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環境保護局

根據《中共內江市委 內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內委發[2010]10號),設立內江市環境保護局(簡稱市環保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和進口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及監督檢查職責。

(三)增加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醫療廢物管理。

(四)加強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

(六)加強環境治理、環境監管和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

(七)加強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落實減排目標工作職責。

(八)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全市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地區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落實全市污染物減排工作。組織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地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目標責任制、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環境保護領域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實施和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緩減免及稽查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負責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全市環境保護的政策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查全市重大開發建設區域、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放許可證、環境污染治理資質的審批和發放,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工作,組織實施或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實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類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查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九)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監督執行國家公布的各類環境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制定全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負責環境統計工作。

(十)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並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一)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協調市內重要環境保護國際活動和區域合作,管理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負責與環境保護國際組織的聯繫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和計畫,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與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江市環境保護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行政接待、會議會務、愛國衛生、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環境保護電子政務和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局機關事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基本建設和行政後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環境保護專題調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等工作。承擔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我市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通報及應急預警;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處置及損失評估;負責環境來信來訪;擬訂和實施環境保護督查制度;負責環保系統掛牌督辦和機關內部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法律和環保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承擔新聞發布工作,總結推廣環境保護先進典型和社會表彰。

(二)法制管理與農村生態科

組織起草我市環境保護政策草案;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調研。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農村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協調農村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小流域和湖庫污染、村鎮生活污染、養殖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導生態鄉鎮、生態村等農村生態建設示範區創建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機食品發展、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承擔市生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污染防治與科技標準科(掛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與監測科牌子)

貫徹執行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污染防治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市(州)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負責水體、大氣、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和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進口固體廢物和有毒化學品的預審、機動車污染防治等環境管理;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導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工作;負責綠色信貸、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行循環經濟工作。監督管理國家及市環境標準的執行;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承辦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審查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應急和預警監測以及各種專題調查普查;組織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 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協調指導其他部門開展環境監測工作;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編制和發布內江環境狀況公報;指導全市環境監測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四)建設項目管理與核輻射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貫徹執行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負責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查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負責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持證單位進行日常監督;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承辦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組織實施核與輻射安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省環保廳委託核技術套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三同時”監管;負責輻射安全許可管理,組織實施輻射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輻射環境監測;協助環境保護廳開展轄區內放射性物品運輸監管;組織制訂並實施本市核與輻射應急預案;負責核與輻射事故及投訴的調查處理,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

(五)規劃財務與人事科

人員編制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調研員或副調研員1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市委有關規定辦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其他事項

(一)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的職責分工。環保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兩部門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環保局統一發布水環境狀況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直屬機構

內江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職責為: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違法行為調查處理,負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調查和處置,負責本級排污費徵收和對各地的稽查,受理有關環境污染投訴,協調處理環境糾紛負責對建設項目、污染治理項目、自然生態保護項目、農村環境保護、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的現場執法等工作。

內江市環境信息中心

職責為:負責衛生信息的採集、分析、處理和發布,定期發布全市環境質量、環境動態和污染源排放情況,採集和發布環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信息,負責中心的建設和管理,開發信息網路技術以及信息中心的維護。

內江市環境保護監測站

職責為:負責全市環境監測計畫、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承擔國家和地方性環境標準、技術規範、環境測試技術、新方法的驗證任務,參加地方環境標準的制訂、修訂;負責全市水體、大氣、土壤、生物、噪聲等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的經常性監測、並將本級和匯總統計的下級監測站報送的各項監測數據定期向同級環保主管部門和上級監測站呈報;負責全市重點污染源單位排污費申報的核查性監測,對排污單位安裝的連續自動監測儀器進行質量控制;承擔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和治理項目竣工的驗收監測;負責全市放射源的監督性監測;承擔川南片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參加污染事件的調查,負責污染糾紛技術仲裁;負責全市環境評價、環境科研工作,參加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編制環境監測年鑑;組建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定期對網路成員單位進行考核、檢查和指導;定期培訓環境監測人員,指導下級站開展監測工作;負責全市環境質量公告的定期編制;承擔為社會服務的環境監測技術諮詢服務。

領導信息

龔洪貴

內江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 龔洪貴

龔洪貴,男,1963年9月生,四川威遠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畢業,本科學歷。

現任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1983.08--1984.07威遠縣嚴陵中學教師、團委書記

