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侵權行為之債,是指行為人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而使他人遭受損害時,行為人依法應對受害人承擔責任,構成侵權行為之責。
構成要件
第一:行為的違法性。
第二:有損害事實的存在。
第三: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
第四:行為人有過錯。
侵權行為之債是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財產權利,並造成損失而承擔民事責任所構成的一種法定之債。
侵權行為之債,是指行為人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而使他人遭受損害時,行為人依法應對受害人承擔責任,構成侵權行為之責。
第一:行為的違法性。
第二:有損害事實的存在。
第三: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
第四:行為人有過錯。
簡單之債又稱“單純之債”,是指債的標的是單一的,當事人只能就該種標的履行的債。由於簡單之債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機會,因而又稱為不可選擇之債。簡單之債的當事...
具備條件 區分意義 履行意義 主要類型《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該條規定並沒有對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作出更明確的界定,一般認為,所謂共同...
提出問題 立場選擇 連帶責任民法理論上的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指多數債務人就基於不同發生原因偶然產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各付全部履行之義務,並因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人的債務均歸於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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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目錄主債是指在兩個並存的債中,居於主要地位,能夠決定債的命運的債。能夠引起兩個債相併存的情形,或者是基於法律的規定,或者是基於當事人的約定。例如,買賣、金錢...
簡介 類別 區分 法律依據 參考資料債的保全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債法中的重要內容,對於債權的實現有重大作用,也稱為對外效力。它是指法律為防止債務人的財產的不當減少,給債權人權利...
定義 原因 性質 類別 法律學說非債清償(condictioindebiti)是指無債務,而以清償之目的為一定之給付。非債清償與不當得利的關係問題是民法理論與民法實務中的一項重要課題,...
法律構成 法律效果 構成不當得利的條件連帶之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或債務人,對外享有連帶債權或負有連帶債務的債。在連帶之債中,多數債權人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有要求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的權利,...
簡介 發生原因 案例分析 類型債的效力,是指為了實現其內容由法律賦予債之當事人及其他人所的拘束力。債之效力,從它的目的來看,可以認為是為“實現給付或填補給付利益”而發生的效果,廣義上...
釋義 分類 擴張 一般效力 特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