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作用的一種。某些化學物質經全身用藥或局部塗於皮膚,經光能作用轉變成光半抗原(photohepten),與載體結合成完全光抗原(comepletephotoantigen),引起遲髮型(IV型)變態反應,病變類似遲髮型丘疹和濕疹,也可出現即刻型蕁麻疹反應。其特徵是受接觸者體質影響大,僅少數人發病,潛伏期較長數天至數月,經第二次接觸光照才發病等。
簡介
光變態反應是光能在抗原的形成上可能起一定作用的免疫應答反應。一般見於少數敏感體質的病人。其發病機理尚不清楚,可能是光感物質在光能作用下,使前半抗原變成半抗原,後者與皮膚蛋白結合形成全抗原後刺激機體產抗體或細胞免疫反應。需經一定的潛伏期才發病,皮損可擴展到未被光照的部位。主要是UVA起作用。表現為皮膚紅腫、風團、丘疹、水皰、糜爛,很少遺留色素沉著或較輕微。按發病的快慢分速發性和遲發性光變態反應。按光感物質的來源分內源性和外源性光變態反應。外源性遲發性光變態反應多見,由外用或內服光感性物質所致。常見的外源性光感物質有美容化妝品、香料、防腐劑、染料、焦油、瀝青、補骨脂、四環素、灰黃黴素、磺胺類、噻嗪類利尿藥、氯丙嗪、灰菜、泥螺等。
光變態反應少數人單受日光(或人工紫外線)照射,或同時有已知外源光敏劑存在時,可能發生日光蕁麻疹或接觸性光過敏性皮炎。此類光敏反應與免疫反應有密切關係,已知外源光敏劑主要有鹵化水楊醯苯胺、氯丙嗪和六氯酚、血卟啉類及葉綠素類。引起光變態反應的抗原或是由於光的照射而發生變化的皮膚蛋白或核酸,或是由於外源光敏劑吸收光能發生變化並同蛋白載體一起形成。引起光變態反應的光波域主要有長波紫外線的稱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