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穆卡法

伊本·穆卡法

伊本·穆卡法(Ibn al—Muqaffa‘,約724~759),阿拉伯著名文學家、哲學家。原名羅茲比·本·達祖威。波斯設拉子南部的朱爾村人。其父在伍麥葉王朝時任稅收官,家族原信奉瑣羅亞斯德教,後改宗伊斯蘭教。

基本信息

生平

伊本·穆卡法幼年受到良好的波斯文化教育,後作為阿拉伯艾赫台姆家族的釋奴在巴斯拉城長大。他刻苦鑽研,博覽群書,廣交社會賢達,向著名學者求教,獲得廣博的伊斯蘭文化知識。他精通波斯語和阿拉伯語,並通曉希臘哲學、邏輯學、修辭學、語言學、文學、法學、歷史學、動物學。以辭章、辯才、俠義而著稱。曾在伍麥葉王朝時為一些王公貴族當過書記。

革新政策

在阿拔斯王朝初期擔任巴斯拉總督伊薩·本·阿里的書記時,改奉伊斯蘭教,取名阿卜杜拉·伊本·穆卡法。後又在曼蘇爾宮廷任職。他不滿阿拉伯統治者對非阿拉伯人的歧視和壓迫,抨擊朝政和各種社會時弊,請求哈里發針對時弊,改革政治、軍事、司法和財政制度,形成公正、平等和良好的社會風氣。他在哲學思想上崇尚理性和知識,主張擺脫宗教傳統思想的束縛,以知識啟迪民智,改變煩瑣的禮儀和陳規陋習。後因揭露朝政時弊觸犯哈里發,並在朝野派別的政治傾軋中受到指控,759年,被哈里發曼蘇爾以“偽信者”罪名處死。

學術貢獻

伊本·穆卡法將希臘、波斯文化和伊斯蘭文化融為一體,創作了大量寓有哲理性的文學及政論作品。所著《小禮札》和《大禮札》是關於行為準則、社會道德的哲理箴言集,論證了道德的基本原則和治國安民、交友處世的道德行為準則,並提出“伏禍之福不為福,伏福之禍不為禍”的辯證法思想,以及人生的格言:“要奮鬥永生,不要短暫的享樂,要思想和精神上的滿足,不要肉體上的快樂”,反映了其對社會政治、道德改良的觀點。《近臣書》是他呈遞給哈里發曼蘇爾的長篇諫辭,批評了社會弊端,提出改革主張:(1)以法律治軍,統一軍令,軍政職權分開,選拔有謀略和勇為者任指揮官,提高軍隊素質。(2)制定國家正式法典,其內容除《古蘭經》和聖訓明文外,其他內容應根據理性和公正的原則判斷。對意見不一致的律例和依靠類比決定的部分,則應交給當權者根據有利於公眾利益的標準來決定。(3)選擇賢明之士管理國家,凡大臣和官員,必須具有真知灼見,忠實可靠,公正清廉的品質,且才能卓越,諳熟教法,服務大眾。(4)諍諫哈里發應勵精圖治,廣開言路,任人為賢,興利除弊,篤行不倦,以求社會久安。他將印度的《五卷書》從巴列維文譯成阿拉伯文時,對全書進行了藝術加工和再創作,增刪了一些章節,名為《卡里來和笛木乃》。全書分15章,以幾十種動物的口吻講述了50多個故事,穿插大量格言、成語和訓誡,每個故事表達一種哲理和教誨,如在《笛木乃的審訊》一章中,傳述了伊斯蘭教的道德訓誡:“只有真主才以德報德”;“行善而望人報答,是不義的,受禁的”;“受今世的處分,就可免得後世的罪愆”。他還從波斯文翻譯了《波斯歷代國王歷史》、《波斯風俗和文化》、(王冠》、《瑪茲達克傳》等。相傳還譯過亞里士多德的《範疇》、《修辭學》等著作。他為阿拉伯文學開闢了翻譯介紹不同文化和知識的領域。他的作品嚴謹,語言精煉,層次清晰,寓意深刻,反映社會現實生活,這已成為後世阿拉伯文學家和哲學家效法的典範。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