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編輯
佛教稱謂大致分為身份性稱謂、禮節性稱謂;其中又可分為書面稱謂和通俗稱謂,前者用於文書、信函之中,後者用於日常生活、人際交往之中。
身份性稱謂
戒律性身份稱謂
佛教徒有四眾和七眾之分。四眾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七眾則是在四眾之外加上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這7種名稱均為梵語譯音,是佛教中非常重要的、最常用的書面稱謂。
比丘:又稱絆芻、乞士等,特指受過具足戒(比丘戒,約250條)的男性出家人。俗稱僧、大僧等。
比丘尼:又稱絆芻尼等,特指受過具足戒(比丘尼戒,348條)的女性出家人。俗稱尼、二僧等。
據戒律規定,受過具足戒的出家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僧
伽,可穿三衣(袈裟),具有收徒、授戒、傳法、接受俗人供養的資格。受具足戒年齡一般在20歲至60歲之間。
沙彌:特指
已剃度、受過沙彌十戒,但尚未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人,年齡多在7歲至20歲之間。但20歲以上、一直未受具足戒的沙彌也不少。
沙彌尼:特指已剃度、僅受過沙彌十戒,尚未受過具足戒的女性出家人。
式叉摩尼:又名式叉摩那,義為學戒女。特指準備受具足戒、先修學兩年四根本戒和六法階段的沙彌尼。
以上為佛教出家五眾。一般來說,男稱為僧,女稱為尼,相對於在家信眾都可稱為師傅。
優婆塞:譯義近事男、清信士,特指皈依三寶(佛法僧)、信奉佛法的在家男信眾,俗稱居士。
優婆夷:譯義近事女、清信女,特指皈依三寶、信奉佛
法的在家女信眾,俗稱女居士。
以上為佛教的在家二眾。他們可受三皈、五戒、八關戒齋、菩薩戒等,具有供養三寶,修學、護持、弘揚佛法的義務。
此外,以上七眾還有以下一些稱謂:
沙門:亦稱桑門,意為息心修道。為古印度對一切出家修行者的泛稱,在中國則專指佛教僧侶。
和尚:亦稱和上、力生等,意為“親教師”或師傅之義。原指僧人對寺院方丈等長老的稱呼或受戒者對授戒師的稱呼。後來俗化,泛指男性出家人。
尼姑:為漢地對女性出家人之俗稱。
僧伽:簡稱僧,意為和合眾,本指三人以上的僧團。後與道士相對,泛指佛教出家人。
頭陀:譯義抖擻,特指一類修12種頭陀苦行的苦行僧。
行者:本指在佛寺中服雜役、沒有正式剃度的出家修行者。後泛指雲遊僧、禪僧或修行者。
緇素:為僧人與俗人之合稱。因過去僧服多為緇(黑)色,而古印度俗人多穿白色(素色)衣服,故以緇代指僧人,以素代指俗人。
居士:為佛教在家男女信眾的統稱。中國古代把有學問的隱士稱為居士,轉而為佛教所用,意為居家修道之士。
白衣:印度屬熱帶地區,俗人多喜穿白色衣服,故佛教常以白衣指代俗人和居士。
在家人:與出家人相對應,指在家信徒或一般俗人。
職務性身份稱謂
佛教職務性身份稱謂在中國特別多,也很重要。自南北朝建立僧官制度以來,各個朝代按行政區劃設立了許多的僧官,名目繁多,如僧正、僧主、沙門統、昭玄統、僧錄、僧統等等,現已不適用了。近代社團組織興起,佛教界也建立了各級佛教協會和居士林等組織,於是佛教徒中有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林長、幹事、主任等頭銜,這與各界沒什麼差別,故不需贅述。人們遇到比較多、易於混淆的是負責寺院管理的和從事佛教法務的職務性稱謂,下面就略作介紹。
