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出生於廣東省普寧市大壩鎮白坑村的一個貧農家庭。 7歲至8歲在本村讀私塾,9歲至13歲讀國民國小。14歲進入普寧縣立模範高等國小讀書。當年五月,參加了本縣學生會組織,發動同學上街遊行,想回響在全國掀起的"五四"學生愛國運動。並和方思瓊(方方)代表本縣學生會出席在汕頭召開的嶺東學生第一次代表大會。會後和全體代表上街遊行示威,焚燒日貨。 1922年2月,受聘於普寧縣平民國小任教師。是年暑假應伍的大哥的邀請,去暹羅(泰國),在尖竹汶南華學校任教一年半。
1924年1月,回國到潮州韓山師範讀書。經常閱讀《嚮導》《中國青年》等革命刊物,堅定了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任。暑假回鄉,在本村開辦了成人夜校,向農民宣傳孫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9月,由澎湃、楊石魂介紹,進入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並加入廣東新學生社,開始了革命工作。
1925年2月,受聘任汕頭市立第三國小教員,向在廣州的澎湃同志申請加入共青團,很快便由團廣州地委批准為汕頭通信團員,成為當時潮汕地區的第一個共青團員。3月,東征軍第一次進軍潮汕,團廣州地委派出一批跨黨團員和共青團員,成立共青團汕頭地方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團地委書記。同月由團轉黨,也是跨黨團員。黨的潮梅特委也在同時成立,鄧穎超同志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
1926年6月,伍奉調進入秘密設立的廣州黨校學習。講課的有瞿秋白、惲代英、周恩來、蔡和森、鄧中夏、羅綺園、任卓宣等。
7月26日,伍和共產黨員蔡楚吟在任黨和團的地委婦女部長。那時,海陸豐兩縣人民再黨低委的領導和農民自衛軍的支持下,貫徹執行孫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特別是扶助農工的政策,處於革命的高潮時期,被稱為中國的"小莫斯科"。
1927年3月中旬,伍出席了團廣東區代表大會,被選為共青團"四大"代表,隨同以陳延年為團長出席黨的"五大"的廣東區代表團和以沈寶同為團長出席團的"四大"的廣東區代表團,於4月18日左右到達武漢。4月27日,黨的"五大"在武漢開幕,伍作為團的代表列席了會議。5月中旬,團的"四大"在武昌召開,由團中央書記任弼時主持會議並作團中央工作報告。大會經過討論,通過了擁護黨的"五大"革命綱領和團中央工作報告的決議,選舉任弼時為團中央書記。
團的"四大"閉幕後,伍於6月初受命經上海去香港籌建團廣東臨時省委機關。8月,團中央派莫滄白任團廣東臨時省委書記,決定伍仍回海豐工作。由於反革命政變的影響,海豐當時正處在革命低潮中,白色恐怖嚴重,團的組織已經停止活動,團地委的幹部都已分散隱蔽,蔡楚吟也已離開海豐回澄海娘家。伍回到海豐一個月後,經過團的組織同意,也暫時轉移往楚吟的澄海老家隱蔽起來。
1928年初,由於廣州起義失敗,環境更加惡化,伍的組織關係中斷,並受到國民黨的通緝,被迫和蔡楚吟攜幼兒伍毅鴻(後在延安該名蔡誠)轉移到暹羅大哥處,在萬佛歲和柯叻的華僑學校任教,同時參加了當地的暹羅反帝大同盟,並在這裡恢復了組織關係。1929年12月,由中共南洋臨委派任伍為中共暹羅特委秘書,從事恢復被破壞的黨的組織的工作。翌年4月,共產國際東方部代表胡志明持中共南洋臨委介紹信到曼谷和伍聯繫,指示撤消中共暹羅特委,成立中越僑黨統一的暹共臨委。伍任臨委的宣傳委員,和蔡楚吟一起負責中共僑黨的組織工作。為了更多地集中精力於革命工作,蔡楚吟將不到3歲的孩子伍毅鴻托人帶回國內由娘家負責撫養。
1930年10月,由於國際間諜李存的告密,伍、蔡一起在曼谷被捕。數月後,伍被暹羅法庭以"布爾什維克陰謀暴動罪"判處15年徒刑,投入曼谷監獄第二特別監獄。蔡楚吟則被驅逐出境返回國內。
第二特別監獄是一個關押死刑犯的監獄,其中關押的共產黨政治犯共30多人,已經建立了秘密的黨支部。伍進監不久,黨支部進行改選,伍被選為黨支部書記,在獄中組織絕食鬥爭,迫使監獄當局適當改善了政治犯的生活條件。1932年,暹羅發生"6.24政變",推翻了暹羅君主專制政府,建立君主立憲政府。1935年,共產黨政治犯全部被遷進一座新建的監獄,和暹羅的保皇黨政治犯200多人關押在一起。
1939年3月,經過3次"大赦"減刑,伍期滿出獄,被驅逐出境回到汕頭,先在揭陽石牛埔南僑中學任教,後又轉入上海與蔡楚吟會合,並擔任南屏女子中學教師,兼任曼谷《中原報》駐上海特約記者。此時經過上海地下黨組織的審查恢復了伍的組織關係。
