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氟化硫氣體回收裝置技術條件

六氟化硫氣體回收裝置技術條件

《六氟化硫氣體回收裝置技術條件》的目的是提出對SF6氣體回收裝置的性能要求,規範SF6氣體在回收、充氣、淨化、儲存等環節中的質量標準,確保SF6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開關設備(GIS)和氣體絕緣金屬封閉輸電線路(GIL)的運行可靠性,為使用單位在訂貨及使用中提供技術指導。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六氟化硫氣體回收裝置技術條件

本標準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下達2006年行業標準項目計畫的通知》(發改辦工業[2006]1093號)的安排,對DL/T 662—1999的修訂。

制定本標準的目的是提出對SF6氣體回收裝置的性能要求,規範SF6氣體在回收、充氣、淨化、儲存等環節中的質量標準,確保SF6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開關設備(GIS)和氣體絕緣金屬封閉輸電線路(GIL)的運行可靠性,為使用單位在訂貨及使用中提供技術指導。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補充了回收裝置的分類;

——增加了針對不同設備殘壓,回收氣體速度的要求;

——修改了裝置的使用壽命要求;

——對氣路系統,補充要求“應配備工作壓力不小於1MPa的軟管,並具有自封接頭”;

——在出廠試驗和驗收試驗中,根據環保的要求,增加噪聲水平的測量;

——在回收裝置的運行維護要求中,除要求廠家應提供裝置運行維護手冊外,還應對使用單位提出

在使用期問的定期維護要求。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目錄

前言

1 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產品分類

4使用條件

5性能參數與技術要求

6結構與性能

7試驗

8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

9包裝、運輸、儲存、運行和維護

附錄A(資料性附錄)六氟化硫氣體回收裝置型號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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