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在加班已然成了職場潛規則的背景下,2009年初實施的新勞動法似乎有望讓已經名存實亡的8小時工作製得到保障。而在新法還未產生明顯效應之時,提出更加“超前”的6小時工作制,許多人力資源專家抨擊其合理性。“中國的勞動力收入水平本來就低,作為資方的企業主挖空心思要控制生產的成本。勞動法的實施提高了勞動的成本,已經造成了相當多企業的不適應,如今‘改8換6’勢必會加劇勞資雙方的矛盾,導致矛盾大面積升級。而由此帶來的仲裁成本,也是大部分勞動者所無法承擔的。這樣的提案,既不能提高勞動者實際的收入和滿意度,對勞資雙方沒有任何好處,有何實施的必要?”針對6小時工作制,現在有相當部分的小企業連8小時工作制都沒有很好遵守。首先要做的事情嚴格執行現有的勞動法律法規,而不是去奢談縮短工時。
施行意義
同時,提出6小時工作制的初衷應該是提高工作效率的福利政策,還是具有一定的話語權意義。職場中存在著不同性質的行業和崗位,無論是在現行的8小時工作制的規定下,還是6小時的美麗暢想中,各企業和單位都可以靈活地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時。也有專家認為,可以借鑑國外彈性工作制時間的經驗。不必對上下班時間一刀切,各單位在8小時工作制的基礎上自主確定上下班時間,甚至部分單位可以讓勞動者自己確定上下班時間。如此彈性的工作制時間,似乎更合乎人性和科學性。天涯論壇上一位名為cq10000的作者在帖子裡寫道:“我覺得應該鼓勵部分企業實行6小時工作制。在可行性上,不妨讓公司在註冊時,就可以註冊成8小時和6小時工作制企業,實行6小時的,可以減免一些稅收。而公司在招請員工時,必須註明自己是6小時工作制企業。”無論是紙上談兵關於勞動工時的快樂臆想,還是噓聲一片的抵制評論,對於大多數勞動者而言,“改8換6”的最大意義恐怕還是存在於話語權層面,在於勞動者休息權的意識得到了愈加廣泛的尊重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