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公民社會建設,中國公民社會建設對中國社會的經濟發展和政治民主產生著日益深刻的影響。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中國逐步改變了先前那種以政治活動為中心而將諸領域統合為一體的社會結構方式,政治領域對於其他領域的強勢地位開始相對弱化,整體性、同質性社會開始解體從而引發了中國社會結構的重大變遷。公民社會就是建立一個以公眾的利益為中心的社會,政府機構只是公眾利益的一種服務工具。公民社會是現代文明的產物,它和古代私性社會不同,私性社會的特徵是以少數利益集團利益最大化,背後便是普通民眾利益的邊緣化。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道路,“社會建設”的首次著重提出,或可視為中國政府職能回歸的標誌性事件。中國共產黨的十七大強調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提出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
歷史背景
1、中國從身份社會向契約社會轉型。所謂身份是指生而有之的、可以成為獲得地位和財富的依據,身份社會中身份是對個人擁有地位和財富合法性的確認。所有傳統或農耕社會都可以稱之為身份社會。身份社會不僅將個人束縛在狹隘的社會關係中,而且形成了等級森嚴、缺乏社會流動的社會生活封閉格局。身份社會的典型政治特性是人治。
2、改革開放前的中國社會在某種程度上仍是一個身份社會。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單一的編制制度將人口嚴格固定在某個社會位置上,這種凝固的地位安排嚴重窒息了個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制約了社會發展的生機和活力。
3、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民主政治的切實推進,逐步擺脫身份束縛的各個社會階層和個人開始以契約的方式來界定相互之間的關係。隨著人們契約關係的逐步建立和日益健全,現代社會逐步形成了一種以契約規範人們行為的新型社會結構形式。相對於身份契約則是指根據各方利益關係和理性原則訂立的規範個人和社會行為的協定。
4、契約體現的是一種平等、自由和法治的精神。契約社會的典型政治特徵是法治。在契約社會中,每個人都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在訂立和履行契約的過程中實現自由流動。通過契約關係獲取所需要的社會關係來改變自身的社會地位,導致潛在的多元政治利益主體開始孕育,從而實現了從身份社會向契約社會的轉型。
社會轉型
1、中國從單位社會向個體社會轉型,改革開放之前,中國建立了高度整合的總體性社會。其中社會結構的細胞是單位,相對於以自由的個人為細胞的個體社會來說,就是單位社會。個人都屬於單位,並且專屬於特定的單位——在城市是黨政機關和企事業機構,在農村是社隊。
2、功能齊全的單位就是一個小社會,成員的生老病死、吃喝拉撒都由單位包辦。單位外面是另外的單位,在全部單位的外面,幾乎沒有政府監控不了的死角,以多樣性和靈活性為特徵的社會的空間則是微乎其微的。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農村社隊解體後農民成為村民自治的主體,城市市場發育和人才流動,逐漸使單位的人事權向單純的勞資契約轉化,個人自由支配的社會空間不斷擴大,從而一個以個人自願選擇和自由流動為特徵的個體社會逐步形成。
3、社會結構的細胞則是相對獨立、基本平等的個人。中國從單位社會向個體社會轉型。中國社會從身份社會向契約社會、從單位社會向個體社會的轉型,實質上是人的解放,是用自由流動取代身份限制,用基本平等取代宗法等級,用法治取代人治,用後天努力取代先天稟賦資格的社會進步過程。這一轉型表明一個相對獨立的公民社會正在中國崛起。
4、國際發展組織的進入和全球公民社會的傳播也推動了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國際發展組織對中國扶貧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它們在援助的過程中,也將國際上推行的一些政府和公民社會合作的機制帶入了中國。同時很多國際"公民“基於自身的使命紮根社區,它們帶動了中國本土公民建設的成熟。
5、改革開放以來持續的公民意識的覺醒,越來越多的公民在出現一些社會問題的時候不再一味抱怨政府,而是自己主動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各種互幫互助協會都是這樣應運而生的自助和互助機構。當社會各階層都進入公民社會領域參與民生和社會發展問題的討論和解決,當公民不再僅僅將其理解為對自身權利的維護,也理解為責任的履行和參與的精神,這種民眾自身的主動性和自主性便成為了公民社會發展動力。
存在問題
