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奧斯曼帝國掌管伊斯蘭教的最高權力機構。亦稱伊斯蘭教長老委員會。
組成成員
約在15世紀時設立,初為素丹的宗教與教法的顧問諮詢機構,後發展為素丹領導下的國家管理宗教的權力機構。該委員會由素丹任命的伊斯蘭教長老、大卡迪、總穆夫提、教法學家、教義學家和蘇菲教團謝赫等高級歐萊瑪階層組成。
職能任務
依據《古蘭經》和聖訓,制定教法律例,對重大教法問題實行裁判,掌管全國的宗教事務,監督各地履行宗教活動,管理清真寺、宗教基金和社會慈善事業,掌管全國宜教和伊斯蘭教育,創建宗教學校,就國家法律草案、戰爭問題和簽訂協約等所發布的是否符合教法的宗教政令;協助素丹選拔和任命中央及地方的卡迪和穆夫提,主持素丹的宣誓就職典禮,在特殊情況下發布罷免素丹的教令。伊斯蘭委員會由素丹授命的伊斯蘭長老為實際領導人,下設“學者會議”和“教律裁判委員會”等附屬機構,其成員亦由高級歐萊瑪階層組成。教律裁判委員會管理和監督教法的實施,解釋教法,就教法律例發布“法特瓦”(即法律意見),商討和起草教法檔案。學者會議由著名的歐萊瑪組成,負責宣教、教育、司法解釋和推薦卡迪、穆夫提等,履行伊斯蘭教的使命。伊斯蘭委員會的成員享有較高的政治和宗教地位。在帝國後期,由於宮廷近衛軍的勢力驕橫專權,伊斯蘭委員會的權力削弱,但它仍發揮了維護信仰、監督教法實施的作用。1922年伊斯蘭委員會被取消。
歷史資料
伊斯蘭教於公元7世紀中葉從阿拉伯傳入中國,至今有1300多年的歷史。伊斯蘭教分遜尼派和什葉派兩大教派,中國主要是遜尼派。在回、維吾爾、塔塔爾、柯爾克孜、哈薩克、烏孜別克、東鄉、撒拉、保全等少數民族2000多萬人口中,大多數信仰伊斯蘭教。中國穆斯林大多數聚居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青海、雲南等省,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有分布。1953年5月11日,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在北京成立。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是中國穆斯林全國性的宗教團體。其宗旨和任務是:協助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發揚伊斯蘭教的基本精神和優良傳統,代表全國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權益,推動各民族穆斯林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並維護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最高機構為全國代表會議。2001年4月23日,中國伊斯蘭教教務指導委員會在北京成立。該委員會為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的專門委員會,由愛國愛教、德高望重、代表中國伊斯蘭教最高宗教學識和經學水平的大阿訇、大毛拉組成。其宗旨和任務是:在法律和政策範圍內,依據伊斯蘭教經典,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在穆斯林中宣傳伊斯蘭正道,對當代中國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社會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做出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準確解釋,編寫講經範本,提高伊斯蘭教教職人員水平,規範講經內容,反對利用伊斯蘭教搞極端主義,積極引導伊斯蘭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伊斯蘭教曆史及中國伊斯蘭教的歷史伊斯蘭教最初是阿拉伯人的宗教,誕生於7世紀初葉的阿拉伯半島中西部商業重鎮麥加,其後僅短短數十年時間,阿拉伯人便在新的宗教旗幟下迅速統一了阿拉伯半島,並且向外擴張,建立了地跨亞非歐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國,使伊斯蘭教變為世界性宗教。經歷了1300多年的發展。現今伊斯蘭教已傳播至世界五大洲,擁有信眾10億人左右,占世界總人口的1/5左右,並有40多個國家奉其為國教,特別是在亞非許多國家中,伊斯蘭教對社會政治和文化有深遠的影響。唐宋時期(7世紀至13世紀)伊斯蘭教傳入中國並發展起來。元代開始,伊斯蘭教成為與其他宗教並行的獨立宗教信仰,它的基礎是元代形成的統稱“回回”的幾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即回回民族、撒拉族、東鄉族,此外就是新疆地區皈依伊斯蘭教的維吾爾族。由蒙古、回、漢、藏等民族混血形成的保全族,在17世紀時也接受了伊斯蘭教。元代中國境內大部分地區都有穆斯林居住區,這時的穆斯林已不是唐宋時的“化外之民”,而是具有本土意識的中國穆斯林。此後伊斯蘭教的發展是隨著穆斯林人口的增長而發展。伊斯蘭教進入新疆地區最早是在10世紀初時中國五代時期,傳播活動與伊斯蘭教勢力在中亞的發展關係密切,維吾爾族在古代稱為“回紇”或“回鶻”,是突厥人遊牧部落的一支,後建立汗國,接受伊斯蘭教,並以武力加以推行,經過一系列軍事行動,最終戰勝了于闐一帶的佛教勢力,在南疆確立了伊斯蘭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成立了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伊斯蘭教獲得新生,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各族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得到了充分尊重,社會地位真正獲得了平等。中國伊斯蘭教在各方面的發展都有了前所未有的新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