量被低估、選舉模式存在缺陷、新聞媒體欲搶先報導選舉結果而導致錯誤。
作用
在進行民意調查時,首先要向全社會公布民意調查的內容,在調查結束後,也必須向全社會公布民意調查的結果與分析,以證實是否為民意的真正表達。此後,通過民意傳遞的程式,保證民意作為依據發生效用,以保證民意作用於決策。只有這樣,民意才真正有價值,民意也才能真正上升為“人民意志”。民意不是一個固定形態的物質,正確地掌握與適用民意,是一個系統與複雜的工程,並非說到就能做到。民意調查系統能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以及公眾能否一如既往的支持,還必須看政府是否能夠嚴格的要求自己,堅持用事實說話,真正的反應民意,而不是搞形式主義。
目標
傾聽民眾呼聲、反映民眾意願、集中民眾智慧,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落實民政部日前提出“善待民眾、善解民意、善察民情”的精神。
意義
對各級政府而言,承擔公共服務的職能,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以及提高企業、公眾對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的滿意度,應當成為評價政府服務效能、效果的主要標準,也是塑造服務政府的重要內容。建立民意調查有利於促使我們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利、及時了解民意,修正政府的施政計畫、提高服務滿意度;有利於改進政府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有利於推進政府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有利於強化公眾對政府工作的監督和民間對政府行為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