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人民公社六十條 指一九六一年三月中共中央制定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全文共六十條。
條例草案針對人民公社內部嚴重存在的隊與隊、社員與社員之間的平均主義,在糾正社、隊規模偏大,公社對下級管得太多太死,民主制度和經營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作了比較系統的規定。
同年五、六月間,中共中央又對這個草案作了修改, 制定了人共討論和試行用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規定取消分配上的供給制部分,停辦公共食堂。
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共八屆十中全會正式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
作用
人民公社六十條的貫徹執行,對恢復農村經濟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