早期佛寺的管理一般由上座、寺主、維那三綱負責。自唐代禪宗
大興,百丈禪師創立叢林清規以來,天下風行,叢林制度日益健全,寺院執事也越來越多,按東西兩序排列,大叢林的執事可多達48位甚至上百位,方丈以下主要的有四大班首(首座、西堂、後堂、堂主)、八大執事(監院、知客、僧值、維那、典座、寮元、衣缽、書記)
上座:原始佛教將僧人依戒臘年限之長短分為下座(10年以下)、中座(10年至20年)、上座(20年以上)。後轉而為寺院職務之稱。上座為一寺之長,主要是弘講佛法,作僧中表率。唐代以後稱為方丈或住持。也用於對有德行之僧或僧臘較高者的尊稱。
寺主:位居上座之下,負責一寺實際事務。唐代以後也稱寺監或監院。
維那:位居上座、寺主之下,管理眾僧雜務,調和僧眾糾紛,辨別度牒真偽等。又負責僧眾紀律事務。唐代以後維那成為叢林八大執事之一,主要負責宗教儀軌、佛事唱念等。
住持:為一寺之長,有護持佛教令久住世之意。
方丈:即住持。因其所居之處為“方丈”室,故而得名。
首座:為全寺修行之模範,掌禪堂中號令之權。
西堂:為西堂首座,輔助方丈教導修行的僧人。
後堂:為後堂首座,負責後堂修行之事務。
堂主:居首座之下,負責禪堂、念佛堂之事務。
監院:負責協助方丈或都寺監理寺院總務。古稱監寺、院主、主首、寺主,後為特尊住持而改稱此名,俗名當家。大寺可設數名監院。
當家:為監院之俗稱。
知客:為客堂負責人,掌管全寺接待事宜。大寺可設數名知客。
僧值:又稱糾察,管理清規執行情況及僧眾威儀。
典座:為廚房、齋堂負責人,管理僧眾一伙食及信徒供齋等事務。
寮元:為雲水堂負責人,管理來寺掛單僧侶的事務。
衣缽:為方丈室負責人,幫助住持處理一些日常事務。
書記:掌管寺內文書往來之事。
化主:一、指叢林中負責向施主募化的僧人。二、意為教化之主人,通常指叢林之住持。
侍者:指服侍住持之僧人。大叢林住持可有多位侍者,分為燒香侍者、書狀侍者、請客侍者(幫助接待客人)、衣缽侍者(幫助掌管住持錢物)、湯藥侍者(負責住持的飲食、醫療雜務)、衣物侍者(幫助漿洗衣物)等。
此外,大叢林中通常還設有副寺(管財會)、直歲(管農作)、知藏(亦名藏主,管藏經樓)、知浴(又名浴主,管浴池)、知殿(又名殿主,管殿堂香火、衛生)、莊主(管莊田、領地)、園主(管菜地,或稱菜頭)、塔主(管理塔院)、門頭(負責門衛)、磨頭(管理磨坊)、淨頭(管環衛)、毛頭(管理髮)、司庫(又名庫頭,掌管倉庫)、參頭(司掌法事禮儀)等等。
禮節性稱謂
簡介
禮節性稱謂包括:1、具備一定資格的榮譽性稱謂;2、出於禮貌的尊稱、敬稱;3、出於禮貌的自謙之稱,等等。它們在佛教稱謂中占有相當比重,比較複雜,用得也比較濫,應特別重視。
詳述
法師:本是一種學位稱號,要通達佛法、能為人講說的人才可稱為法師。而漢地用起來比較濫,往往將它與居士稱謂相對應,作為僧人的通稱。
三藏法師:指精通經律論三藏,能為人講說的僧人。如唐代玄奘法師就是一位三藏法師。
經師:指善於誦讀經文或精通經藏的僧人。
律師:對善於記誦或講解律藏的僧人的敬稱。
論師:指精通論藏、善於講解經義的僧人。
禪師:指通達禪理、善修禪定的僧人。
阿奢黎:又作阿奢梨、阿只利,略稱奢黎。譯作教授、軌範師、正行者。指能矯正弟子們行為並給予教授之僧,故又稱導師。密宗指灌頂師等。
仁波切:藏傳佛教用語,義為上師。依密乘之規定,能擔任軌範師(阿奢黎)的上師須具備下列條件:1、須有正統傳承的根本金剛上師之密法灌頂。2、從金剛佛至自己的根本上師,其間所有密法之傳承灌頂皆須圓滿無缺,不可間斷。3、須受本尊大灌頂(阿奢黎灌頂),精通顯密佛法及菩提心學,並具備火供、壇城等修法材料,熟悉諸經軌所說之修法。4、自己有能力傳授密法時,須經根本金剛上師許可,方能擔任上師阿奢黎,為人傳法灌頂。圓具上述條件後,依照西藏之習慣,即可稱為“仁波切”,意指轉世尊者。