1、中國公民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環境處於轉型之中,因而中國公民社會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具有過渡性、多變性和不成熟性,仍然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中國公民社會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認識和制度兩方面。
2、認識偏差,中國公民社會對政府來說是一把雙刃劍,處理得好更加有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處理的不好勢必產生很多不穩定因素。作為公民社會的載體——民間組織的發展壯大,勢必會削弱政府對社會的領導能力和管理能力,是中國公民社會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3、慣性思維。長期以來,中國社會受計畫經濟的影響,民間組織大都是政府部門的附屬單位,因此中國的民間組織官方和半官方的居多。官辦的民間組織與政府幾乎融為了一體,負責人擁有相應的行政級別並享有同等待遇,辦事方式與政府幾乎無異,實際上影響了民間組織功能的充分發揮。
4、漠視心理。中國社會觀念的長期影響,民間組織這一公民社會的重要載體得不到重視。事實上民間組織走出道德高端或社會角落,回歸常態,對社會轉型是十分重要。
5、制度缺陷。制度環境缺陷構成公民社會發展的瓶頸已經獲得共識。主要是在公民社會的組織載體——民間組織的管理方面,“制度匱乏”與“制度剩餘”同時並存。缺乏民間組織管理的一般性法律,缺乏針對行業協會、專業性社團、學術性社團和聯合性社團以及志願者工作的分門別類的管理法規。制度匱乏從而造成對民間組織的監管缺失和支持不足。各種規章制度缺乏統一性、系統性,導致了民間組織管理的“制度剩餘”。
推進重點
1、高度重視民間組織在培育公民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過程也就是公民社會不斷擴大而政治國家不斷縮小的過程,就是還政於民的過程。而公民社會的組織化形式———民間組織,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必要前提和重要支柱。發達的民間組織有助於推進政治的民主化進程。
2、高度重視政治參與在培育公民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一個國家的普通公民或團體通過各種方式涉入政治過程,影響政治體系的行為活動。公民政治參與的程度和水平的高低,既是評價一個國家政治民主化、現代化的主要標準,也是衡量一個國家的公民民主意識、政治素質高低的客觀尺度。公民政治參與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核心。
3、中國社會已經初步完成從身份社會向契約社會、從單位社會向個體社會的轉型。這一轉型表明一個相對獨立的公民社會正在中國崛起。中國公民社會建設已具雛形,增強全社會每一個人的公民意識,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理念,更有利於中國加快公民社會的進程。
深圳試點
1、深圳市政府正改變著一貫以來全能政府的定位,將職能剝離出來移給社會力量,為社會力量的發展拓展空間和提供機會,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高級研究員郭宇寬說,深圳市委市政府最超前的理念是知道了政府應該有所不為,為社會的發展讓渡空間。深圳公民社會建設被作為一個樣本進行討論。有學者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設公民社會最超前的思想是知道政府應該有所不為,為社會組織發展讓度空間。他們更寄望作為特區的深圳像為全國經濟建設提供經驗一樣,在公民社會建設方面,也為全國闖出一條新路。
2、政府要知道“有所不為”,深圳市社會領域的各項改革將極大程度促進社會組織的數量增長、能力提升和全面發展,也將有效彌補當前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的欠缺。深圳市政府正改變著一貫以來全能政府的定位,將職能剝離出來移給社會力量,為社會力量的發展拓展空間和提供機會。這些努力和嘗試值得讚譽。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高級研究員郭宇寬說,深圳市委市政府最超前的理念是知道了政府應該有所不為,為社會的發展讓渡空間。“知退政府是公民社會建設中難得的境界”。
3、嘗試為社會組織立法,通過了該市“十二五”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率先建立現代公民社會,這也是全國第一個公民社會建設寫進“十二五”規劃當中。第二,《行業協會商會條例》和《非營利組織條例》已進入深圳市人大的立法計畫,這將成為中國為社會組織立法的積極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