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地震局

保定市地震局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機構。

保定市地震局機構職能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
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
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
六、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
七、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
八、指導各縣(市、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九、承擔上級地震部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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