1940年7月,接黨中央組織部通知,伍、蔡全家由上海經香港北上前往延安。一路經香港、桂林、貴陽,於9月中旬到達重慶八路軍辦事處,住在招待所等待北上。
一天,周恩來同志約伍、蔡到辦事處見面,要求兩人都留在南方局華僑組,在組長葉劍英領導下工作。伍、蔡經周恩來同志同意後,將孩子伍毅鴻送往延安。伍、蔡即在南方局開始了僑務方面的工作。
1941年4月,時在香港的廖承志給南方局來電,指名要伍、蔡去香港局僑委工作。經周恩來同志批准後,他們返回香港,同廖承志和連貫接上關係,擔任香港局僑委委員,伍兼任暹越組組長,由蔡楚吟協助工作。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於25日占領香港。黨組織決定伍、蔡繼續留在香港堅守陣地,擔任僑委的聯絡工作。他們更在永樂西街和人合股開了一家"生記"日雜商店作為香港僑委的聯絡點。同時負責照料病危住院來不及撤離的暹羅僑黨負責幹部,皖南事變後,還掩護過由上饒集中營逃難來港的新四軍同志,直到安全歸隊。
抗日戰爭勝利後,伍在香港繼續從事僑務工作。1947年底由華南分局書記方方派任中共駐泰總支部局書記,和蔡楚吟一起重返曼谷。1948年6月,泰國和鑾披汶政權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發動了"6.25"排華事件,逮捕者家屬、愛國僑報、僑團和泰國友好人士,對被捕僑胞進行聲援、慰問,向警方要求放人,形成了反排華逆流的華僑民眾運動;同時將事件真相迅速報告華南分局和黨中央,及時得到了有關領導的指示和幫助,使運動健康發展。當年11月,新華社授權向鑾披汶政府發出嚴正警告,泰國警方被迫將被捕華僑押送出境了事。
1949年1月初,伍被調到香港,出任華南分局僑委書記;7月調中央統戰部東南亞室,任泰越組組長;1950年1月,調任廣東省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仍兼任華南分局僑委書記。 1954年4月,調任中央華僑事務委員會生產救濟司副司長,10月被借調出任我國駐越南使館參贊兼領事部主任。再我駐越大使羅貴波的領導下,做華僑工商者的工作,動員他們留在北方參加越南建設,同時又經請示外交部批准,撥出大量物資救濟當地貧苦僑胞,為越南北方解放後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
1956年冬,羅貴波大使派伍以大使館代表身份同越共中央華運班代表一起,前往海寧省做華僑的工作,既支持他們的合理要求,又強調要和當地人民團結合作,友好相處,使問題獲得比較滿意的解決。
1959年3月,伍、蔡奉召回國。伍出任中僑委國外司副司長。10月,印尼政府發布法令,取締縣以下華僑小商小販的營業,使數十萬當地華僑無法謀生。我國外交部決定:一面與印尼政府成立中印(尼)華僑雙重國籍問題聯合委員會,進行直接談判;一面派船前往雅加達等港口接載因被取締而失業的僑胞回國安置。翌年2月,中僑委廖承志主任派伍乘第一艘接僑船前往雅加達,向我國駐印尼大使黃鎮報到,並作為以黃鎮大使為首席代表的我方談判代表團成員之一參與談判。經過近兩年的努力,在1961年夏兩國處長於北京直接會談之後,終於達成了自願選籍的協定。直至當年年底選籍工作結束才返回中僑委。
1963年2月,經中僑委黨組提名並報中央批准,伍奉調前往地處福建的華僑大學工作。中僑委主任廖承志兼任校長,中共福建省委書記林一心兼任校黨委第一書記,伍任大學黨委第二書記,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的思想教育,抓緊各科專業知識的教學,注重培養專業人才,為祖國的社會主義建社服務。
1966年6月後,伍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直到1969年12月,由福建省革命委員會宣布"解放"。1971年7月調任省革委會外事組副組長兼僑務組組長,1976年12月離休。
曾任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委員,離休後享受副省級政治和生活待遇。
伍治之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0年4月22日凌晨5時40分在福州逝世,享年95歲。
附註:中聯辦(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原秘書長蔡小洪是伍治之嫡孫,蔡誠(法務部原部長、黨組書記)之子,因涉嫌長期為外國情治單位提供中國的國家機密,遭到中國有關部門的查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是為家門之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