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

一斤

數量詞,原十六兩制,後改為十兩制。又內丹術語。

基本信息

基本釋義

斤,重量單位。

換算公式

一市斤=500克,一公斤=1000克,一磅(lb)≈453.6克。

港澳台、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等地沿用舊制,一斤約600克。

交叉換算:1公斤≈2.2磅。

古文記載

《漢書·律曆志上》:衡權者:衡,平也;權,重也,衡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本起於黃鐘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隋書·律歷上》:梁、陳依古稱。齊以古稱一斤八兩為一斤。周玉稱四兩,當古稱四兩半。開皇以古稱三斤為一斤,大業中,依復古秤。

古今換算

漢唐制度,一石=120斤,一斤=16兩,一兩=24銖(宋代廢銖,一兩=10錢),明清沿襲宋制。

鑒於古代標準權重混亂,為方便計算,以去零取整的標準取值如下表所示:

朝代 一斤權重 一兩 一銖(換算單位:克) 一石
秦、西漢 256克 16克 0.66666…… 30 720克
東漢、魏晉 224克 14克 0.58333…… 26 880克
隋唐、北宋 640克 40克 1.66666…… 76 800克
南宋、明清 600克 37.5克 1.5625(已廢除) 72 000克

註:另有南齊、東魏北齊、北周一斤權重,分別是東漢一斤的1.5倍、2倍、西漢一斤等值。

分析:古代【銅錢制度】與【斤兩制度】有重大影響關係,宋代改制就是明證。又如秦半兩、漢五銖、唐(宋、明)通寶錢,標準銅錢能當做砝碼使用。但歷代都有劣錢流通,又難禁缺斤短兩現象,導致【斤兩實際值】在【秦漢標準值】一斤256克一兩16克與【隋唐標準值】一斤640克一兩40克的基礎上一再下滑。結果分別是【東漢魏晉標準值】的一斤224克一兩14克與【南宋明清標準值】一斤600克一兩37.5克,一兩分別下降了2克與2.5克。

資料一:

古今度量衡換算簡述:

西漢每斤,258.24克;東漢每斤,222.73克;魏晉每斤,222.73克;南齊每斤,334.10克;梁、陳每斤,222.73克;北魏每斤,222.73克;東魏每斤,445.46克;北齊每斤,445.46克;北周每斤,250.66克;隋朝每斤,668.19克;唐朝每斤,596.82克。

從有“斤”這個概念開始,一直到民國結束,歷朝歷代的“斤”統統是16兩,而不是今天的10兩。有了“斤”的重量,再去算“兩”的重量輕而易舉,一律除以16就是。

資料二:

秦統一度量衡後,反映在衡制方面為五權法:即銖、兩、斤、鈞、石,非十進位制。

陝西曆代衡制文物簡況表:

序號 原序號 器物名稱 朝代 實測(克) 說明
1 1 高奴禾 權(青銅) 戰國·秦 30750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56.25克
2 2 寶雞鐵 戰國·秦 31929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66.075克
3 3 兩詔 銅權 7573 重一鈞(30斤)(秦)每斤合252.433……克
4 8 兩詔( )銅權 247.5 重一斤(秦)
5 11 28000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33.333……克

從以上五個秦國標準權重看,即使在同一個朝代(或政權)統治下,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也有不同的標準。

序號 原序號 器物名稱 朝代 實測(克) 說明
1 21 鹹陽陶權 西漢 3750 重一秤(15斤)(西漢)每斤合250克
2 35 石頭權 西漢 2550 重一衡(10斤)(西漢)每斤合255克
3 36 堯上鐵權 東漢 225 重一斤(東漢)每斤合225克
4 46 素麵金缽盂 573 重十四兩三錢(唐)每斤約合641.119克(573*16/14.3)
5 47 純銀礪軸 525 軸重一十三兩(唐)每斤約合646.154克(525*16/13)

這些古代重量單位及進位關係是:12銖為一龠,兩龠(24銖)為兩,16兩為斤,10斤為衡,15斤為秤,2秤為鈞,4鈞為石,4石為鼓,200斤為引。

衡制沿革

現行的一斤十兩(合500克,0.5公斤)制,始於20世紀50年代後期,是當時溫州人姜周元先生首倡的,十兩一斤建議提出後,很快得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重視。1958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國多個地方試點的基礎上,開始在全國實施衡器計量全面改革,普遍使用十兩秤。事後,中央政務院還向姜周元頒發了“中國衡器改革建議者”的證書。姜周元 這一具有歷史和現實意義的衡器改革的首倡人物,是深受人們愛念的。2003年春,姜周元先生去世時,有一副特別醒目的輓聯是這樣寫的:“一斤改十兩,一斤得十兩,做人做賬同原則。 十億出一人,十億隻一人,肯乾肯緘不普通。 ”(《載敬堂集·江南靖士聯稿·挽中央政務院“中國衡器改革建議者”證書獲得人姜周元》)。

內丹術語

一斤,又稱二八,為十六兩,古代重量之數。道教內丹用此來表示精炁相當,陰陽均衡,藥成丹結之象。道教內丹家認為,人在出生時,稟受天地之炁360銖,為一周天之數,加上稟受父母之炁24銖,合為384銖,與易象卦爻之數和一斤之銖數相合。 384爻中陽爻 192,陰爻192,由此內丹家藉以討論丹道之妙。認為人身陰陽二炁相匹配,就好像水火既濟,必須二者相當。《悟真篇》曰:“藥重一斤須二八,調停火候托陰陽。”宋翁葆光認為此藥為烏肝和兔髓,實指元炁和元精,文曰:“烏肝八兩、兔髓半斤,合成一斤,故曰藥重一斤須二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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