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治良

1996年獲中南政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學位,2004年獲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獲華東政法大學商法方向博士後。 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總論,契約法,物權法,資產證券化法。 開設有《民法》《契約法》《物權法》等課程。

伍治良,男,1970年生,漢族,湖北武穴人,博士,副教授,中共黨員,湖北商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副秘書長。1996年獲中南政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學位,2004年獲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獲華東政法大學商法方向博士後。
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總論,契約法,物權法,資產證券化法。開設有《民法》《契約法》《物權法》等課程。主要科研成果有:《中國民法形式體系之現實選擇》(載高富平、張禮洪主編:《民法法典化、解法典化和反法典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我國動產浮動抵押制度法律適用疑難問題研究》(載楊立新等主編:《物權法疑難問題適用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侵權責任法草案”(二次審議稿)立法技術之檢討》(載《2009年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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