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光化學反應中,有一類分子只吸收光子,並將能量傳遞給不能吸收光子的分子,促使其發生化學反應,而本身則不參與化學反應,恢復到原先的狀態,這類分子稱為光敏劑。由光敏劑引發的光化學反應稱為光敏反應。避光不全可造成皮膚光毒反應,用藥後1周內如受白熾光或陽光直接照射、接觸溫水,可出現皮膚癢感、紅斑、水腫,嚴重者可起水泡,潰破後形成糜爛或潰瘍。如光毒反應強烈,口服息斯敏、苯海拉明、撲爾敏及皮質激素類藥物可減輕,一般輕者可自愈,個別光毒反應嚴重者,需積極對症處理。光敏劑在體內完全代謝需要1個月時間。
種類
光敏反應(Photosensitivity)包括光毒反應(Phototoxicity)和光變態反應(Photoallergy)兩大類。
1.光毒反應,呋喃香豆素類、煤焦、四環素族和汞制等藥物與紫外線照射同時套用,可增強機體對紫外線的敏感性,產生較強的皮膚反應,臨床上用以提高紫外線治療某些皮膚病的療效。例如銀屑病口服8-甲氧補骨脂素後1~2小時,用長波紫外線照射,使DNA形成鏈間光加成物,表皮細胞DNA複製受抑制,延長細胞增殖周期。這類反應與免疫反應無關,需要較大劑量的紫外線照射後才能發生。
2. 光變態反應少數人單受日光(或人工紫外線)照射,或同時有已知外源光敏劑存在時,可能發生日光蕁麻疹或接觸性光過敏性皮炎。此類光敏反應與免疫反應有密切關係,已知外源光敏劑主要有鹵化水楊醯苯胺、氯丙嗪和六氯酚、血卟啉類及葉綠素類。引起光變態反應的抗原或是由於光的照射而發生變化的皮膚蛋白或核酸,或是由於外源光敏劑吸收光能發生變化並同蛋白載體一起形成。引起光變態反應的光波域主要有長波紫外線的稱圍。
易發季節
夏天是皮膚最容易受傷的季節人們對日光的敏感性,根據人種、膚色有所不同,但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易感性。在此提醒大家,夏天生病吃藥時要特別注意,有些藥吃了以後不能曬太陽,否則可能出現嚴重的光毒性反應。
常見的光敏性藥物
有些藥服用後,在光照刺激下,可能引發人體過敏性反應,這類藥物叫做光敏性藥物。常見的光敏性藥物有:如抗生素的四環素、多西環素(強力黴素);磺胺類的磺胺嘧啶;喹諾酮類的諾氟沙星、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司帕沙星等;抗真菌藥如灰黃黴素;口服降糖藥D—860;鎮靜藥中的異丙嗪、氯丙嗪;利尿藥如速尿、氫氯噻嗪、氨苯蝶啶等。
光敏性藥物的危害
光敏性藥疹一年四季都可發生,夏季、野外作業者更應警惕。光敏性藥疹的發生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吃過或注射過具有光敏感性的藥物;二是接受了一定量的日光照射。在這兩種因素的作用下,使本來無害的藥物可以轉變為對細胞有毒性的物質,通過化學反應直接破壞或殺死皮膚細胞。皮膚在日曬後,產生輕度的光敏性反應,症狀類似於日曬斑或日光性皮炎。皮疹一般在日曬後數小時出現,多為紅斑、丘疹,伴瘙癢或灼痛,重者可能會發生面部、手、上臂皮膚處紅腫、脫皮,甚至起水皰。
光敏性藥疹的預防
與普通人相比,光敏性藥疹更容易發生在皮膚嬌嫩者、小兒、老人、女性,以及人體免疫缺陷病、紅斑狼瘡、免疫功能受損的患者身上。因此,這些人在使用光敏性藥物時必須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避免光毒性反應的損害。
預防措施
⑴有光毒反應史的患者要慎用光敏性藥物。
⑵在使用光敏性藥物期間及停藥後5日內,應避免接觸陽光或紫外線,如出現光毒性反應或皮膚損傷,應立即停用具有光敏感作用的藥物,改換其他治療原發疾病的藥物,並去皮膚科就診,不要自作主張亂用藥,以免延誤病情。
⑶如果服藥後曬太陽而出現過敏,需在皮膚最初出現麻刺感或紅斑時,立即躲避陽光,用冷水濕敷紅腫發熱部位。初次發生者要儘量避免日光和其他光線,包括日光燈的照射。由於能夠誘發皮疹的光線主要是日光中的長波紫外線,而它不僅存在於室外陽光中,還可透過一般的玻璃窗,甚至存在於日光燈中,因此,患者即使在家裡也要格外小心。
⑷已發生光毒性反應的患者,在症狀未消失時及症狀消失後5日內,仍不能接受太陽光或紫外線照射,以免再次發生光毒性反應。
⑸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藥物期間,外出應特別注意皮膚防護,如果需要外出,可戴上寬檐帽或撐遮陽傘,並塗上防曬霜。
值得提醒的是,除某些藥物外,還有一些食物也可產生這種光過敏反應,如香菜、芹菜、油菜、芥菜、無花果、檸檬、黃泥螺等。如果大量進食後再曬到太陽,就會發生“蔬菜日光性皮疹”、“黃泥螺日光性皮疹”和“無花果皮疹”等。因此,對皮膚過敏的人來說,吃藥、進食曬太陽等都要十分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