1984.08--1985.05威遠縣文教局工作

1985.05--1991.08威遠中學教師、團委書記

1991.09--1995.05威遠新店中學校長、黨支部書記

1995.06--1997.01威遠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副縣長

1998.02--2002.03中共威遠縣常委、威遠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02.04--2003.05中共內江市中區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2003.06--2009.07內江市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縣級)

2009.07--2010.07中共內江市委副秘書長(正縣級)

2010.08-- 2011.05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正縣級)

2011.06--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

方剛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方剛

方剛,男,1960年5月生,四川樂至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昆明工學院畢業,大學理學學士。 現任內江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分管污染減排、工業、城市污染治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創建環保模範城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統一戰線和工會、婦委會工作。

1977.08--1978.08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原三合鄉當知青

1978.09--1982.07昆明工學院讀大學

1982.08--1983.07內江市環境保護監測站見習

1983.08--1988.09內江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助理工程師

1988.10--1999.08內江市環境監理站工程師(歷任副站長、站長)

1999.09--- 內江市環保局副局長

黃勇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勇

黃勇,男,1970年2月生,四川資中人,1990年參加工作,200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師範大學生態學畢業,研究生學歷、理學碩士。現任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建設項目、核與輻射、農村污染防治、生態、法制、環境宣傳工作。

1986.08--1990.07西南師範大學生物系讀本科

1990.07--1993.08內江市資中縣太平中學任教

1993.08--1996.08西南師範大學生態學專業讀碩士研究生

1996.08--2001.10內江市沼氣工程設計室工作,技術負責人,主任

2001.10--2004.12內江市隆昌縣迎祥鎮任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5.01--2005.07內江市環保局綜合科工作員

2005.07--2008.09內江市環保局綜合科科長

2008.9-- 內江市環保局副局長

侯太平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侯太平

侯太平,男,1957年6月生,四川營山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學院政治系畢業,大專學歷。現任內江市環保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環境監測,科技標準,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環境應急處置,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

1976.02--1978.06總後駐渝某部戰士、班長

1978.07--1986.12總後駐渝某部技術員、指導員

1987.03--1993.02總後駐渝某部分庫副主任(副營)、倉庫後勤管理處處長(正營)

1993.03---1996.01總後某部倉庫業務處處長(副團)、倉庫副主任(副團)

1996.02--2002.09四川省軍區內江軍分區東興區人民武裝部部長(正團)

2002.10--2003.11內江市環保局副局長(正縣級)

2003.12-- 內江市環保局紀檢組長(正縣級)

劉光華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劉光華

劉光華,男,1957年8月生,四川安岳人,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解放軍烏魯木齊陸軍學校政治學畢業,大專學歷。現任內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負責環境監察、排污費徵收,環境信訪,市民12345熱線處置工作。

1976.12--1984.02陸軍第十一師三十二團通訊連戰士、班長、給養員、司務長

1984.02--1986.07陸軍第十一師三十二團政治處幹事

1986.08--1989.02陸軍第十一師三十二團通訊連指導員

1989.03--1995.08陸軍第十一師三十二團司令部管理股協理員

1995.09--1999.07內江市環保局任副主任科員

1999.08--2000.04內江市環保局任主任科員

2000.05--2001.09內江市環保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4.06--2004.07內江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

2004.08--2008.11內江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

2008.11-- 內江市環保局副調研員

工作動態

內江市召開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專題會議

2013年4月28日,潘國華副市長主持召開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專題會議,市政府副秘書長劉昌貴、威遠縣副縣長萬曉燕及市、縣級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萬曉燕副縣長對《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13—2017)》(送審稿)編制情況進行了匯報,市、縣兩級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實施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見。最後,潘國華副市長對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抓住機遇。“河長制”實施四年來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隆昌河流域水環境形勢嚴峻。十八大提出的建設“美麗中國”以及省委提出的“實現偉大‘中國夢’,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都重點提到環境保護,陳文華副省長調研內江工作,要求重點整治隆昌河,市縣各部門要抓住機遇,高度重視,做好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強對接,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加強省、市、縣各部門之間的對接,縣級部門要會同市級部門向省上積極爭取項目,爭取資金;夯實基礎數據,核實《實施方案》的數據,科學評估隆昌河治理成效。三是協同配合,打好隆昌河治理攻堅戰。市級各相關部門、市縣相關部門、縣級相關部門之間要協同配合,市級相關部門牽好頭,做好技術上的指導幫助,會同縣級部門積極向省上相關部門匯報,爭取省級部門的技術上的幫助和資金上的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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