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流程
第一.在各省和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或代理機構報名
第二.由各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核報名條件
第三.審核通過後,交考試費用,繳齊費用後領取准考證
第四.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場由各省職業鑑定中心組織安排
第五.考試結束後,三個月至四個月內通知考試結果並發放證書(未通過者可以參加補考)
考試時間
1,該考試每年進行兩次,第一次在該年的5月中旬,第二次在11月中旬,補考時間與正常考試時間相同。
2,考試級別的時間及內容安排
三級、四級:
考試時間 8:30-10:00 10:30-12:30
考試內容 理論知識 操作技能
二級:
8:30-10:00 10:30-12:30 14:00-15:30
考試內容 理論知識 操作技能 綜合考試