上師:為藏語“仁波切”的漢譯,一般指具有一定學位、能為人傳法灌頂的阿奢黎。又稱金剛上師。藏傳佛教特別重視師承,要求學法者除皈依三寶外,還須皈依學法之師,並將其尊之為上師。
活佛:蒙藏佛教對修行有成就、能夠根據自己的意願而轉世的人稱為“朱古”(藏語)或“呼畢勒罕”(蒙語),意思是“轉世者”或“化身”。而漢族人習慣將他們稱為“活佛”,其實是不確切的,不如仍稱他們為“朱古”或“呼畢勒罕”,中國佛教協會趙朴初會長曾提議稱他們為“轉世尊者”。
長老:指年齡長而法臘高、智德俱優之大比丘。又稱上座、上首、首座、耆年、耆宿、耆舊等。禪寺常用以指“住持”。
上人:指內有智德、外有勝行的僧人,以喻其出類拔萃,在人之上,故有此稱。後泛用作對德行兼備之僧的尊稱,亦用於對一般僧人的敬稱。
大德:梵語婆壇陀,指有大德行的僧人,後泛指高僧。近代以來,使用範圍擴大,凡對有德行之人,不論其出家在家,都以“大德”一詞來尊稱。
大師:佛經將初果以上乃至諸佛菩薩等聖人、堪為眾生之師範者,稱為大師。漢地通常將人師中之通曉佛教教義且有盛德者尊為大師。原有較嚴格的規定,不可妄稱,往往由朝廷封贈。後泛指有德行之僧,甚至用於對一般僧人的尊稱。稱謂過濫,反倒是對佛教的褻瀆。
師父:對僧人的敬稱,猶言以師、父般的禮敬。此詞現通用於對出家男女二眾,用得也比較濫。其實一般稱為師傅即可。
善知識:指正直而有德行,能導人於正道之人,又作知識、善友、勝友等。
善男信女:泛指一切歸信佛法、一心向善的佛教徒。佛經中常稱作“善男子、善女人”。
貧道:為僧人的自謙語。僧人以道德為尚,而自謂道貧德乏,以示慚愧、自謙。
禪和子:亦稱“禪和者”,指一般禪僧或參禪的夥伴。
戒子:指戒場中求授三壇大戒之僧人。
釋子:即僧徒。僧人出家,從釋迦之教,皆舍本姓而從佛姓,故名釋子。
衲子:僧人自謙語,又稱做衲僧,因禪僧多穿一身帶補丁的衲衣遊方各處而得名。
佛子:眾生受佛戒者之稱;又為菩薩之通名,因其能紹繼佛種;又總稱一切眾生,因為他們都具有佛性。
弟子:隨師受教者之稱。一、佛弟子,佛教徒均皈依三寶,故以釋迦牟尼佛為本師(根本教師),而自稱為弟子。因學於佛陀之後,故稱弟,聞佛法而生解,故稱子。二、對親教師而言。三、亦可作自謙之詞。
檀那:意譯為布施,即給予、施捨之意。《翻譯名義集》卷一:檀那又稱檀越,檀即施;此人行施,越貧窮海,故稱檀越。心生舍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後引申為施主之稱。
施主:原為佛門中人對施捨者的稱呼。後來成為僧人對來寺院進香禮佛者的敬稱。
龍象:喻指修行勇猛、具大力量的人。多用來稱讚住持正法的出家人,稱之為“法門龍象”。
菩薩:義為覺有情、大心眾生。本指大乘佛教修到一定果位的聖賢,如文殊、普賢、觀音、地藏、大勢至等菩薩。現實中往往借用於對那些肯發心、修行精進、廣做善事的居士的稱譽。
護法:護持佛法。上自梵天、帝釋、八部鬼神,下至人世保護佛法之人,皆稱之為護法。常用於僧人對居士的敬稱。
稱謂特點編輯
一般來說,人們都希望取一個好聽的名字,對於稱謂也是十分關注的。許多稱謂不僅表明一個人的身份、地位,還可反映出人們在一定社會文化環境下的行為價值取向。因此,研究佛教徒稱謂的涵意及其演變、運用情況,對於了解佛教社會的結構和人際關係,加深對佛教與佛教徒的認識,都有一定的意義。經初步研究,漢傳佛教稱謂具有如下幾大特點:
1.漢傳佛教稱謂眾多,或譯音,或譯義,或同名異義,或同義異稱,內涵十分豐富,其中既有緣自古印度的,又有緣自中國西域及蒙藏地區的,它們伴隨著佛經的翻譯、弘揚和各國各民族佛教徒的交往而大量傳入漢地,與華夏文明相結合而蔚為大觀,並傳入朝鮮、日本和越南等國。因此漢傳佛教稱謂實為多種文化作用下的產物。
