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縣商業辦

機構職能

1、依據國家政策、法令以及國內貿易行業有關規定和要求,協助政府並參與研究、擬定市場經濟條件下全縣商品流通的相關政策,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
2、協助政府擬定全縣專業商品市場和商品流通的發展計畫和會同政府其它部門統籌規劃全縣商品市場體系的培育、建設,參與管理和協調全縣多種經濟成份的商品流通活動,促進全縣統一、規範、專業化商品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3、規範和管理全縣餐飲服務行業,拍賣業市場,組織實施烹飪、拍賣等專業人員和隊伍的技術培訓、考核。
4、根據贛縣人民政府贛政發[1999]21號《關於印發〈贛縣上市生豬定點屠宰和購銷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接受政府授權,負責承擔全縣生豬定點屠宰的管理工作和行政執法,並在現有定點屠宰運行基礎上,結合實際,逐步向中心圩鎮拓展,合理布局全縣生豬定點屠宰網點;整頓和規範肉品市場秩序,加大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行政執法力度,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5、根據商務部令[2002]25號《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省國內貿易行業管理辦公室贛內貿(消)字(2005)211號,接受政府授權、負責承擔全縣的酒類流通管理。
6、根據商務部建函(2006)71號贛縣人民政府贛政辦發(2006)38號檔案負責承擔全縣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試點基本建設。
7、負責全縣商品流通的信息統計、整理、分析,並針對縣內外市場特點,作好商品流通、產業動態信息發布工作,研究並提出全縣商品流通、商業網點布局和行業發展等戰略規劃、年度計畫以及改革發展和政策性建議,並協助政府組織實施。
8、組織和指導所屬各國有商業企業改制和改革,負責對國有商業企業的國有資產處置的監控和管理。
9、協調商業系統與其它部門的關係,處理系統內部事務,協調、化解各種矛盾和問題,保持系統內的安全穩定。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接受上級對口行業部門的業務指導。

單位領導

廖佛長主任王林輝副主任鍾倫祥工會主席塗廣生副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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