2.佛教稱謂中國化、民俗化傾向十分突出。一是文化性的梵漢並行的稱謂不少,如乞士、檀越、檀徒、釋子、禪師等;二是從事佛教管理與弘揚佛法的職務性稱謂多,如中國僧官稱謂、叢林執事稱謂大量湧現;三是頗具倫理色彩的民俗化稱謂眾多,如師父、師爺、師兄、師太、尼姑、佛子、戒子、弟子等稱謂不勝枚舉。
3.中國佛教基本屬於僧伽佛教,因此絕大多數佛教稱謂都是關於僧人的,用於在家信眾的極少,從以上介紹即不難看出。這種情況在近代稍有改變,如大德、大師等就不限於僧人了。
4.佛教禮節性稱謂特多。如宗師、國師、導師、大師、師父、上師、法師、大德、弟子、貧道、拙緇、衲子等等。與南傳、藏傳佛教不同,漢傳佛教沒有嚴格的僧階、教階及學位制度及其標準,因而禮節性稱謂往往過多過濫,在一定程度上滋長了虛偽浮濫之風,造成對佛教的褻瀆、輕視。
運用及其要求編輯
稱謂的運用往往隨時間、場合及人際關係的不同而不同,本無一定。不過在特定情況下又有約定俗成的稱謂習慣。運用得好,既顯得有禮貌,言語得體,又能有效地表達自己的心意,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達到溝通感情、增進友誼的目的,否則事倍功半。可見稱謂之重要。
在佛教界,對稱謂的運用一般有以下一些要求:
1.了解各種常見佛教稱謂的準確含義,從而根據僧俗、男女、長幼、所任職務的不同而採用相應的稱謂。
2.對於僧尼,尤其是年長的、有學問的、有德行的和有身份的僧尼,要多用禮節性稱謂,但切忌濫用溢美之詞。因為在末法時期,有學有修有證者太少,若名實差距過大,一是怕對方承受不起,徒增虛榮之心;二是高僧大德滿天飛,易讓人對佛教心生輕慢,以為佛教不過如此。用禮節性稱謂要出於恭敬心、誠心,這樣於法相應,於己有益。否則涉嫌譏諷或諂媚。一般來說,對於僧尼均可稱為師傅,也可在其前冠以法名或職務名,如說某某師傅、當家師傅、知客師傅等;對於自己的皈依師或年長德高者也可稱為師父;對於有學問或有一定身份的僧人,可稱為某某法師;對於寺院方丈可稱為某某大和尚或某某長老;對於很有德行、具一定聲望的法師和居士,可稱為某某大德等。若是自稱,僧人可稱貧道、拙僧、弟子、晚學等;是居士可稱白衣某某、弟子某某、學人某某。至於在戒場、法會、佛事活動等特殊場合,可根據要求作靈活變通,或稱戒和尚,或稱阿奢黎,或稱上師,或稱禪師等等。對和尚、尼姑這兩個稱謂要慎用或不用。在書信中,稱謂和禮貌用語要求更嚴一些,體例和語氣要求一致。
3.對於在家信眾和俗人,也要儘量用禮節性稱謂,但忌用過溢之詞和太親昵的稱謂。無論對方身份高低,都要以平等心、愛護心相待,這樣於彼有益,於教有利。一般來說,對於到寺院朝禮或參學的在家人,不分男女,都可稱為居士、善信,或在其前冠以姓氏,稱某某居士;對於來寺做佛事、功德者,稱為檀那、檀越,或稱某某施主某某功德主;對於關心寺院或在某一方面有功於佛教者,可稱為護法;對於信仰虔誠、很有德行者,可稱為某某大德或大居士。在書信中,除上述稱謂外,還可用某某賢士、某某仁者、某某道友等。當然也可根據具體情況,採用社會通行的稱謂,如先生、教授、同志等。
4.僧人與僧人之間,可視不同的場合及彼此之間的關係如實而稱,應多從道上會。若是平輩,一般的可直接在法名後加師,稱某某師,也可稱某某法師;若是同門,也不妨稱某某師兄、師弟等。但倫理性的稱謂如師爺、師叔、師侄、師孫等慎用或不用,以免落於俗套,在十方叢林中尤需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